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9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1年10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56名股东共计发行15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8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月1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同意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定向发行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10号)。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2年2月21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实缴存入公司名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账号:78110122000132265),2022年1月26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043号),审验确认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26.8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9,999.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就本次股票发行与华英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确定由公司在宁波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明确约定该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元) | 余额(元)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高新区支行 | 78110122000132265 | 10,268,000 | 0.00 |
合计 | 10,268,000 | 0.00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结余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0,268,000 | ||
减:发行费用 | 0 | ||
募集资金净额 | 10,268,000 | ||
加:利息收入 | 20,692.09 | ||
具体用途 | 累计使用资金 | 2022年度 | 截至2023年4月19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10,288,692.09 | 10,287,011.97 | 1,680.12 |
其中:支付供应商款项 | 10,288,692.09 | 10,287,011.97 | 1,680.12 |
截至2023年4月19日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15Z0078号),确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并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4月19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