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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邓川)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本人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或列席,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出席相关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邓川1010001

二、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坚持审慎、认真、尽职的原则,依据相关规定审阅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审议事项,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谨慎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2022年度本人就公司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时 间

时 间会 议独立意见意见类型
2022-1-1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4-18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6、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7、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5-1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8-0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8-1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2022-12-1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秉持着认真尽职的态度,会议召开时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发生委托出席的情况,主要履职情况为: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度,共组织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安排,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进展,并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进行考核。

3、战略委员会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及《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回顾总结报告期内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以及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积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情况,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管情况

2022年度,在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经营管理的监督情况

2022年度,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治理结构等情况,本人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对公司年报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公司审计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保护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个人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理解与认识,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改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谨慎、忠实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邓川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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