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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的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浙江伟星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重庆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陕西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26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报告期,公司制定了《筹资管理制度》,同时对《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为决策机构,共有9名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行使经营决策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独立董事在其专业领域里对公司相关重大决策事项提供独立意见和建议;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管理层为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经营决策和内部控制的具体落实。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共有3名监事,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全面监督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内控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公司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现代化治理机制。

(2)组织机构

公司高管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组成,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明确了各高管层人员的职责。同时根据内部职能划分,公司设立了研发中心、应用技术部、采购中心、品质保障中心、企划部、市场部、品牌中心、制造部、外贸部、财务部、人力资

源部、数字化发展部、法务部、审计部、证券部等部门,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的责任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子(分)公司能够按照内控制度和管理层的要求规范运作,较好地贯彻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协作和制衡机制。各部门保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确保内部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3)企业文化

公司以百年企业为目标,寻求并建立了一整套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体系,形成了具有伟星特色的企业文化:包括“团结、拼搏、求实、创新”的企业精神,“合作共赢”“稳中求进、风险控制第一”的经营理念,“论功行赏”“无功便是过”的激励机制理念等。同时,以“高品质生产的支持者”为使命,以“成为高科技、服务型、国际化的一流企业”为愿景,秉承稳健务实、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创新进取的经营风格,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4)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履行是公司运营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公司秉承“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始终将社会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之一,积极践行企业公民义务。上市后,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加强统筹规划与安排,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有效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职工、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相关权益,同时在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大力度,热心公益慈善事业,扎实履行企业公民的义务,构建和谐社会。报告期,公司荣获“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丰厚回报榜”“2021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综合健康指数百强”等荣誉。

(5)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伟星文化培育人,以伟星事业凝聚人,以业绩考核人,以学习提高人”的人本管理理念,以战略导向优化人力资源体系,在人力资源的招聘、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各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报告期,在招聘方面,公司根据“强将精兵+组织活力”策略,科学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线上“云招聘”,线下重抓高校招聘,不断拓宽渠道,引进和储备各类专业人才。在培训方面,加强一把手领导力提升,聚焦关键岗位推行“继任”计划,通过“星启航”加快新人培养,不断完善多层级、多样化的培训体系,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在考核和激励方面,公司根据“按劳取酬、论功行赏、奖勤罚懒、无功便是过”等原则,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合理的长效分配体系,持续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晋升方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思路,鼓励新人冒尖,挖掘优秀人才,共提拔干部458人,其中经理人队伍中,80

后占比79%。在岗位管理方面,建立了有效的退出机制,对特定岗位人员退出做出限制性规定,确保人才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同时,公司优化组织架构,加速人才实战平台的搭建,推进队伍建设示范基地的搭建,构建人才专业化队伍,助力转型升级,实现稳健持续发展。

(6)研发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管理和技术创新工作,公司建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实验室、中国塑料管道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以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等重要研发平台,积极构建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系统产品和商业模式。并通过打造五个中心以及一个中央研究院的新模式,推进产品与技术的协同;持续推进IPD体系落地,优化项目开发全流程逻辑;聚焦需求,以数字模拟和平台化验证为基础,输出有效系统化解决方案。同时,公司积极实施研发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打造了一支年轻化、高素质的技术研发创新队伍。截止2022年末,公司共主编或参编了18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其中113项已经发布),获授1,400多项专利,报告期还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发明创业奖创新奖一等奖”等多项荣誉,研发成果显著。

(7)采购管理

为了加强采购工作的风险控制,公司修订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采购和付款业务等岗位相分离,细化了岗位职责与分工、采购审批流程、采购价格管理、供应商管理、监督与检查等方面的规定。同时,公司建立《供应商管理手册》,从入围管理、过程管理以及绩效管理等维度,实现对采购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规范的供应商准入机制,并重视反商业贿赂工作,与各供应商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通过法务、审计强化内部监管,严厉杜绝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交易,确保采购活动有序、安全和高效。同时,公司与石化厂家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原材料的供应稳定和价格公允;与其他科研院校合作,探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为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8)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

公司以质量为本,致力于成为一流的管道系统制造商,通过了ISO9001、ISO14001、ISO4500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标准化、能源管理、售后服务、绿色建材等17项体系认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制度,并以“智慧工厂建设”为主线,对制造全过程进行智能化与信息化管控,实现“制造更高效、品质更优良、服务更贴心”的目标。同时,公司设有品质保障中心、检测中心、品管部、采购中心等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质量管理方针,聚焦质量控制的关键节点,构筑了从原材料到产品三道品质防线,实现对产品质量的精准管控。公司相关产品通过了德国DVGW、美国NSF认证、西班牙AENOR认证、英

国WARS认证等12项国际产品认证,实现质量管理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同步。

(9)销售和收款管理

公司在全国建立了完善的营销渠道和高效的服务体系,具有销售、管理、物流、培训及服务等一体化职能,具有强大的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公司下属40多家销售公司、1,700多名专业营销人员和30,000多家营销网点遍布全国,并辐射海外,能够将市场一线的信息及时传达到公司总部,便于公司快速响应和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把握市场主动权。公司零售业务以现款现货为主,应收账款风险较小;工程业务坚持“稳中求进,风险控制第一”的原则,优选客户、优选项目,强调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基本控制在三个月内,总体较为良性。

(10)合同管理

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规定》,每年根据经营需要持续完善合同评审、签订、归档、纠纷处理、责任界定、奖罚措施等方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合同管理相关程序和审批流程,通过法务部专人专岗把关合同咨询、评审与修订等工作,并通过信息流,实时监控合同进展,掌握合同动态,跟进资金回笼等事项,有效规避潜在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利益。

(11)财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财务部,配备专业的财会人员,并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相应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强财务管控,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展资金预算、税务、采购、研发、销售、合同管理等各环节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对财务岗位权限进行系统划分,最大限度防范舞弊及差错的发生。

(12)信息管理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实现了经营目标、市场策略和内控管理要求的有效传达,以及业务信息、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等。报告期,公司紧扣“数智驱动、服务致胜”的战略目标,启动基础信息化平台升级,从业务模式和业务价值链等多维度进行系统梳理与顶层规划,推动管理变革与数字化转型,打造坚实、可持续发展的“数字化底盘”,促进内部资源和信息的共享,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此外,公司建立了外部信息监控和沟通机制,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行业动态以及市场情况,持续监控媒体舆情,并与客户和用户、供应商、监管部门、政府部门、中介

机构、媒体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应对各种变化,降低潜在风险。

(13)信息披露

为了实现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及职责权限,文件的编制、审核、披露和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公司严格规范内幕知情人登记和管理,有效避免内幕交易。报告期,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继续保持优秀,连续第12年被深交所评为“A”级。

(14)内审管理

公司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规定,通过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等进行全面检查,每季度对公司及子(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告期,审计部出具了21份内部审计报告,有效发挥了自查和监督作用,促进了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子(分)公司的管控

公司严格按照《子(分)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分)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以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报告期,公司对子(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督;同时要求子公司定期上报财务报表,以便公司及时了解当期的经营和绩效情况;通过内部审计和实地走访相结合,分析并帮助解决子(分)公司内控管理及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推动子(分)公司稳健运营。

(2)关联交易

根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司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认定、交易原则、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内容的规定,有效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报告期,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在发生关联交易前,公司详细了解交易标的的实际状况,审慎评判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一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会中均需发表明确意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确保交易“平等自愿、公平公正、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对外担保

根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公司就对外担保的原则和标准、审批权限、决策程序、被担保方的资格和条件、法律责任、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每笔担保均需事先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每半年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严禁下属子(分)公司自行对外担保,有效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报告期,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4)重大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要求,公司就对外投资类别、对象、决策程序和权限、信息的传递与披露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实行分级授权机制,各子(分)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投资。根据审慎原则,公司要求各项对外投资均需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事先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超过董事长权限的,提交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5)危机管理

公司设立了跨部门的公共关系管理部,负责公共关系维护和危机管理,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外部信息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每天专人负责舆情动态监控,同时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预防和处理。此外,公司搭建了风险评估机制,能够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经营、环境、财务等风险。2022年,公司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加强舆情监控,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突发事件,因此未产生危机事件。

报告期,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体系较为完善,实现了规范运作、稳健经营,连续第6年进入浙江上市公司内控30强。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潜在的错报金额
重大缺陷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存在错报,资产总额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2%;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2%。
一般缺陷资产总额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存在错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1%。

注: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④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告的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甚至被监管部门处罚。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内部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影响较小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直接财产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5000万元以上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2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主要根据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认定。1)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②公司重大决策失误或决策程序不合法;

③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1/3流失;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等频发,导致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⑥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对“重大缺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2)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迹象: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一般性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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