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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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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1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260,211.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882,588.01元,2022年末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3,357,877,585.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191,925.2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819,192.5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68,524,095.67元,减去本年实施的2021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186,876,236.96元,2022年末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1,007,020,591.42元,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877,277,378.31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

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孰低原则)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特殊情况是指:(1)公司当年出现亏损时;(2)发生金额占公司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00%的重大投资时;(3)母公司报表当年实现的现金流为负数,且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货币资金余额低于拟用于现金分红的金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公司结合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经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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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预算,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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