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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力创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了解,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业务经营的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力智芯(成都)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的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小离先生提供个人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

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且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海鹰、李燕、李春升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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