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燕明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425.24万元,同比上升7.73%;营业利润45,481.55万元,同比上升24.71%;利润总额45,378.73万元,同比上升2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65.92万元,同比上升34.58%。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11,231.98万元,同比上升12.96%;股东权益581,416.85万元,同比上升18.05%。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健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1,830,487.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183,048.72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1,159,028,439.81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73,675,878.2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2,442,398,655.61元。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为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以现有股本993,635,01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99,363,50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74,312,376.49元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
制提供保证。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继续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
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预计是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必需的。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开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