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的独立意见
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公司的衍生品持仓是在进入上市公司之前就形成的,是
对其日元外债进行的汇率掉期风险管理,已经对其风险进行了分析评估,山东鲁
能集团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的三年内,每年度末对本公
司所持的王曲发电公司 75%的股权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三年的累计结果出现减
值,则鲁能集团以现金方式向金马集团进行补偿。
进入上市公司后,公司密切关注金融市场波动情况,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信
息对公司持有的衍生品合约影响程度,并重点进行了相关金融衍生品动态管理监
控工作。由财务部外币资金主管负责具体了解和取得相关市场可观察数据,并加
强对市场分析报告的研究和整理;财务部会计核算主管负责针对相关市场数据进
行估值,提供相关金融衍生品估值报告及预测数据;财务部经理负责根据相关信
息对公司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进行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汇
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实施了积极的风险控制。
独立董事:李玉明 张圣平 杨金英
201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