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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农: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证券代码:831855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公告编号:2023-023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首席合伙人:胡少先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064人2022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50,100万元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17,800万元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0,100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12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制造业制造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批发和零售业批发和零售业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3,200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1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3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上期2022年审计收费4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43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以双方之间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它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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