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为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2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通过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修订<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7、《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担 |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2、《关于豁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4、《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孙公司拟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购买董事、监事责任险的议案》 6.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01、《关于选举江卫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6.02、《关于选举吉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选举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
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依法经营,内控制度能够满足企业运营的控制与监督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拟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孙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能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该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六)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