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已经向我们提交了有关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4月9日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董独字[2023]07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 峰__________________
戴亦一___________________
彭水军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