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川投能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3号转债代码:110061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报告》。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属性修订前修订后
1修订第六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6,155,44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406,155,440元。第六条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60,581,221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4,460,581,221元。
2修订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06,155,440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60,581,221股,均为普通股。
3修订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担保事项;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4修订第四十二条 按相关规定,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下列对内担保(包括:对全资、控股公司全额或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对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内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上述第(四)、(五)款,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违反本章程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权限和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修订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内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对内担保;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七)股权激励计划; (八)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号属性修订前修订后
1修订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应职权,议事范围如下: …… (十四)按相关规定,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下列对内担保(包括:对全资、控股公司全额或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对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内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上述第4、5条,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应职权,议事范围如下: …… (十四)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2第四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作第四十二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作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6修订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内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修订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内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应当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序号属性修订前修订后
出特别决议: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对内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对内担保; (六)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七)股权激励计划; (九)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出特别决议: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序号属性修订前修订后
1修订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议事范围如下: …… (十)按相关规定,公司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公司下列对内担保(包括:对全资、控股公司全额或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对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担保总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供的担保; 3.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 (十一)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议事范围如下: …… (十)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大会审议范围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批准以下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本数)至5%(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 ……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序号属性修订前修订后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对内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本数)至5%(不含本数)的关联交易。 …… (十四)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报股东大会批准; ……
2修订第二十一条 …… 董事会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对内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的同意。 ……第二十一条 …… 董事会审议“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
3修订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 (四)提供对内担保;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 (四)提供担保;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