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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还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有利于调动董事的积极性,促进其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五、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目前发展现状和行业状况,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其对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有效的执行。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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