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杨建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建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所担任的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建军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职务,核心工作职责不变。杨建军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也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建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97,62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05%。杨建军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5月7日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在新任非独立董事任职前,杨建军先生将继续履行其非独立董事职责。杨建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顾宏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顾宏宇先生当选后将接任原董事杨建军先生担任的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董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顾宏宇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任上海弈倍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瞻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0年6月至2021年8月,任光明食品国际有限公司科创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香港国际食品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顾宏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宏宇先生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