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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佳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2、2023-02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管理实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目的是为了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该工作的开展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故同意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8、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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