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对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我们审计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42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总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经营性往来、 非经营性往来)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 恒劢安全防护用品(南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9,000.00 | 1,128.55 | 371.45 | 1,000.00 | 9,500.00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南通恒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150.52 | 6,300.00 | 2,500.00 | 11,950.52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日本恒辉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21.66 | 12.23 | 209.43 | 资金往来 | 非经营性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17,372.18 | 7,428.55 | 371.45 | 3,512.23 | 21,659.95 |
本表已于2023年4月20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王咸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羌树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羌树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