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立方数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数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方数科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审阅了《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取得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访谈了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重要管理人员,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三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文件等,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控制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保荐机构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2年度,立方数科出现了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等不规范事项,公司已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整改。上市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财会〔2022〕8号)等有关规定,提示上市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海桑李圣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