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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隆利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18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11月21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816.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8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379,109,811.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账号内。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8】4842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4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45,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500,000元,扣除债券承销费用4,49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20,005,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11月4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的755918736810604账号内。上述资金再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合计人民币2,249,431.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7,755,568.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1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已使用347,544,867.2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616,981.02元(其中募集资金3,778,420.28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746,896.43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9,091,664.31元)。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已使用215,225,982.81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4,726,347.44元(其中募集资金102,529,586.05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671,286.04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525,475.35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5,616,981.0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63,161,848.23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的投资收益以及利息收入。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63,161,848.23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内结余利息已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766,454.6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53,992,437.49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53,992,437.4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1,282,146.4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华夏银行深圳东门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龙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与东方投行签订了《终止协议》,同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将由东方投行变更为广发证券,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承接,东方投行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2022年7月13日,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广发证券;公司、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及广发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上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1,282,146.4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44250100004000006975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11,282,146.40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包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279,453.26元(其中2022年度利息收入197,954.30元),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184,109.59元(其中2022年度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0元)。

注2:2022年4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之“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10859000000468122账号内结余22,069.54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22,069.54元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注3:2022年12月5日,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与理财收益)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龙华支行755918736810604账号内节余募集资金4,897,399.50元直接用于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附件2、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减少租赁成本,实行集中化生产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隆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厂区变更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隆利科技园。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

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隆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厂区变更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隆利科技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公司注销了“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的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44250100004000005344,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惠州市隆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龙华支行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250100004000006975。由于设备采购合同的付款存在滞后性,在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的过渡期内,公司存在继续通过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5,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之“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10859000000468122账号内结余22,069.54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22,069.54元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2022年12月5日,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与理财收益)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龙华支行755918736810604账号内节余募集资金4,897,399.50元直接用于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6,580.15万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相应保荐机构东方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20)第441ZA10003号”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公司前次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经审核,我们认为,隆利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隆利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利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鲁学远 万小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20 日

附件1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50,00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16,981.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3,161,848.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300,000,000.00300,000,000.0015,616,981.02311,838,560.74103.95%2020/12/31-91,424,747.75
隆利光学研发中心50,000,000.0050,000,000.0051,323,287.49102.65%2020/12/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50,000,000.00350,000,000.0015,616,981.02363,161,848.23103.76%
合计350,000,000.00350,000,000.0015,616,981.02363,161,848.23103.7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动影响,全球消费疲软,终端客户需求不及预期。叠加 OLED 技术渗透加速的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手机背光等传统产品价格继续下滑,利润空间被压缩,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项目2022年实现净利润 -9,142.47万元 ,预计效益未达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未发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2年4月14日,公司募投项目之“惠州市隆利中尺寸LED背光源生产基地”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10859000000468122账号内结余22,069.54元;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的22,069.54元利息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2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317,755,568.8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766,454.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3,992,437.4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135,469,668.86135,469,668.868,283,925.68131,525,121.0497.09%2021/3/31-62,841,984.16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182,285,900.00182,285,900.0030,482,529.00122,467,316.4567.18%2023/12/3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7,755,568.86317,755,568.8638,766,454.68253,992,437.4979.93%
合计317,755,568.86317,755,568.8638,766,454.68253,992,437.4979.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动影响,全球消费疲软,终端客户需求不及预期。叠加 OLED 技术渗透加速的影响,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手机背光等传统产品价格继续下滑,利润空间被压缩,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2022年实现净利润-6,284.20万元,预计效益未达预期。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按照投入金额计算的完工程度为67.18%,由于市场环境影响,未达到预计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未发生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为合理高效地配置资源,减少租赁成本,实行集中化生产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Mini-LED 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隆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厂区变更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隆利科技园。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隆利光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隆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厂区变更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隆利科技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监事表决,一致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12月5日,公司收到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5,00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报告期未发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2022年12月5日,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之“LED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单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金额(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与理财收益)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龙华支行755918736810604账号内节余募集资金4,897,399.50元直接用于日常经营资金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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