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1.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24,639,04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53,265,002.4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374,037.5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3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22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24,639,040.00 |
减:发行费用 | 53,265,002.44 |
募集资金净额 | 371,374,037.56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87,513,100.00 |
减: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22,825,343.13 |
减:2022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56,162,831.09 |
减:以前年度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85,489.63 |
减:2022年销户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减: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 | 7,546.63 |
减:2022年银行手续费 | 2,321.73 |
加:以前年度银行利息收入 | 1,827,682.46 |
加:2022年度银行利息收入 | 914,454.49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519,542.30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3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材料”)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进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账号:
494975729846)、“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账号:463775731321)两个账户内募集资金均已全部使用完毕,账户
余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账户余额已转入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有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2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备注 |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94975729846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70,000,000.00 | -- | 已于2021年8月办理账户注销。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519675730321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00,000.00 | 7,480,316.1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63775731321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1,374,037.56 | -- | 已于2021年8月办理账户注销。 | |
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484575738214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 | 225,000,000.00 | 39,226.14 | 已于2023年4月办理账户注销。 |
合计 | 371,374,037.56 | 7,519,542.30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为18,751.3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40号《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主体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金额 (元) | 收益起算日 | 产品到期日 | 产品 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到期情况 |
1 | 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 |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10668] | 40,000,000.00 | 2021年11月15日 | 2022年5月18日 | 结构性存款 | 1.50%-3.40% | 已到期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注册会计师及保荐机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核查报告
(一)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恒辉安防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恒辉安防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经核查,恒辉安防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辉安防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恒辉安防在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71,374,037.56 | 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162,671.0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6,501,114.2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 | 否 | 137,212,900.00 | 70,000,000.00 | 0.00 | 70,000,000.00 | 100.00 | 2021年8月20日 | 36,834,012.25 | 是 | 否 | ||
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 | 否 | 269,831,500.00 | 225,000,000.00 | 49,841,333.39 | 227,160,797.12 | 100.96 | 2022年12月31日 | -19,962,943.52 | 否 | 否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9,806,000.00 | 15,000,000.00 | 6,321,337.70 | 7,860,863.26 | 52.41 | 2023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3,000,000.00 | 61,374,037.56 | 0.00 | 61,479,453.84 | 100.17 | - | 0.0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59,850,400.00 | 371,374,037.56 | 56,162,671.09 | 366,501,114.22 | - | - | 16,871,068.73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559,850,400.00 | 371,374,037.56 | 56,162,671.09 | 366,501,114.22 | - | - | 16,871,068.7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超纤维新材料及功能性安全防护用品开发应用项目”二期建设中,项目运营未达到满负荷生产条件下的预计收益。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研发设备需求升级、核心管理人员变动及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金额为18,751.3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240号《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1年8月,公司“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自动化升级改扩建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000.00万元,该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147.95万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实施了结项,将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85,489.63元转入基本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对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4,000.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