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投能源: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地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现将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4名。

(一)独立董事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秀萍,女,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曾任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曾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材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都

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天春,女,出生于1966年1月,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四川农业大学社科部副部长、副教授,四川省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委,成都市温江区副区长,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山商业银行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分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向永忠,男,出生于1954年8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原电力工业部劳模,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曾任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计划经营部/工程管理部副部长、部长;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劲夫,男,出生于1960年12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技术专家(返聘),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 我们及我们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对需要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策事项,我们做到会前充分了解,会中认真审查,会后有效监督,全面和积极地参与了公司各项决策。

独董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本年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秀萍15150042
徐天春15150040
向永忠13130042
王劲夫13130042
盛毅220040
姚国寿220041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任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事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事项,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组成独立董事担任委员情况
战略委员会7名董事徐天春任委员;向永忠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3名董事王秀萍任主任;王劲夫任副主任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名董事徐天春任主任;向永忠任副主任;王秀萍任委员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时间独立意见类型
关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延长增持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十届三十一次董事会 2022年1月30日同意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同意
关于公司拟分拆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相关事项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对涉新光硅业股权投资进行损失认定及财务核销处理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川投电力增资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申请三峡新能源专项激励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事项十一届一次董事会 2022年4月7日同意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同意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十一届二次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同意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同意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同意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同意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同意
关于公司担保的事项同意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的事项同意
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2年4月19日公司2021年未进行任何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关于审议田湾河公司建设石棉县草科温泉康养小镇建设项目一期的提案报告十一届三次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同意
关于免去熊宇副总经理职务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不高于1亿元借款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十一届四次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同意
关于子公司成都交大光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提案报告十一届五次董事会 2022年7月28日同意
关于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摘牌方式收购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51%股权的提案报告十一届六次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同意
关于增加和拨付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对2022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十一届七次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同意
关于同意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并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十一届八次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同意
关于同意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全权负责实施竞标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落实同意公开挂牌转让并放弃同意
优先购买权的提案报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十一届九次董事会 2022年10月21日同意
关于审议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8.5亿元授信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提案报告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提案报告

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提案报告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同意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提案报告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提案报告同意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提案报告同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的公允性、是否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2022年度,公司共发生3笔关联交易,分别是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关联交易;关于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不高于1亿元借款关联交易;关于控股子公司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川投集团申请8.5亿元授信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公司 2022年履行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决策、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剩余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提名了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规定。我们认为被聘任的六人的教育背景、工作能力及身体状况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发布了4次业绩快报公告,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同意将该提案报告提交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和财报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440749736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62,998,944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的规定,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确保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传递了决策有效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内控体系运行良好。我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督促并指导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公司各位董事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作出决策。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我们均在各专门委员会中担任主任或委员。董事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专业技能,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不存在异议事项。

四、有关提议事项

本年度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议案,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提议情况。

五、年度工作总结和评价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按时参加董事会,保持客观独立,用自身的优势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我们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保持良好持续的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内控制度、投资者回报情况和信息披露等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更有效的监督。

2023年,川投能源的独立董事将继续保持公平公正的精神,坚持独立、客观的原则,提升履职能力,为公司蓬勃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述职人:王秀萍、徐天春、向永忠、王劲夫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签字页)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