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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H10110号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材料”)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H1010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沪江材料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以下简称“占用资金情况说明”)。
编制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沪江材料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沪江材料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沪江材料2022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占用资金情况说明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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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仅供沪江材料为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2023年4月20日
情况说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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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形。
二、情况说明的批准报出
本情况说明于2023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南京沪江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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