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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田智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天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天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天云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任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2020年10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2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经认真审阅会议各项议案内容,本人均未发现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在2022年度参加的董事会会议表决中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情况。本人还列席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1、在2022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关于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对公司审计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

况等进行审查。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投资者。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认真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也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主要媒体有关公司的报道,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吴天云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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