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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14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9,000万元银行授信(含共同贷款、E信等)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8,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为曹妃甸重工提供担保(含共同贷款、E信)的在保余额为14,448.73万元(不含本次);为重工机械提供担保的在保余额为8,000万元(不含本次);为武汉华电提供担保的在保余额为5,000万元(不含本次)。

? 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武汉华电没有为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目前公司在保项目没有逾期担保的情况。

? 因曹妃甸重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本次为曹妃甸重工9,000万元银行授信(含共同贷款、E信等)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与曹妃甸重工作为贷款一方向银行申请了12,950万元贷款,其中3,000万元将于2023年9月21日到期,7,000万元将于2023年10月26日到期,2,950万元将于2023年12月2日到期;向银行申请1,498.73万元E信,其中303.58万元于2023年4月21日到期,695.15万元将于2023年5月17日到期,500.00万元将于2023年5月23日到期。曹妃甸重工根据其自身经营需要,拟在其上述贷款和E信到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9,000万元(含共同贷款、E信等)。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为重工机械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5,000万元综合授信将于2023年6月6日到期,3,000万元银行授信将于2023年12月7日到期。重工机械根据其承揽的项目情况,拟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

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为武汉华电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5,000万元综合授信将于2023年8月27日到期。武汉华电根据其承揽的项目情况,拟在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后,继续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向银行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9,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8,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曹妃甸重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为曹妃甸重工9,000万元银行授信(含共同贷款、E信等)提供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曹妃甸重工

曹妃甸重工,2009年5月2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白建明,注册资本36,2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址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装备制造园区滨海道南侧,经营范围为大、中型火电、水电、风电、核电、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港口、交通、市政、冶金、建材、海洋工程、粮食行业的设备、散装物料输送系统、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起重机械和钢结构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和总承包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配件供应、货物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船舶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维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主营业务为大型物料输送设备和风电设备的生产制造。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159,830.83万元,净资产38,964.6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6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2,230.86万元,净利润253.39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曹妃甸重工资产总额156,944.96万元,净资产38,370.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5.55%;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799.64万元,净利润-614.52万元(未经审计)。

曹妃甸重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重工机械

重工机械,2004年4月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本2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北辰科技园区景顺路8号,经营范围为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氢能产品生产制造。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109,040.87万元,净资产41,817.74万元,资产负债率61.65%;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34,289.49万元,净利润6,033.31万元。

截至2023年3月31日,重工机械资产总额97,491.71万元,净资产42,472.33万元,资产负债率56.43%;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7,349.22万元,净利润600.51万元(未经审计)。

重工机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武汉华电

武汉华电,2010年12月1日成立,法定代表人亓炳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住所及经营地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1号,经营范围为能源、环保、水利、矿山、交通行业

的工程承包及相关设备的研发、制造、技术咨询;金属结构产品的设计、制造;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原材料贸易、进出口业务。主营业务为高端钢结构产品生产制造。

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89,636.09万元,净资产27,50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32%;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5,198.91万元,净利润5,314.61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武汉华电资产总额88,189.56万元,净资产28,349.89万元,资产负债率67.85%;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6,206.62万元,净利润799.06万元(未经审计)。

武汉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三、担保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曹妃甸重工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9,000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由公司、曹妃甸重工、银行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二)公司为重工机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8,000万元

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

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

由公司、重工机械、银行等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三)公司为武汉华电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担保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担保金额:5,000万元担保期限:与银行综合授信期限一致担保协议:除上述担保内容外,担保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其他约定由公司、武汉华电、银行等三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可以有效降低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成本,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执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金额合计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另外,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武汉华电经营状况稳定,其收入和利润可以用于归还贷款。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为曹妃甸重工9,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重工”)申请9,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含共同贷款、E信等)提供担保,能够有效降低其融资成本,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地完成2023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曹妃甸重工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为重工机械8,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机械”)申请8,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2023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重工机械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关于公司为武汉华电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电”)申请5,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解决其资金需求问题,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其更好的完成2023年经营计划,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武汉华电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为27,44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7,448.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3%。目前,在保项目没有逾期情况,也没有代偿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二)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三)武汉华电工程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曹妃甸重工、重工机械及武汉华电的营业执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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