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结项“乐至新牧生猪养殖项目、眉山新牧生猪养殖项目”、终止“泸定新越生猪养殖项目、彝良县15万头生猪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希望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结项“通辽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三义堂农场年出栏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通辽新好农牧有限公司哲南农场年出栏10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山东德州宁津新建年出栏50万头商品猪聚落项目、黄骅新好科技有限公司李官庄年出栏70万头商品猪项目、禹城市新希望六和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存栏6000头标准化养殖场项目、阳原县30万头生猪聚落发展项目、乐山新希望农牧有限公司井研县金峰种猪场项目、河南灵宝年出栏15万头仔猪种养一体化
生态产业园区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并将其中4个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签字:
徐志刚____________________
吉跃奇 ____________________
段培林 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