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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吴天云先生、奉小斌先生、郑磊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孙吉先生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7,398,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4,438,92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认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

证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据此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孙伟勇先生、陈月华女士、孙吉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能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亦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孙伟勇先生、孙吉先生、陈月华女士、裘玉芳女士已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申

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经总经理孙吉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真实可靠、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公司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21.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转股数量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Q:指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发行方式,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A股股票;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4)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5)依照相关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6)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2)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4)除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章程》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5)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等情形除外)、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③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④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021.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环保集成灶产业园(二期)项目38,909.0037,021.00
2品牌推广与建设项目15,000.0015,000.00
合计53,909.0052,021.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评级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为12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需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做出决议。现公司制定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同意公司编制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

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制定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

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

他事宜;

9、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10、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11、除第4项、第5项和第9项授权有效期为至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有效,其余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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