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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议案10、议案11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确认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10日下午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5803(如通过书面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2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23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江宜宣联系电话:0514-82659030传真号码:0514-82659007邮箱:chzq@yzch.cc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610”,投票简称“晨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5.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
9.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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