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事项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2年度严格执行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的内部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或客户审定价格为基础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上对关联方形成长期依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方或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向关联方或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同时公司要求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挪用的情形。
六、《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方面都受到行业监管。公司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其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投资金额调整主要系公司基于目前生产经营和设备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生产布局、未来资金安排的预判下做出的相应调整,相关变更已经上市公司和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和审议,符合公司未来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2年度,公司未对外提供担保。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星、何晓行、张万里、邓腾江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