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名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12-12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2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赵军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91,016,6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5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的自查情况,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拟将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
情况如下:
原章程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现修改第二十六条为:“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票被
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 2011 年度实
现净利润 6,280,203.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403,624.64 元,
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6,683,827.72 元,资本公积余额
330,507,573.30 元。
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1 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经营目标。由于原材料、人
工、营销费用等上升因素,降低了盈利能力。着眼未来的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的经营现状、资金状况,拟不分配、不转增。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6、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1,016,6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0%。
8、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赵丙贤、赵军、高学敏、曹凤君、张戈、王洪
飞、房书亭、于明德、郑建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房书亭、
于明德、郑建彪为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⑴ 选举赵丙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⑵ 选举赵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⑶ 选举高学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⑷ 举曹凤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⑸选举张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⑹选举王洪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⑺选举房书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⑻选举于明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⑼选举郑建彪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9、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马锦柱、张法忠、马兴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曾英姿、董道辉共
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⑴ 选举马锦柱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⑵ 选举张法忠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⑶ 选举马兴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91,016,689股赞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1 年度报告;
3、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