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4月21日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权秋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天宇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系,在面对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原材料价格上涨、投资需求低迷等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的情况下,公司业务受到一定挑战,新增订单比上年有所下滑,项目回款不及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度增加;同时,公司个别客户在2022年度陷入经营困境,公司对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造成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度下滑。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阐述了行业概况、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情况,并在“四、主营业务分析”部分,详细描述业绩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内容及应对措施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该章节全部内容。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87636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9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5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2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倍杰特、倍杰特集团 | 指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倍杰特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河南倍杰特 | 指 |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倍杰特 | 指 | 山东聊城倍杰特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天津倍杰特 | 指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原平分公司 | 指 | 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平分公司 |
马鞍山分公司 | 指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
乌海倍杰特 | 指 |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倍杰特 | 指 | 鄂尔多斯市倍杰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五原倍杰特 | 指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永润天成 | 指 | 宁夏永润天成能源有限公司 |
宁夏新洁源 | 指 | 宁夏新洁源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中水环保 | 指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天耀能源 | 指 | 内蒙古天耀能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西藏矿业 | 指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万华电池 | 指 | 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地科院 | 指 |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
股东大会 | 指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管理层 | 指 | 对公司管理、经营、决策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章程 | 指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倍杰特 | 股票代码 | 300774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倍杰特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GT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BGTGroup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权秋红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176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bgtwater.com | ||
电子信箱 | bgtwater@bgtwate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权思影 | 王明鸽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
电话 | 010-67986889 | 010-67986889 |
传真 | 010-67986816 | 010-67986816 |
电子信箱 | bgtwater@bgtwater.com | bgtwater@bgtwater.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帆、闫保瑞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E座3层 | 于雷、黄才广 | 2021年8月4日-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2022年 | 2021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0年 | |
营业收入(元) | 838,974,503.64 | 712,769,872.44 | 17.71% | 580,530,378.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950,625.94 | 174,421,845.73 | -81.11% | 149,400,343.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0,752,700.65 | 166,227,323.41 | -87.52% | 136,883,189.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1,468,618.60 | -92,487,262.76 | 177.27% | 137,802,015.4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5 | -82.22% | 0.41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 | 0.45 | -82.22% | 0.41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4% | 14.49% | -12.15% | 14.01%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0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2,512,964,408.67 | 1,992,873,198.21 | 26.10% | 1,648,538,208.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89,141,860.19 | 1,437,943,966.25 | -3.39% | 1,116,089,383.49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57,876,799.06 | 261,342,310.68 | 172,765,251.77 | 246,990,14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165,293.64 | 42,161,650.29 | 39,256,327.66 | -85,632,645.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6,992,488.60 | 37,030,395.85 | 24,735,534.21 | -78,005,718.0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5,476.61 | -21,002,742.93 | 29,505,942.73 | 55,999,942.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606.9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610,273.41 | 161,118.64 | 2,375,705.44 | 主要为上市补助及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538,076.68 | 10,930,244.79 | 14,397,252.42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94,203.57 | -718,922.54 | -808,356.96 | 主要为确认的预计负债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69,687.50 | -939,375.0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52,405.94 | 1,708,231.07 | 2,510,678.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815.29 | |||
合计 | 12,197,925.29 | 8,194,522.32 | 12,517,154.3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水资源化再利用,依托自主研发的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分盐技术、中水高效回用工艺技术、高盐复杂废水减量化工艺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针对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盐湖、海水、地下卤水、油田卤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化利用,为客户提供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服务。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节能环保产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水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打好碧水保卫战”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赢得“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重点规划的任务,被提升至历史性的战略高度,对水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良好的指导与促进作用。
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2021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了部署,提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畜禽粪污和渔业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立;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此外,《指导意见》还指出,着力推动污水资源化主要为三大方向:加快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对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污水近零排放提出了要求。
2021年1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印发《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4%左右,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升,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以上,工业用市政再生水量大幅提高,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基本形成主要用水行业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格局。
“十四五”开局之年,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导向,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加速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需要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的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构建绿色低碳技术产业支撑经济体系向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迈进。在此背景下,环保产业集中度较高的水环境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等细分领域,市场空间将迅速释放,产业领域将不断拓展,相关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业务聚焦于水资源化再利用,针对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以及盐湖、海水、地下卤水、油田卤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化利用,依托自主研发的一系列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服务。
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倍杰特以技术立司、以技术强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目前倍杰特已累计取得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其中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2项。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地域的不同水质的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的难点、痛点,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依托自主研发出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分盐技术、中水高效回用工艺技术、高盐复杂废水减量化工艺技术、含酚含盐废水达标排放技术、高效提标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采取定制化方案解决不同的水处理问题。工业企业乃至工业园区综合水处理领域最能体现水处理企业技术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公司作为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煤化工副产工业硫酸钠》团体标准参编单位,以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废水资源化业务为拓展点,严控业务各环节的质量水平,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公司自2008年开始成立废水资源化再利用事业部,主攻工业领域废水零排放和高含盐废水分盐等课题,并于2014年投运了国内第一套全自主产权煤化工零排放项目,使吨水运行成本由国际上的百元/吨降至11元/吨,真正实现“用得起的零排放”;于2017年投运了行业内第一套煤矿+煤化工高盐水零排放分盐项目,年产11万吨工业级一等品盐,目前运行稳定,是行业内标杆项目,被科技部认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8年在乌海市乌达区投运第一个市政联动工业模式废水循环利用项目,在工业园区范围内做到了“人、工业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愿景;2021年公司持续拓展服务领域至焦化废水、生物化工以及电子半导体等多个工业领域废水资源化再利用;并于同年中标西藏扎布耶盐湖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正式步入盐湖提锂领域。
公司深耕水处理领域近20年,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业务范围涵盖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生物化工、电子半导体及盐湖提锂等领域,完成了多个标志性的水处理项目建设,累计服务客户数百家,包括中国石化、中沙石化、中天合创、中煤集团、神华集团、国家电投、埃克森美孚等众多高端客户资源,成为客户长期可信赖的合作伙伴。近年来,凭借优异的市场表现和客户评价,先后获得新华网颁发的“最佳绿色环保奖”、中国企业绿色产业峰会颁发的“中国绿色环保产业品牌企业”以及中国水网颁发的“2021年度工业及园区水处理领域领先企业-高盐废水零排放年度领跑企业”等多项荣誉。多年的技术和经验积累以及多板块均衡发展确定了公司在水资源化再利用领域的龙头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业务领域介绍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水资源化再利用领域,主营业务聚焦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盐湖、地下卤水、油田卤水、海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化利用,围绕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业务范围涵盖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生物化工、电子半导体及盐湖提锂等领域,是国内工业领域领先的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业务的主要市场领域示意图如下(蓝色环节为公司业务覆盖领域):
(二)主营业务介绍倍杰特主营业务聚焦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盐湖、地下卤水、海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利用,围绕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业务范围涵盖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生物化工、电子半导体及盐湖提锂等领域,是国内工业领域领先的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将主营业务划分为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三部分。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水处理解决方案水处理解决方案主要针对大型工业与市政企业水处理需求,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等综合服务,根据客户的不同项目需求,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服务的承包。按业务模式,水处理解决方案主要分为EP和EPC两种业务。EP业务为客户提供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设备安装服务,不涉及土建施工;EPC业务公司提供的工程承包服务除EP业务涵盖的内容外,还包含土建施工服务。按水处理市场领域以及是否包含污水资源化再利用等因素,将水处理解决方案划分为污水资源化再利用和水深度处理以及盐湖提锂及地下卤水、油田卤水、海水的资源综合利用。
(1)废水资源化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指对污废水进行处理,将再生水处理后回用至工业或市政领域,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在市政污水回用方面:公司早在2008年即自主开发并实施了市政污水回用到工业的技术,并成功应用于公司多个典型项目,其中,在石炼中水回用项目的应用中获得“中石化科技进步二等奖”。
在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污废水循环利用方面: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GT系列中高压膜装置系统对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污水进行处理,实现污水回用率高达90%以上,该装置系统应用于中天废水项目、中科炼化回用水项目等多个典型项目。其中,乌海乌达区“市政污水+工业园区污水联动处理”项目采用对重污染工业废水、轻污染工业废水和市政污水分质收集、联动处理的思路,实现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标准A或企业回用水标准。该项目投入运行后,污水得到近100%回用,从而不再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运行后每年节约工业用水约730万吨。
工业领域高盐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方面:高盐水零排放分盐指对高浓盐水进一步处理,提取出污水中的无机盐成分,形成可供工业企业利用的分质盐产品,从而实现无机盐资源循环利用。高盐水零排放分盐是实现工业废水零排放的关键环节。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分盐技术在公司承建的中煤远兴综合水处理项目、金诚泰项目等零排放分盐项目上获得了应用。其中,中煤远兴二期作为分盐产量达到11万吨的大型零排放分盐项目,其采用的工艺被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主持的专家鉴定会评定为“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单元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水深度处理
水深度处理包含高难度污水处理与给水处理及化学水处理,指公司为客户提供不包含污水资源化再利用目的的水处理解决方案。A.高难度污水处理高难度污水处理指对水质复杂、污染物含量高的难处理工业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公司在高难度污水处理领域现有核心技术含盐含酚废水达标排放技术,该技术已应用于中石化和沙特阿美合作的中沙石化项目。采用该技术后,该项目每年污水处理费用节约4,000多万元,降幅达到70%。
B.给水处理及化学水处理
公司给水处理及化学水处理领域主要包含对自然水体来水的处理、锅炉补给水处理和凝结水处理等化学水处理。公司承接了多项给水处理及化学水处理项目,其中张家港联峰钢铁净水站项目是公司典型给水处理项目之一,该项目水处理规模112,000m?/d,解决了季节性水质波动对处理效果的不利影响;中科炼化凝结水项目是公司化学水处理典型项目之一,该项目服务于国内最大的合资炼化项目。
2022年,公司承接了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的化学水、凝结水处理项目。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是国家首批七大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之一,也是美国企业在华独资建设的首个极具竞争优势的世界级化工综合体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也是公司走向国际市场的开端和实力印证。
(3)盐湖提锂及地下卤水、油田卤水、海水的资源综合利用
2021年,公司中标西藏扎布耶盐湖万吨提锂项目的提锂核心设备全部5个标段,合同金额2.76亿元,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盐湖提锂领域。公司得以快速横向切入盐湖提锂领域,是公司多年来深入研究高含盐废水提盐工艺的成果,作为一家工业领域领先的废水资源化利用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凭借多年高盐水分盐项目的技术积累和项目建设和运营经验,不仅将锂的回收率提高了10%左右,盐湖中蕴藏的钾、铷、铯、硼等元素予以资源化利用,最大化的利用盐湖资源,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为保护西藏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落实严格的生态保护政策,通过掌握盐湖资源开发核心技术,进一步提高锂的回收率,以及盐湖多种产品(例如钾、铷、铯、硼等)资源化的综合利用,2022年,公司已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电池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成立西藏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联合实验室,集合各方优势,共同致力于西藏盐湖资源与环境研究、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
目前,我国锂盐湖资源储量丰富,盐湖卤水资源占90%,主要集中在青海和西藏地区。在碳中和、碳达峰引领的绿色能源时代,势必加大对盐湖锂资源的开发,盐湖提锂技术前景广阔。倍杰特将利用自身技术和经验优势,持续拓展相关业务。
、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公司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和良好的服务品质,为客户提供运营管理服务以及设计、研发、现场技术指导、装置清洗、问题诊断等服务。
运营管理是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构成部分。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和专业的技术人员,依靠项目建设过程中树立的良好品牌形象以及与客户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结合公司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承接和运营客户的水处理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的运营管理项目承接方式主要通过:①以BOT、PPP等方式取得;②因提供的EPC、EP等水处理解决方案的质量、技术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从而得以继续托管运营该项目或相关客户其他水处理项目。
2022年上半年公司针对西藏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成立了数字化加强数字化智慧中心,主要负责盐湖提锂项目的运营业务,满足客户无人化少人化运营需求,降低运营成本,保障运营安全。
3、商品制造与销售
公司设有专业的生产制造基地。公司在为水处理解决方案提供核心设备的同时,也对外直接销售公司生产制造、加工或外购的水处理设备、药剂及配套设备。公司商品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包含超滤装置、反渗透装置、浓缩装置、加药装置、容器及滤芯等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的加工和销售,各类设备的配件、药剂、膜等备品备件和水处理剂的销售等。
(三)经营模式
公司将主营业务划分为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以及商品制造与销售三大板块,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以及各类型主营业务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保持稳定。
1、盈利模式
(1)水处理解决方案水处理解决方案主要针对大型工业与市政企业水资源化利用的需求,为客户提供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等综合服务,根据客户的不同项目需求,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服务的承包。按业务模式,水处理解决方案主要分为EP和EPC两种业务。EP业务为客户提供水处理系统的方案设计、设备制造、系统集成、设备安装服务,不涉及土建施工;EPC业务公司提供的工程承包服务除EP业务涵盖的内容外,还包含土建施工服务。按水处理市场领域,即是否包含污水资源化再利用目的,将水处理解决方案划分为污水资源化再利用和水深度处理。
(2)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运营管理服务以及设计、研发、现场技术指导、装置清洗、问题诊断等服务。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的运营队伍、自有的生产研发制造基地和清洗车间,依靠项目建设过程中树立的良好品牌形象以及与客户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结合公司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承接和运营客户的水处理项目。
公司的运营管理项目承接方式主要通过:①以BOT、PPP等方式取得;②因提供的EPC、EP等水处理解决方案的质量、技术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从而得以继续托管运营该项目或相关客户其他水处理项目。
公司根据处理的水量和水价,或根据合同预定按项目实际发生的运营管理费用和约定的利润指标收取服务费用,实现盈利。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周期一般为1至3年,以BOT、PPP等模式投资运营项目的周期一般为5至30年。此外,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研发服务、现场技术指导、问题诊断及故障处理、膜在线和离线清洗等技术服务,收取技术服务费。
(3)商品制造与销售
公司对外直接销售水处理设备装置(不包含运用在水处理解决方案工程项目上的设备)、药剂、备品备件等,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2、采购模式
(1)原材料及主要设备采购
公司注重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建立了完善的采购流程和制度。采购部门接到销售服务部的采购通知单,根据设计部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建议使用的材料/设备清单,制定采购计划和方案并指定项目采购专员。根据《合格供应商名录》,结合技术协议品牌要求,综合考虑技术要求、品牌、质量、货期、价格、服务等因素后,最终选定供应商并签订合同。在合同执行中,公司对厂家的货期、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到货协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入库。后期项目调试、采购部反馈物资任何问题,项目采购专员负责协调供应商处理和解决。公司采购部门跟踪项目调试的过程,及时与供应商协调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尽最大化满足客户需求。
(2)工程分包采购
公司在承接工程项目过程中,通常会把土建施工、部分安装工程等工作内容按照合同条款及行业惯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在多年的业务积累过程中,公司建立起合格供应商及分包商数据库,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由公司作为项目总包方牵头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各项目经理牵头、销售服务部配合依据总包合同条款及业主要求对需要分包的业务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其他方式确定分包商。
工程分包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可供选择的分包商较多。发行人分包商选择的具体标准包括:是否拥有相应资质、是否具备相应的项目经验、是否拥有成熟的实施和管理团队、是否具备良好的信誉、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距离、与业主的历史合作情况等。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过程包括生产及施工管理两部分。
(1)对于生产方面,公司在子公司河南倍杰特设立了标准化、模块化的生产线,对于设备、备件生产,公司采用以销定产和标准产品批量生产两种生产模式。以销定产模式主要针对差异化产品,即设备配置差异较大,产品规格、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具有个性化的产品,均需按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设计和生产。设计部根据客户要求,设计个性化产品图纸,交给制造装配车间进行产品的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依据技术标准和协议判定合格,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标准产品批量生产模式主要适用通用性的产品生产,如过滤器、清洗药剂、拔管、部分标准框架设备等。
(2)对于施工管理,公司总承包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同时总包项目部接受公司职能部门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总包项目部行使项目管理职能,项目经理按照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对所负责的总承包工程,自项目启动至项目竣工,实行全过程、全面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目标。总承包项目合同签订生效或总承包项目按公司要求成立,即转入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启动阶段主要工作包含任务签发、任命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组建总包项目部等。施工管理分四个阶段,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调试开通和竣工验收阶段。在施工阶段执行过程中由各项目经理依据总包合同条款及业主要求对需要分包的业务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分包商,承包给合适的分包施工单位。项目部全面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积极合理调配各施工要素,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划、进度、工期、成本(消耗)、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部责任,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工业及市政领域的大型项目,主要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订单。除招投标外,公司还通过竞争性谈判、业主委托、商务谈判等方式承接获取业务。
公司建立了覆盖主要业务区域的销售体系,在京津冀、西北、中原、长江、黄河沿岸主要城市等设有子公司、分公司、销售团队。销售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公司贴近市场,调动公司资源,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主营业务聚焦工业领域及市政领域高盐废水、盐湖、地下卤水、海水等高盐水的资源利用,业务范围涵盖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生物化工、电子半导体及盐湖提锂等领域,是国内工业领域领先的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自2008年开始成立废水资源化再利用事业部,主攻工业领域废水零排放和高含盐废水分盐等课题,并于2014年投运了国内第一套全自主产权煤化工零排放项目,使吨水运行成本由国际上的百元/吨降至11元/吨,真正实现“用得起的零排放”;于2017年投运了行业内第一套煤矿+煤化工高盐水零排放分盐项目,年产11万吨工业级一等品盐,目前运行稳定,是行业内标杆项目,被科技部认定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018年在乌海市乌达区投运第一个市政联动工业模式废水循环利用项目,在工业园区范围内做到了“人、工业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愿景;2021年公司持续拓展服务领域至焦化废水、生物化工以及电子半导体等多个工业领域废水资源化再利用;并于同年中标西藏扎布耶盐湖万吨电池级碳酸锂建设项目,正式步入盐湖提锂领域。公司及公司的工程项目先后获得新华网颁发的“2015中国能源绿色环保杰出企业”和“最佳绿色环保奖”,中国企业绿色产业峰会颁发的“中国绿色环保产业品牌企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颁发的“2015年度中国石化重点工程项目优秀设计团队”、“2016年度优质工程奖”、“2018年中国石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水利部综合事业局颁发的“2019年昆仑科技奖二等奖”,连续2年在水业企业评选中获得“工业及园区水处理领域领先企业-高盐废水零排放年度领跑企业”等荣誉。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水资源化再利用领域,立足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工业领域,并不断扩展到了盐湖提锂、新能源、新材料、焦化废水、生物化工、电子半导体等领域,完成了多个业内标杆性的水处理解决方案,在技术创新、行业经验、市场地位、客户、产品及品牌、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
1、强大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公司作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技术立司、以技术强司。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在着力解决水处理系统存在实际问题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技术研发与升级,已形成包括“高盐复杂废水减量化工艺技术”、“高含盐废水
零排放分盐技术”、“中水高效回用工艺技术”等一系列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其中PCT国际专利2项。雄厚的技术研发能力奠定了公司行业领先地位。
2、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深耕水资源化利用领域多年,具备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凭借丰富的项目经验、专业的研发设计队伍和运营队伍、自有的生产制造基地和清洗车间,能够为客户提供技术研发、咨询设计、系统集成、核心设备制造、项目管理、投资运营、药剂及备品备件销售、装置清洗、故障诊断等全方位、一体化综合服务,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在公司生产研发基地及项目现场,设有中试集装箱76台,可以加速验证研发方案,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3、良好的业内口碑和品牌形象在日益受到关注的环保领域,良好的品牌形象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因素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服务客户数百家,并累积了包括中国石化、中沙石化、中天合创、中煤集团、埃克森美孚等海内外众多高端客户资源,成为国内领先的水资源再利用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近年来,公司及公司项目所获的各项荣誉与奖项如下:
序号 | 获奖情况 | 颁发单位 | 获奖时间 |
1 | 昆仑科技奖二等奖 |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 2019年 |
2 | 中国石化科技进步二等奖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2018年 |
3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6年优质工程奖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2017年 |
4 | 中国水业“星光奖”工程之星 | 青岛国际水大会 | 2017年 |
5 | 2015年度中国石化重点工程项目优秀设计团队奖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2016年 |
6 | 2015年度中国石化重点工程项目优秀设计经理奖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2016年 |
7 | 中国绿色环保产业品牌企业 | 中国企业绿色产业峰会 | 2015年 |
8 | 最佳绿色环保奖 | 第七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峰会-新华网 | 2015年 |
9 | 2015中国能源绿色环保杰出企业 | 新华网 | 2015年 |
10 | 2021年度、2022年度工业及园区水处理领域领先企业-高盐废水零排放年度领跑企业 | 中国水网 | 2021年、2022年 |
公司董事长权秋红女士在水处理行业尤其是工业水治理领域做出了诸多贡献,先后获得新华网颁发的“2015碧水蓝天中国环保高峰论坛年度环保人物”、“第七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峰会杰出企业家奖”、“中国绿色环保产业突出贡献人物”等荣誉。公司凭借一系列先进的核心技术和典型业绩,在水资源化再利用及水深度处理领域树立了良好的业内口碑和品牌形象。
4、专业的生产制造基地公司在郑州设立了标准化、模块化的生产线,负责各类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的组装加工,是业内少有的具备自主生产制造能力的公司。公司生产制造的各类水处理设备是公司强大技术研发能力的实物载体。自有的生产制造基地不仅是公司一体化、全方位服务能力的重要一环,亦是构筑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具体体现如下:
(1)自有的生产制造基地保障了公司生产供应和产品质量:作为行业内少有的拥有自有的生产制造基地的公司,公司能够按照实际业务需要以及业务规划制定生产计划并严格履行,保障各项产品的及时供应;其次,公司对生产质量严格把控,能够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使公司在业务承揽过程中具备成本优势:较生产环节外包的企业,公司在招投标过程或其他业务承揽过程中,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取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
(3)为公司的研发设计提供良好的实践基地:公司将研发与生产密切结合,自有的生产基地为公司的研发提供良好的实践基地,又能够为公司的研发提供及时的反馈,有利于公司不断改进相关研发设计方案,加速形成研发成果。
5、优秀、稳定的人才队伍优秀、稳定的人才队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自成立之始就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经过人才培养及引进,已建立了一支技术覆盖面全、业务能力突出的技术研发、运营管理与销售推广团队。公司的人才队伍具备很强的创新意识、不断进取的开拓精神和高度的市场敏感性,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对行业发展拥有前瞻性的认识和把握。报告期内,公司人才队伍稳定,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2022年,在面对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原材料价格上涨、各领域投资需求低迷等外部环境变化影响的情况下,公司业务受到一定挑战。公司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上下同心,努力克服宏观经济环境及供应链及施工条件受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确保客户订单有序交付、工程进度稳步推进,紧抓项目执行和回款,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均取得一定幅度增长。在全面分析和研究国家宏观经济走势、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行业及新领域的业务机会,取得海外市场及盐湖提锂市场的持续突破,为未来业务发展取得了新的突破口,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生产能力建设,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89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7.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95.0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1.1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度下滑主要原因是:
(1)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7.71%,但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投资需求低迷,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本报告期实现毛利26,498.22万元,与上年同期仅略有增长。
(2)2022年度,为开拓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积极拓展盐湖提锂市场,加大了相关领域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211.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1.51%。
(3)2022年度,由于原材料、能源成本上涨,公司个别客户陷入经营困境,公司对其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570.11万元;同时,由于上游客户整体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对公司项目进度及回款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9,649.03万元;公司计提减值损失合计18,219.14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51,296.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0%,公司归母净资产138,914.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9%。
未来公司将不断通过以下措施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聚焦主营业务,实现可持续增长2022年,公司持续聚焦污水资源化再利用细分领域,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和项目经验,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布局全国市场,持续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市场份额。2021年-2022年,公司在传统优势领域煤化工、石油化工、电力行业、市政等行业的基础上,持续拓宽服务领域,如氢能、光伏等新能源领域、生物环保新材料领域、焦化废水零排放、工业园区废水综合解决方案以及盐湖提锂领域。以上领域市场广阔,政策要求迫切,公司多年的技术开发和项目经验,确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地位,公司将全力打造成技术型高精尖工业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领先企业,同时实现企业的稳步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在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包括工业领域高盐废水零排放分盐项目以及市政联动工业模式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两个领域。2022年,倍杰特承接的东源科技及东景生物BDO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顺利投运,该项目为全球最大的BDO一体化生产基地提供中水回用及污水处理服务。项目投运后,每小时可节约工业用水900吨、处理BDO废水600吨,成功实现BDO废水的资源化再利用;倍杰特承接的内蒙古久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乙二醇项目浓盐水回收装置顺利打通全流程,成功产出高品质结晶盐,产品质量指标优于工业干盐一级标准、产品水一次冷凝液及二次冷凝液完全回用达到零排放。2022年,公司以乌海园区EPC项目及乌海城区EPC项目模式,探索“市政污水+工业园区污水联动处理”市场,新签孟州某工业园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3.82亿元,是公司继乌海乌达工业园区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及山西大同污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后的第三大市政联动工业模式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该模式市场空间广阔,有望快速在全国工业园区推广。倍杰特每年回收利用的废水达20亿吨,从污水中回收利用的工业一等品盐超70万吨,对中国环保事业和工业污水资源化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工业领域水深度处理方面,2022年,公司承接了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的化学水、凝结水处理项目等大型化学水、凝结水等高难水处理项目。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是国家首批七大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之一,也是美国企业在华独资建设的首个极具竞争优势的世界级化工综合体项目。公司超乎客户预期,在外部环境艰难的情况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体现了公司强大的执行能力,为公司业务向海外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持续拓宽服务领域,寻找业绩增长点
2022年,倍杰特积极拓展盐湖提锂业务,助力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公司以自主研发的高含盐废水零排放分盐技术、中水高效回用工艺技术、高盐复杂废水减量化工艺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为依托,不断开拓公司核心技术应用及服务领域,寻找业绩增长点。2021年中标西藏矿业扎布耶盐湖万吨提锂项目的提锂核心设备全部5个标段,2022年中标西藏阿里拉果资源有限公司拉果错盐湖锂矿采选工程变更项目2个膜法工艺段,公司快速横向切入盐湖提锂领域,是多年来深入研究高含盐废水提盐工艺的成果。作为一家具备综合性水处理方案的总承包供应商,凭借多年高盐水分盐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不仅可以有效提高锂的回收利用率,还可以将盐湖中蕴含的其他价值元素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实现盐湖资源利用最大化,同时公司在水资源化利用系统建设及运营效果和成本、整体工艺的合理性和全部设备运行的经济性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优势。
2022年,倍杰特成立智慧运营数字中心,致力于实现盐湖提锂的无人化运营。
2022年,公司与西藏矿业、万化电池、地科院成立了西藏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联合实验室,集各方优势,共同致力于西藏盐湖资源与环境研究、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实现西藏地区盐湖综合开发利用,为国家新能源战略落地保驾护航。
目前,我国锂盐湖资源储量丰富,盐湖卤水资源占90%,主要集中在青海和西藏地区。在碳中和、碳达峰引领的绿色能源时代,势必加大对盐湖锂资源的开发,盐湖提锂技术前景广阔。倍杰特将利用自身技术和经验优势,持续拓展相关业务。
(3)强化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倍杰特深耕工业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领域近20年,一直以解决客户难点、痛点为业务目标,不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目前技术团队近300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0%以上。2022年,倍杰特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已累计取得发明专利53项、实用新型专利111项,包括PCT国际专利2项。2022年,公司成立第二研发中心,引进清华大学博士后站,针对国家新能源战略氢能产生及应用等研究方向展开研发。倍杰特为客户解决困难为着力点,利用领先技术为客户提供低成本、稳定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随着公司标杆项目和优秀案例的不断成功,特别是在工业领域高盐水废水资源化再利用方面形成了品牌效应,成为相关领域客户的首选。公司作为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煤化工副产工业硫酸钠》团体标准参编单位,以石油化工、煤化工领域水处理厂为拓展点,紧抓业务各环节的质量水平。工业企业乃至工业园区水处理领域是最能体现水处理企业技术实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的领域。公司自2008年开始成立废水资源化再利用事业部,主攻零排放和高盐水分盐等课题,并于2014年投运了国内第一套全自主产权煤化工零排放项目,运行成本由国际上的百元/吨降至11元/吨,真正实现了“用得起的零排放”,同期开始零排放分盐研究,于2017年投运了行业内第一套煤矿+煤化工高盐水零排放分盐项目,年产11万吨工业级一等品盐,目前运行稳定,是行业内标杆项目。对技术研发的不断投入、以技术优势降低项目成本,真正的解决客户痛点、难点,高端的项目累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业界口碑、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4)拓宽融资渠道,踏上资本市场新征程
2021年8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募集资金的到位加快了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优化了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以及多种股权激励工具,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提升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监管法律、规则变更要求,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依法合规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开展集体培训学习,有效加强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增强了公司合规运作管理水平。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交易所互动易问答、咨询电话等交流方式,建立起与资本市场良好的沟通机制,全方位、多角度向投资者传递了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效维护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838,974,503.64 | 100% | 712,769,872.44 | 100% | 17.71% |
分行业 | |||||
工业污水处理 | 838,974,503.64 | 100.00% | 712,769,872.44 | 100.00% | 17.60% |
分产品 | |||||
水处理解决方案 | 635,538,807.54 | 75.75% | 537,156,820.42 | 75.36% | 16.14% |
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 | 181,670,500.52 | 21.65% | 145,841,710.99 | 20.46% | 22.93% |
商品制造与销售 | 21,765,195.58 | 2.59% | 29,771,341.03 | 4.18% | 17.83%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地区 | 838,974,503.64 | 100.00% | 712,769,872.44 | 100.00% | 17.60% |
分销售模式 | |||||
中国大陆地区 | 838,974,503.64 | 100.00% | 712,769,872.44 | 100.00% | 17.60%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工业污水处理 | 838,974,503.64 | 573,992,283.34 | 31.58% | 17.71% | 27.05% | -5.19% |
分产品 | ||||||
水处理解决方案 | 635,538,807.54 | 423,625,154.33 | 33.34% | 16.14% | 25.80% | -3.76% |
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 | 181,670,500.52 | 136,140,178.44 | 25.06% | 24.57% | 45.73% | -10.88% |
商品制造与销售 | 21,765,195.58 | 14,226,950.57 | 34.63% | -26.89% | -30.74% | 3.63% |
分地区 | ||||||
中国大陆地区 | 838,974,503.64 | 573,992,283.34 | 31.58% | 17.71% | 27.05% | -5.03%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模式 | 838,974,503.64 | 573,992,283.34 | 31.58% | 17.71% | 27.05% | -5.0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
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确认收入订单 | 期末在手订单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数量 | 未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
数量 | 金额(万元) | 数量 | 金额(万元) | ||||||||||||||||||||
EPC | 5 | 26,901.02 | 4 | 14,601.02 | 1 | 12,300 | 9 | 49,285.47 | 7 | 37,445.05 | |||||||||||||
EP | 8 | 24,420.3 | 8 | 24,420.3 | 6 | 12,863.9 | 19 | 77,694.65 | |||||||||||||||
合计 | 13 | 51,321.32 | 12 | 39,021.32 | 1 | 12,300 | 15 | 62,149.37 | 26 | 115,139.7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工程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金额超过1亿元) | |||||||||||||||||||||||
项目名称 | 订单金额(万元) | 业务类型 | 项目执行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万元) | 累计确认收入(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项目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 ||||||||||||||||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 |||||||||||||||||||||||
业务类型 | 新增订单 | 尚未执行订单 | 处于施工期订单 | 处于运营期订单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已签订合同 | 尚未签订合同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 | 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 | 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运营收入(万元) |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数量 | 投资金额(万元) | ||||||||||||||||||||
BOT | 4 | 9,234.21 | |||||||||||||||||||||
BOO | 1 | 38,200 | 1 | 38,200 | 2 | 49,000 | 0 | 0 | |||||||||||||||
合计 | 1 | 38,200 | 1 | 38,200 | 2 | 49,000 | 4 | 9,234.21 | |||||||||||||||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者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产能 | 定价依据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回款金额(万元) | 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 ||||||||||||||||
泓博运营 | BOT | 21000m?/d | 固定单价 | 6,590.48 | 2,734.12 | 5,519.04 | 无 |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分类行业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工业污水处理 | 材料设备费 | 407,746,331.53 | 71.04% | 304,999,300.10 | 67.67% | 33.69% |
工业污水处理 | 建安服务费 | 53,658,885.16 | 9.35% | 68,266,602.66 | 15.15% | -21.40% |
工业污水处理 | 人工费 | 32,216,402.72 | 5.61% | 28,542,193.45 | 6.33% | 10.34% |
工业污水处理 | 运营水电蒸汽费 | 39,987,884.10 | 6.97% | 18,516,586.96 | 4.11% | 115.96% |
工业污水处理 | 折旧摊销及资产移交计提费用 | 16,880,853.36 | 2.94% | 15,865,598.21 | 3.52% | 6.40% |
工业污水处理 | 其他 | 23,501,926.47 | 4.09% | 14,518,367.83 | 3.22% | 61.88% |
说明
1、2022年度,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中,材料设备增加较多,建安成本同比减少,主要是由于承接的项目中承担的建安工作减少,设备供货增加导致;
2、2022年度,公司运营水电蒸汽费用增加较多,主要是由于泓博项目投入运营,零排放单元耗用蒸汽较多,同时煤炭价格居高不下,蒸汽价格上涨导致。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
1、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京润环保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500万元收购肖东、殷进、王典、高劼帆持有的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润环保”)1,369.1275万股股份,同时向京润环保增资1,500万元取得京润环保1,369.1275万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京润环保51%的股份,成为其控股股东。京润环保已于2022年9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并取得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648,371,789.6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77.2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89,647,331.69 | 34.52% |
2 | 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81,040,211.53 | 21.58% |
3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6,944,269.52 | 10.36% |
4 | 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61,022,544.01 | 7.27% |
5 |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29,717,432.88 | 3.54% |
合计 | -- | 648,371,789.63 | 77.2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51,524,911.74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3.1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上海神农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778,761.06 | 7.59% |
2 | 沈阳东方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115,044.24 | 4.59% |
3 | 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27,641,511.87 | 4.22% |
4 |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421,248.61 | 3.72% |
5 | 内蒙古北煜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9,568,345.96 | 2.98% |
合计 | -- | 151,524,911.74 | 23.1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856,493.11 | 8,189,600.25 | -4.07% | |
管理费用 | 31,801,660.31 | 28,155,719.79 | 12.95% | |
财务费用 | -11,292,076.75 | -2,665,499.21 | 323.64% | 主要是由于清徐泓博项目长期应收款确认未确认融资收益导致 |
研发费用 | 32,113,408.33 | 19,883,037.61 | 61.51% | 主要是由于本期加大研发投入导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工业污废水零排 | 为解决工业污废水零排放难题,减轻环境污染压力。以含大量酯类污水为研究对象,探究处理效果好、工艺稳定性强、运行费用更低的污废 | 达到既定技术指标和要求,完成结题 | 1、研究设计十二醇酯污水厂复杂废水零排放工艺路线和技术方案,制备可靠中试工艺包,降低投资成本;2、组装中试设备,调试系统达到最 | 工业三废已成为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工业废水尤为典型,工业废水水量巨大且成分复杂,废水如何零排放一直是令化工企业十分头疼 |
水零排放处理工艺,实现废水零排放、水资源化利用,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 佳回收率和处理效果,减少运行费用,为工业化提供技术支撑。3、申请发明专利两件,制作中试装置研究图纸和技术操作说明各一套。 | 的问题,实现醇酯工业废水零排放,提升化工企业废水回用率和处理效果,将解决其后顾之忧,助力企业蓬勃发展。这一研究成果能够提高倍杰特醇酯废水处理技术实力,有利于降低倍杰特市场推广难度,进一步打开工业水处理市场容量,提升企业竞争力。 | ||
气化废水零排放 | 气化废水水质波动大易造成氯化钠纯度不高,回收率低,通过对气化废水水质特性分析,以气化废水水源,采用成套中试分盐设备,研究工业浓盐水回收利用方案,实现氯化钠高纯度与高回收率的和淡水再利用的目的,为工业浓盐水资源的回收再利用添砖加瓦。 | 完成研发设计方案和工艺包设备生产;正在进行中试调试试验。 | 1、组装中试设备并进行调试,达最优回收率,实现化工产业在生产中废水、污水、清净下水等经过处理,全部用于回用,对外界不排放废水,推广应用到工程实践中。2、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科技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气化废水分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为倍杰特主导技术高盐水分盐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增加新的工业废水处理方案,为企业处理多种复杂废水积累技术经验,提升创新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业企业时,拥有更广泛的废水处理能力。 |
焦化废水零排放集成 | 本项目以焦化废水为研究对象,焦化废水排放量大,危害大,污染物难以降解,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同时也直接威胁到人类健康。倍杰特以焦化废水为研究对象,设计并建设出一套零排放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使焦化废水处理后达到循环水水质要求,且高浓盐水进行分盐结晶零排放。 | 达到既定技术指标和要求,完成结题 | 1、探究焦化废水预处理技术、NF膜一二价盐分离技术、GTR膜减量化深度浓缩技术、蒸发结晶技术的可靠性,为实现工业化提供了技术支撑;2、通过试验改变调整设备运行压力及流量,寻找合适的运行参数,为工业化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焦化废水是一种典型的有毒难降解有机废水,探究焦化废水零排放处理方案,是倍杰特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又一新的探索,创新是企业永恒动力,焦化废水零排放集成技术的研究对开拓焦化废水零排放处理市场大有裨益,从技术上推动企业发展。 |
合成氨与乙二醇废水零排工艺包 | 为使化工企业高盐废水资源循环利用,解决企业环保问题,实现污水零排放,同时将高盐废水中的硫酸钠和氯化钠分离,达到工业产品标准,来减轻环境污染的压力。本中试以合成氨与乙二醇废水为中试试验进水,采用废水预处理、膜减量化深度浓缩技术、一价二价盐的分离技术、冷冻结晶技术及蒸发结晶技术,达到高盐废水的零排放和资源化 | 达到既定技术指标和要求,完成结题 | 1、研究合成氨与乙二醇废水软化过滤处理技术、深度除硬技术、GTR减量化深度浓缩技术、盐分离技术、冷冻结晶技术及蒸发结晶技术等,实现氯化钠和硫酸钠分盐;2.、通过中试试验验证了我司处理合成氨与乙二醇废水技术的可靠性、工艺的可行性,为工业化运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合成氨废水及乙二醇废水中氯离子和硫酸根离子含量接近,分离难度较大,突破该类废水中氯离子和硫酸根的分离,是倍杰特高盐水分盐技术的又一大突破,从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发展,倍杰特将有更宽广的经济市场。 |
利用目标,实现资源利用与环境治理的双赢。 | ||||
唐山首钢焦化废水零排预处理项目 | 焦化废水排放量大,危害大,焦化废水中不但难以降解,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同时也直接威胁到人类健康。以焦化废水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工艺处理单元中的预处理技术和电催化技术,寻求更经济高效的预处理技术,减小高有机物、氰化物等污染物对后续膜处理单元的影响,降低运行成本。 | 达到既定技术指标和要求,完成结题 | 1、研究最优焦化废水预处理技术路线,为零排放做好污水前处理,达到膜最佳进水水质;2、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焦化废水是一种典型的有毒难降解有机废水,含有大量有机物、氰化物硬度等,探究焦化废水预处理方案,与焦化废水零排放技术相结合,提高零排放技术处理效果,能够进一步提升倍杰特焦化废水零排放处理能力,降低运行费用。从技术和经济方面看,进一步深化倍杰特知识产权,提升科技转化能力。 |
济炼全厂水高效利用研究 | 济南炼化地下水源关闭,全厂生产用水改为黄河水和城市污水厂供RO产水,而大量使用黄河水会存在很多问题:黄河水高碱高硬,影响除盐水系统正常运行,离子交换工艺消耗大量盐酸、液碱;循环水场水耗高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炼化分公司水系统为研究对象,提出全厂水系统优化改造技术方案,实现水系统高效清洁利用,节约水资源。 | 达到既定技术指标和要求,完成结题。 | 1、完成调研、分析,全面了解济南炼化水系统运行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研究城市炼厂全厂水系统清洁利用方案提供技术,除盐水系统水耗降低50%,全厂净化污水回用率由37%提高至70%,循环水浓缩倍率至3.0以上。 | 倍杰特为中石化济南炼化提供的全厂水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方案解决了企业水资源紧张难题,展现了倍杰特超高的水处理技术服务能力,与客户建立深厚的信任,赢得好的口碑,为与中石化建立长远持续合作奠定基础,显著提高倍杰特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影响力,进一步拓展市场。 |
高海拔盐湖提锂膜分离系统技术开发 | 针对西藏扎布耶盐湖锂含量丰富,但其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给提锂膜分离系统技术开发带来较大难度,为提高西藏扎布耶盐湖锂回收率,减小环境污染。采用高海拔盐湖提锂膜分离系统对锂钾离子进行分离,提高锂回收率,实现锂回收和剩余盐湖水回收利用,缓解锂市场供给短缺问题。 | 技术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工艺包加工生产中 | 1、研究海拔盐湖预处理技术/一段NF技术/多级NF技术/碳酸钠纳滤技术/碳酸钠回收技术等,实现盐湖锂高提取率;2.、通过中试工艺包验证技术方案和工艺路线的可靠性、工艺的可行性,为工业化提锂奠定基础;3、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锂提取核心技术研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中紧缺资源需求,盐湖锂资源化提取技术研究有利于突破技术壁垒,使倍杰特掌握核心提取技术,由资源供应者迈向技术引领者,加速成为卤水资源开发龙头、行业技术引领者、行业标准制定者;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提升倍杰特核心竞争力,构筑强大的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实力和创新实力,掌握创新发展主动权,从而将科技转化为市场血液,高效实现科研与市场经济 |
转化。 | ||||
电子工业重金属废水零排放系统技术开发 | 电子工业废水中重金属离子繁多,毒性大且难以去除,处理水也未能回收利用,不利于环境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去除废水中重金属离子,实现重金属废水零排放,本项目以电子工业中褪镀废水为研究对象,采用重金属废水预处理技术、深度浓缩技术和三效蒸发结晶技术,达到去除重金属离子,产水达到回用于生产水标准,减少排污费用和生产用水费用,实现水资源回收利用。 | 技术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工艺包加工生产中 | 1、研究软化过滤处理技术、深度除硬技术、膜减量化深度浓缩技术、蒸发结晶技术对电子工业重金属废水处理效果,为工业化提供了技术支撑;2、探究电子工业重金属废水技术路线和工艺的可靠性、工艺的可行性,为工业化运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本项目研究的重金属废水处理技术为倍杰特处理重金属废水打下技术基础,支撑倍杰特进入电子行业承接重金属废水零排处理项目,实现了电镀行业重金属废水零排项目的从无到有,为将来电子重金属废水处理积累技术和经验,是服务电子行业重金属废水零排处理的里程碑。 |
高含盐氮苯乙烯废水技术开发 | 高含盐高氮苯乙烯废水具有高氮、大量苯系有机物、烃类物质和高含盐量等特点,生化性差,易造成生化系统甚至水处理系统瘫痪。为去除废水中高氮和高盐,以保证后端水处理系统的稳定性,本项目以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高含盐、高COD、高TN、难生化降解的苯乙烯废水为研究对象,研究利用高效经济的磁电脱盐器装置去除苯乙烯废水脱除氮和有机物可行性,保证三股废水混合后满足原高含盐含酚废水处理装置进水水质要求,达标排放。 | 技术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工艺包加工生产中 | 1、组装中试设备,调试系统达最佳污染物去除率和效果,苯乙烯预处理系统产水为满足原高含盐含酚废水处理装置进水水质要求的合格产水,推广应用到工程实践中;2、研究高含盐高氮苯乙烯废水磁电脱盐技术可行性,为工业化提供技术支撑;3、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高含盐高氮苯乙烯废水具有高氮、大量苯系有机物、烃类物质和高含盐量等特点,生化性差,易造成生化系统甚至水处理系统瘫痪。探究高含盐高氮苯乙烯处理方案,是倍杰特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又一新的探索,保证后续膜单元寿命可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创新是企业永恒动力,本项目对开拓化工废水处理市场大有裨益,从技术上推动企业发展。 |
高海拔盐湖提锂纳滤设备技术开发 | 针对西藏扎布耶盐湖锂含量丰富,但其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给提锂膜分离系统技术开发带来较大难度,为提高西藏扎布耶盐湖锂回收率,减小环境污染。针对高海拔盐湖提锂纳滤膜对锂离子中杂盐分离能力进行研究,提高锂回收率,实现锂回收和剩余盐湖水回收利用,缓解锂市场供给短缺问题。 | 技术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工艺包加工生产中 | 1、研究一段NF一价(锂钾)和二价(硫酸根等)离子分离技术,将来水中一价(锂、钾)和二价离子进行分离;较低一段一级NF通量,提高应对盐湖外界环境变化的风险;2、研究能量回收技术,对一段一级NF浓水能量进行回收利利用,减少能量损失,降低运行成本;(3)研究多级NF分盐技术,较低膜通量,提高应对盐湖 | 锂提取核心技术研发符合国家产业发展中紧缺资源需求,盐湖锂资源化提取技术研究有利于突破技术壁垒,使倍杰特掌握核心提取技术,由资源供应者迈向技术引领者,加速成为卤水资源开发龙头、行业技术引领者、行业标准制定者;技术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提升倍杰特核心竞争力,构筑强大的盐湖资源开发利用 |
外界环境变化的风险;大流量滤芯和高扬程泵保障成套设备稳定运行。 | 科技实力和创新实力,掌握创新发展主动权,从而将科技转化为市场血液,高效实现科研与市场经济转化。 | |||
杂盐资源化 | 工业杂盐常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对环境污染较大周期较长。本项目旨在研究从杂盐中提取可溶性盐进行资源化利用技术,回收高价值元素,减少环境破坏和污染。 | 技术方案制定和技术路线确定中 | 1、安装调试中试工艺包,实现杂盐中有用盐资源的分离纯化,转化为可利用资源,节约运行成本。2、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倍杰特主导技术工业废水零排放与资源化利用的终端产物,回用水可直接回用于生产过程,盐分为氯化钠、硫酸钠和杂盐,本项目的杂盐资源化技术可从杂盐中进一步提取高价值元素回收利用,加大资源化利用力度,是公司零排放技术的深度研究,能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实力,进一步转化为市场需求。 |
高含盐废水双极膜资源化节能技术开发 | 双极膜电渗析技术由于能够简化工艺而且不产生二次污染,所以现在作为一种新型的绿色化工技术,广泛用于资源回收、污染控制和化工清洁生产。本项目以高盐废水为研究对象,探究双极膜技术对高盐废水中氯离子、硫酸根、钠等离子资源利用率,以及制酸碱的可利用情况。 | 技术方案制定和技术路线确定中 | 1、组装中试设备并进行调试,达最优回收率,实现化工产业在生产中废水、污水、清净下水等经过处理,全部用于回用,对外界不排放废水,推广应用到工程实践中。2、形成标准化中试工艺包、图纸及其技术操作说明。 | 高盐废水是倍杰特所擅长的工业废水领域,研究双极膜电渗析技术将高盐废水资源提取为附加值更高的产品,一方面深化倍杰特的技术实力,另一方面资源化利用可降低工程项目运行成本,尤其对于偏远的运输不便西藏地区,可大大节约项目开支。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年 | 2021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8 | 117 | 26.50%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24.03% | 25.94% | -1.91%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76 | 47 | 61.70% |
硕士 | 21 | 11 | 90.91% |
专科 | 51 | 41 | 24.39%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7 | 26 | 119.23% |
30~40岁 | 66 | 47 | 40.43% |
40岁以上 | 25 | 26 | -3.85%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2,113,408.33 | 19,883,037.61 | 17,026,391.5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83% | 2.79% | 2.9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9,067,080.42 | 579,413,629.11 | 39.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7,598,461.82 | 671,900,891.87 | 9.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468,618.60 | -92,487,262.76 | 177.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88,428,467.95 | 2,072,629,600.12 | 10.4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2,954,993.05 | 2,585,050,950.91 | -7.0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26,525.10 | -512,421,350.79 | -77.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00,000.00 | 146,963,049.53 | -38.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840,761.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9,238.14 | 146,963,049.53 | -94.2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598,668.36 | -457,945,564.02 | -92.4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本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增加39.64%,主要是本年销售规模增加,同时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款,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较多;
2、本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减少了38.56%,主要是2021年度IPO发行股份现金流入较多,同时本期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流入较少导致;
3、本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上市公司分红。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年末 | 2022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45,343,560.80 | 5.78% | 161,243,300.46 | 8.09% | -2.31% | |
应收账款 | 567,688,167.82 | 22.59% | 301,003,074.22 | 15.10% | 7.49% | 主要是本期部分项目应收款项回收不及预期导致 |
合同资产 | 112,947,454.32 | 4.49% | 59,969,803.75 | 3.01% | 1.48% | 主要是本期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增加导致 |
存货 | 177,341,662.29 | 7.06% | 76,807,932.82 | 3.85% | 3.21% | 主要为合同履约成本增加导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39,379,423.99 | 1.57% | 38,957,201.61 | 1.95% | -0.38% | |
固定资产 | 94,028,599.10 | 3.74% | 68,133,040.59 | 3.42% | 0.32% | |
在建工程 | 95,344,107.25 | 3.79% | 38,069,641.82 | 1.91% | 1.88% | 主要为募投项目本期投入较多导致 |
短期借款 | 9,500,000.00 | 0.38% | 0.38% | |||
合同负债 | 337,944,435.14 | 13.45% | 96,686,937.31 | 4.85% | 8.60% | 主要为本期预收的尚未确认收入的款项较多导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7,419,716.14 | 16.21% | 369,550,644.67 | 18.54% | -2.33% | |
长期应收款 | 150,578,119.43 | 5.99% | 244,248,420.47 | 12.26% | -6.27% | 主要为长期应收款确认为应收账款导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8,304,133.25 | 6.30% | 101,146,162.35 | 5.08% | 1.22% | 主要为部分项目执行周期超过一年转入导致 |
应付账款 | 402,379,652.43 | 16.01% | 282,438,363.22 | 14.17% | 1.84% | 主要是由于项目增加应付款项增加导致 |
预计负债 | 19,815,171.91 | 0.79% | 8,484,257.95 | 0.43% | 0.36% | 主要为预提诉讼损失导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369,550,644.67 | 3,314,878.46 | 0.00 | 0.00 | 2,284,510,000.00 | 2,278,536,541.37 | 0.00 | 407,419,716.14 |
上述合计 | 369,550,644.67 | 3,314,878.46 | 0.00 | 0.00 | 2,284,510,000.00 | 2,278,536,541.37 | 0.00 | 407,419,716.14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8,973,059.31 | 各类保证金、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1,500,000.00 | 已背书尚未终止确认票据 |
合计 | 50,473,059.31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5,518,733.47 | 153,800,950.91 | -31.3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 自建 | 是 | 环保新材料 | 43,188,711.52 | 69,563,513.36 | 自有及募集资金 | 26.14% | 0.00 | 0.00 | 不适用 | 2021年07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合计 | -- | -- | -- | 43,188,711.52 | 69,563,513.36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4,696.3 | 4,318.87 | 6,956.35 | 0 | 0 | 0.00% | 7,965.74 | 本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 | 0 |
品4000.00万元,其余部分归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
合计 | -- | 14,696.3 | 4,318.87 | 6,956.35 | 0 | 0 | 0.00% | 7,965.74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1号文)核准,截至2021年7月28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6,366.00股,每股发行价格4.5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6,804,992.62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人民币26,603,773.59元,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160,201,219.03元,扣除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13,238,169.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6,963,049.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4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4,318.8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956.3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7,965.74万元(包括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38.69万元,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益187.0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65.74万元,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包含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期末尚未到期的资金4,000万元。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 否 | 14,696.3 | 14,696.3 | 4,318.87 | 6,956.35 | 47.33%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4,696.3 | 14,696.3 | 4,318.87 | 6,956.35 | -- | -- | 0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0 | |||||||||||
合计 | -- | 14,696.3 | 14,696.3 | 4,318.87 | 6,956.35 | -- | -- | 0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 |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84号”《关于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1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3,034,499.64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3,027,805.14元。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8月16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34,499.6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3,027,805.14元(不含增值税)。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除尚未到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4,000万元外,其他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乌海倍杰特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乌海倍杰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理财实现收益1,792,583.34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0016账户有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2、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的投资规模,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由9.6亿元缩减至3.2亿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规模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业务 | 176,963,049.53 | 420,991,604.59 | 281,661,061.19 | 59,202,656.78 | 11,790,541.82 | 13,669,980.07 |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水处理设备装置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管理运营 | 75,000,000.00 | 112,558,701.86 | 82,930,324.81 | 54,992,084.44 | 332,096.93 | 235,771.86 |
公司的生产制造基地; |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业务 | 60,000,000.00 | 97,524,884.68 | 84,416,766.57 | 22,810,352.50 | 7,773,565.88 | 6,363,274.22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业务 | 30,882,400.00 | 112,516,879.37 | 20,650,432.12 | -25,528,353.42 | -25,614,397.80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主要从事水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业务 | 300,000,000.00 | 317,865,704.57 | 286,331,868.66 | 65,904,775.88 | 27,341,186.96 | 28,331,871.5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收购 | 合并日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收入17,096,221.79元,净利润-94,382.59元,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未来,公司将继续紧抓国家“双碳”机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废水资源化再利用以及盐湖、卤水、海水的资源综合利用。持续深耕煤化工、石油化工、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治理领域、焦化废水、生物化工、电子半导体以及盐湖提锂领域,不断拓宽公司发展之路。以上领域市场广阔,政策要求迫切,公司多年的技术开发和项目经验,确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行业地位,将助力公司完成技术型高精尖工业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领域领先企业的使命,实现企业的稳步增长、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1、资源化利用引领企业发展之道
近年来我国水处理行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在给水处理、污水处理等相关领域应用方面,技术已经相对成熟,传统子领域的竞争相对激烈。随着国家政策对循环经济的号召进一步增强,尤其是2021年,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推动资源化利用成为行业发展方向,由于高效的资源化利用技术难度大,掌握该项技术的水处理企业有望发挥先发优势,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提升自身利润水平。作为水资源化利用领域领先企业,倍杰特能够依托核心技术及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集成化的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倍杰特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广阔,公司核心技术及发展战略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十分契合,公司发展的行业背景持续向好。
2、行业发展机遇远大于挑战
水处理系统建设及运营效果和成本取决于污水处理整体工艺的合理性和全部设备运行的经济性。对于整体水系统效果和运营成本而言,单项技术能提高单项工艺质量或降低其成本,更重要的是将各项核心技术集成运用,以整体角度统筹考虑,实现水系统整体的高效、低成本运行。各水处理工程项目的环境条件、水质条件、处理水量以及客户的运行要
求差异较大,这就要求设计水处理方案时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统筹考虑,每个水处理方案都是针对特定水处理项目的定制化技术运用。随着国家在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领域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行业标准不断提升以及社会各界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虽然当前相关配套政策有待加强、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但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伴随相关政策不断落实,水处理行业即将迈入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发展机遇远大于挑战。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和措施
1、客户集中和依赖大项目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水处理领域,主营业务聚焦于污水资源化再利用和零排放。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规模较大的石油化工、煤化工、焦化废水等下游行业,单个项目规模较大且合同金额高,因此,公司主要业务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对大型项目具有一定依赖性,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公司需持续维持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不断持续拓展新服务领域、新客户及新的大型项目。
2、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高风险公司的主营业务当中,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的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通常按照进度分阶段收取工程款,同时约定一定比例的质保金,且各个项目的结算条款有所不同;运营管理业务的具体结算条款在相关协议中约定。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行业竞争激烈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账期可能变长;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可能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尽管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企业,资金实力较强且公司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资金回收有保障,但若公司客户的经营状况或资信状况发生变化,或者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可能存在部分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发生坏账的可能性相应增大,并可能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造成公司资产损失。
3、投资项目风险公司投资项目尽管在投资前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已经进行了充分论证,但不排除受国家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的影响,可能出现项目不能按期进行、后期回款拖延等情况,最终导致项目运行周期长,不能及时达到预期的效益。
4、公司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呈现技术多样化、业务模式多样化特征,管理的广度和深度在逐步加大,对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若公司在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及财务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管理制度等未能得到及时调整和完善,将对公司的高效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2年03月0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莫龙庭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郭雪东腾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王安亚 | 会议上公司主要介绍了公司商业模式、核心优势、工业高难污水处理及废水资源化再利用的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等情况,并进行了相关沟通交流。 | 详见公司2022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irm.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04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及网络 | 其他 | 其他 | 参加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针对公司业务范围、业务亮点、重点项目 | 详见公司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 |
进展、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公司业绩与未来战略规划等情况进行逐一解答。 | 讯网(http://irm.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2年06月08日 | 公司会议室及网络 | 电话沟通 | 其他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廖浩祥参加“倍杰特交流会”的投资者 | 活动上公司向与会投资者介绍了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核心竞争力、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等情况,并进行了相关沟通交流。 | 详见公司2022年6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irm.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07月13日 | 公司会议室及网络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陶贻功严明 | 会议上公司向与会投资者介绍了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核心竞争力、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等情况,并进行了相关沟通交流。 | 详见公司2022年7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irm.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11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及网络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安信证券周喆覃晶晶朱心怡朱昕怡郑九洲太平养老姬静远富安达基金余思贤等19家机构 | 会议上公司向与会投资者介绍了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核心竞争力、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等情况,并进行了相关沟通交流。 |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irm.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2年11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及网络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安信证券周喆朱心仪东方财富李治东北证券廖浩祥钟云柯德邦证券郭雪天风证券郭丽丽及73家机构投资者 | 会议上公司向与会投资者介绍了公司主营业务情况、核心竞争力、公司发展战略方向等情况,并进行了相关沟通交流。 | 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irm.cninfo.com.cn)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则》。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保障股东权利的行使。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
2、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董事都能够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全部由现任董事组成。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权,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参考依据。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的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能,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关联交易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等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以客户为中心,坚持职工、股东和社会利益的平衡,共同推动公司和行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自律、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涉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由公司独立作出和实施。同时公司的控股股东未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司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独立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拥有包括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在内的完整的业务和产业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关系完全独立。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队伍,已建立完善的劳资管理、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制度和薪酬体系,并与员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的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公司建立了独立的人事档案、人事聘用和任免制度以及考核、奖惩制度。
3、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房产、机器设备、商标等,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产权界定清晰,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职权,运作正常有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具有决策和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间不存在混合经营的情形。
5、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和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1.36% | 2022年05月10日 | 2022年05月11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 |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9.73% | 2022年12月09日 | 2022年12月1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权秋红 | 董事长 | 现任 | 女 | 53 | 2105年09月07日 | 2024年10月10日 | 177,338,104 | 0 | 0 | 0 | 177,338,104 |
张建飞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男 | 61 | 2015年09月07日 | 2024年10月10日 | 61,035,422 | 0 | 0 | 0 | 61,035,422 |
权思影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女 | 32 | 2015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46,639,109 | 0 | 0 | 0 | 46,639,109 |
张磊 | 董事、财务总监 | 现任 | 男 | 34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肖丹 | 董事 | 现任 | 男 | 41 | 2018年09月25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李键 | 董事 | 现任 | 男 | 41 | 2018年09月25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张克华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70 | 2018年09月25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贺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女 | 56 | 2018年09月25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李存慧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和少真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女 | 46 | 2018年09月25日 | 2024年10月10日 | 36,101 | 0 | 0 | 0 | 36,101 |
马亚杰 | 监事 | 现任 | 男 | 39 | 2018年09月25日 | 2024年10月10日 | 45,126 | 0 | 0 | 0 | 45,126 |
魏志伊 | 监事 | 现任 | 女 | 26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万诗乐 | 监事 | 现任 | 女 | 31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张峰 | 监事 | 现任 | 男 | 32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刘勇锋 | 副总经理 | 现任 | 男 | 43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30,000 | 0 | 0 | 0 | 30,000 |
王明鸽 | 副总经理 | 现任 | 女 | 36 | 2021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0日 | 0 | 0 | 0 | 0 | 0 | |
合计 | -- | -- | -- | -- | -- | -- | 285,123,862 | 0 | 0 | 0 | 285,123,862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权秋红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有28年以上水处理行业从业经验,荣获2015碧水蓝天中国环保高峰论坛年度环保人物、第七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峰会杰出企业家奖、中国绿色环保产业突出贡献人物。1995年至1999年,历任半岛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原地区代理、郑州半岛明远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港方代表);2000年至2004年,任郑州大河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创立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张建飞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是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建设项目评估专家库成员。拥有37年水处理行业从业经验,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58项,负责或参与6项省部级研发项目(城市达标污水利用成套技术开发项目、高含盐污水达标排放处理技术项目、煤化工高盐废水电驱动膜提浓及分盐技术研究项目、煤化工污水综合治理及近零排放技术项目、煤化工污水综合治理技术项目和污水提标排放技术项目),2项市级研发项目。荣获城市达标污水利用成套技术开发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第二届新创工程·亦麒麟人才”奖章和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昆仑科技二等奖。1986年至1998年,历任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水处理中心国家八五攻关骨干、国家九五及十五攻关课题组长、副所长;1998年至2006年,历任欧洲膜研究所、荷兰特文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杭州(火炬)西斗门膜工业有限公司高工/副总工/工程部长/总调度、陶氏化学公司中国及香港区液体分离部首席代表;2006年加入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及在研项目的研发负责人。权思影女士: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郑州金苹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磊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工作,历任项目助理、项目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工作,担任高级审计员;2016年12月至2021年9月于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历任副总监、总监。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肖丹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工作,历任审计助理、高级审计助理;2012年3月至今任天津市仁爱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天津仁爱聚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任太证仁爱(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天津仁爱聚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聚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盛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博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盛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成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敏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天津仁爱智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众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智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仁爱万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以及天津仁爱本初子午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仁爱阿基米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北京心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李键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研究员;2013年12月至2015年11月,担任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担任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7年4月至今历任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副总裁、投资部总监、执行董事;现任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佳腾电业(赣州)有限公司董事、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科极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中科汇珠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简历张克华先生: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2月至1996年3月任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第三建设公司副经理,1996年4月至1998年11月任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1998年12月至2002年8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副主任,2002年9月至2007年5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主任,2007年6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国石化工程部主任;2004年9月到2006年5月任中国石化总经理助理,2006年5月至2014年8月任中国石化副总裁,2014年9月退休。2015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贺芳女士: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本科学历。1990年9月至1992年10月,任山西大酒店董事会秘书;1992年10月至1995年5月,任山西省旅游饭店协会办公室主任、山西旅游饭店服务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6月至2002年5月,任山西安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21年2月,任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1年3月至今,任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兼任北京安信亚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存慧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雪川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京投银泰、汉邦高科、山西三维、宏创控股独立董事。李存慧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监事简历和少真女士: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4年至2009年12月任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行政经理;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任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担任公司监事;201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万诗乐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7月至2021年1月,在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1月至今,在广东广垦太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资深投资总监;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张峰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年11月起,任北京千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马亚杰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2003年7月至2007年7月任郑州大河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焊工;2007年8月至2021年8月任河南倍杰特车间主任;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项目部技术人员;2017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魏志伊女士: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17年7月入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公司总经理张建飞、董事会秘书权思影、财务总监张磊简历详见(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刘勇锋先生: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班长;2004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郑州大河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实习生;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历任北京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区域销售经理、销售经理、设计部经理、技术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技术研发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第三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王明鸽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7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吉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历任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7月24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权秋红 | 杰特(湛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7月31日 | 否 | |
权秋红 | 北京权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3月15日 | 否 | |
权思影 | 北京权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3月15日 | 否 | |
张克华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2月25日 | 2024年05月17日 | 是 |
张克华 |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2月15日 | 2024年01月07日 | 是 |
贺芳 | 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 | 创始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 2021年03月22日 | 否 | |
贺芳 | 北京安信亚洲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08日 | 否 | |
李存慧 | 雪川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5月22日 | 2024年05月21日 | 是 |
李键 | 沧州四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5月04日 | 2024年06月30日 | 否 |
李键 |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年04月12日 | 是 | |
李键 | 长春海谱润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7月22日 | 2023年07月21日 | 否 |
李键 | 佳腾电业(赣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2月22日 | 2025年02月21日 | 否 |
李键 | 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02日 | 2023年07月07日 | 否 |
李键 | 杭州中科极光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05月01日 | 否 | |
李键 | 东莞市中科汇珠半导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01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市仁爱集团 | 投资管理中心副 | 2012年03月01 | 是 |
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日 | |||
肖丹 | 天津仁爱聚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5月27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7月24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聚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8月10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盛远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8月01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09月28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成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年10月20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博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1月08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本初子午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年02月05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盛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4月04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5月31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5月31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5月31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起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7月30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8月03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8月03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阿基米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2018年08月15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12月06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05月24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05月24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08月15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9年08月15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众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8年06月28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年01月09日 | 否 | |
肖丹 | 北京心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8月13日 | 2023年08月12日 | 否 |
肖丹 | 天津仁爱智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年11月16日 | 否 | |
肖丹 | 天津仁爱万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年12月21日 | 否 | |
万诗乐 | 广东广垦太证股 | 资深投资总监 | 2021年01月18 | 是 |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日 | ||||
张峰 | 北京千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6年11月01日 | 是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需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参照当地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其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为依据考核确定并发放。
(3)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权秋红 | 董事长 | 女 | 53 | 现任 | 84.06 | 否 |
张建飞 | 董事、总经理 | 男 | 61 | 现任 | 84.06 | 否 |
权思影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女 | 32 | 现任 | 49.75 | 否 |
张磊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34 | 现任 | 88.93 | 否 |
肖丹 | 董事 | 男 | 41 | 现任 | 0 | 否 |
李键 | 董事 | 男 | 41 | 现任 | 0 | 否 |
张克华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现任 | 7.14 | 否 |
贺芳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现任 | 7.14 | 否 |
李存慧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7.14 | 否 |
和少真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6 | 现任 | 18.75 | 否 |
马亚杰 | 监事 | 男 | 39 | 现任 | 18.9 | 否 |
魏志伊 | 监事 | 女 | 26 | 现任 | 14.86 | 否 |
万诗乐 | 监事 | 女 | 31 | 现任 | 0 | 否 |
张峰 | 监事 | 男 | 32 | 现任 | 0 | 否 |
刘勇锋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现任 | 31.9 | 否 |
王明鸽 | 副总经理 | 女 | 36 | 现任 | 59.75 | 否 |
合计 | -- | -- | -- | -- | 472.38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01月19日 | 2022年01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04月19日 | 2023年04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08月24日 | 2022年08月25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09月19日 | 2022年09月20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10月21日 | 2022年10月22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11月23日 | 2022年11月2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权秋红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张建飞 | 6 | 3 | 3 | 0 | 0 | 否 | 2 |
权思影 | 6 | 5 | 1 | 0 | 0 | 否 | 2 |
张磊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肖丹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李键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张克华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贺芳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李存慧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报告期内,不存在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董事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考察等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努力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李存慧、贺芳、肖丹 | 5 | 2022年01月1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计划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 |
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
2022年01月1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2022年04月0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2022年08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
2022年10月14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
战略委员会 | 权秋红、张建飞、张克华 | 2 | 2022年04月0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授信额度的议案》。 | ||||||
2022年04月0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克华、贺芳、廖宝珠 | 1 | 2022年04月08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重大事项的讨论提供了有效的专业建议,并协助董事会作出科学、高效的决策。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81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43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61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7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3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38 |
销售人员 | 40 |
技术人员 | 194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31 |
合计 | 61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8 |
本科 | 153 |
专科 | 299 |
高中及以下 | 136 |
合计 | 616 |
2、薪酬政策
公司任职人员按其岗位、职务及能力评估,根据现行的薪酬制度和经营业绩领取工资,并以“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的目标,构建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继续改善公司的工作生活环境,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为员工提供越来越多的晋升平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及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3、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的需要,以及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以素质提升与能力培养为核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与总结相结合的原则。自主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的原则。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健全以公司培训中心为主要培训基地,立足自主培训做好基础培训和常规培训,通过外部培训机构做好相关专业培训。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积极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经公司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5月26日实施完成。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 | 是 |
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否□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408,763,660.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40,876,366.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40,876,366.00 |
可分配利润(元) | 261,673,350.16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5.62%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65.0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6,167.34万元。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8,763,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7.6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0.47%,占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15.62%。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公司实际情况,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按照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对收购公司进行整合和管理。 | 公司已在资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等方面完成对该公司的整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1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事项的发生,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如果一项缺陷或者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事项的发生,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
定量标准 | 1、资产、负债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3%且绝对值超过500元;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3%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 | 1、资产、负债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3%且绝对值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3%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 |
3)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0.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2、净资产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净资产总额1%且绝对值超过500万;2)重要缺陷:净资产总额0.5%<错报≤净资产总额1%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3)一般缺陷:错报≤净资产总额0.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3、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值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3)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4、利润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净利润总额5%且绝对值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净利润总额3%<错报≤净利润总额5%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3)一般缺陷:错报≤净利润总额3%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 | 3)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0.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2、净资产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净资产总额1%且绝对值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净资产总额0.5%<错报≤净资产总额1%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3)一般缺陷:错报≤净资产总额0.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3、营业收入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且绝对值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营业收入总额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1%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3)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总额0.5%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4、利润总额潜在错报1)重大缺陷:错报>净利润总额5%且绝对值超过500万元;2)重要缺陷:净利润总额3%<错报≤净利润总额5%以及100万元<错报绝对值≤500万元;3)一般缺陷:错报≤净利润总额3%且绝对值小于或等于100万元。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倍杰特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3年04月21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处理达标后管输到中沙总外排口 | 1个 | 装置车间污水排放口 | 27 | 30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的污水经在线监测达标后经管道输入中沙总排口排出,中沙公司排污许可证申领时已包含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的污水总量。因此,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不申请排放总量。 | 不适用 | 达标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氮 | 处理达标后管输到中沙总外排口 | 1个 | 装置车间污水排放口 | 9 | 10 | 不适用 | 达标 |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磷 | 处理达标后管输到中沙总外排口 | 1个 | 装置车间污水排放口 | 0.07 | 0.3 | 不适用 | 达标 |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管输到中沙总外排口 | 1个 | 装置车间污水排放口 | 1.3 | 1.5(3.0) | 不适用 | 达标 |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废水 | PH | 处理达标后管输到中沙总外排口 | 1个 | 装置车间污水排放口 | 6~9 | 6~9 | 不适用 | 达标 |
对污染物的处理
以上重点排污单位已建设完成并进入运营阶段,自投入运行以来,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完善了管理制度和运行操作规程,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良好的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效能,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均达到了各自的国家标准,且运行稳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阐述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原则、应急救援工作程序、应急救援工作处置措施,是指导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准则。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具有环境自行监测方案,重点排污单位结合《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根据自身项目情况和执行的国家排放标准,对本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测工作。各公司均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理制度》,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确保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高效有序,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公司在稳健经营、努力创造利润的同时,努力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三者的关系,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重视履行社会责任,通过不断对社会做贡献,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价值,提升企业的形象和认知度,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1)股东权益保护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放在公司治理的重中之重,通过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各项权益。公司管理层与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努力创造优良的业绩,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回报。
(2)职工权益保护公司重视职工权益,严格按照《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在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职业发展机会的同时,通过薪酬、年度奖励以及多种福利制度,吸引优秀人才。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采购实际工作的需要,建有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的每一环节;同时通过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在企业采购中所具有的参与权、知情权、质询权等权益。公司秉承“致力于解决客户难点、痛点”的经营理念,与很多客户建立了长期、持续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和提供优质持续的服务模式,提高客户满意度,切实的履行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
(4)社会公益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忘初心,始终坚守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各项公益活动。公司通过开展内部员工帮扶活动,尽自己所能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公司如有 | 2021年08月04日 | 2024年8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 |||||
千牛环保(宁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广垦太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丰图汇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天津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太证未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2、本企业/公司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 | 2021年08月04日 | 2022年8月3日 | 已履行完毕 |
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郭玉莲、廖宝珠、卞荣琴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3、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 2021年08月04日 | 2022年8月3日 | 已履行完毕 |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6、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7、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黄加、宋惠生、马亚杰、和少真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3、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 | 2021年08月04日 | 2022年8月3日 | 已履行完毕 |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李争光、王立攀、国全庆、王文召、周和兵、李静、何帅、吴秋莎、韦志锁、杨志明、王淑梅、张洁、刘丰收、张普寨、李健、唐建祥、周辉、李伟、仝中聪、石维平、王自立、元西方、李艳霞、赵庆、胡俊宽、刘富伟、王永辉、赵峰燕、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 2021年08月04日 | 2022年8月3日 | 已履行完毕 |
王帅军、刘勇锋、郭以果、郝锋军、毛俊润、王志稳、王守赵、杜俊明、王玉凯、任令 | 发生变化的,亦遵守前述承诺。2、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人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人持续看好公司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二、本人自锁定期 | 2024年08月03日 | 2026年8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五、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千牛环保(宁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等。2、本企业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财务规划、投资安排进行合理减持。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股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限额。3、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期间内,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通知发行人在减 | 2022年08月03日 | 2024年8月2日 | 正常履行中 |
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1、在本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分红承诺 | 1、发行人首发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并适用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赞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2、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其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制定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全体股东道歉,并将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千牛环保(宁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分红承诺 | 1、发行人首发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并适用的《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企业赞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内容。2、发行人上市后,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大会审议其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制定的具体利润分配方案时,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3、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其他全体股东道歉,并将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停止从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下同)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发行人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忠实和勤勉责任。2、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除发行人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提供担保。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对发行人、其他股东或相关利益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构成发行人的关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
千牛环保(宁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发行人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发行人(含其子公司,下同)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保证本企业以及本企业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尽量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3、如果发行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企业构成发行人的关联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廖宝珠、李键、肖丹、郭玉莲、卞荣琴 | IPO稳定股价承诺 | 一、启动和中止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一)启动条件:公司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如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二)中止条件: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实施或实施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任意情形,则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中止执行:1、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公 | 2021年08月04日 | 2024年8月3日 | 正常履行中 |
关义务的,应通过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授权公司办理锁定手续,直至其按本预案内容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30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30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订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司利益。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廖宝珠、李键、肖丹、姜付秀、贺芳、张克华、卞荣琴、郭玉莲 | 其他承诺 |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3、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5、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定、修改及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公司推行股权激励政策(如有)时,应使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取的监管措施。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30日内提出退款或回购股份的预案,并根据需要将相关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在该等违法事实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廖宝珠、李键、肖丹、姜付秀、贺芳、张克华、和少真、黄加、梁阳、宋惠生、马亚杰、卞荣 | 其他承诺 | 1、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琴、郭玉莲 |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3、若因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
规执行。4、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通过发行人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人股份。(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4)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发行人若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廖宝珠、李键、肖丹、姜付秀、贺芳、张克华、和少真、黄加、梁阳、宋惠生、马亚杰、卞荣琴、郭玉莲 | 其他承诺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做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千牛环保(宁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2、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本企业将通过发行人在股东大会及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投资者的权益。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或通过租赁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目前均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如因该等土地、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或纠纷,或发行人取得/使用该等土地、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事由,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无法正常使用该等土地、房屋,或受到相关处罚、罚款等,本人承诺将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2、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如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或决定,或相关员工提出权利主张,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需要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或向员工做出相应赔付,或承担任何罚款或遭受其他损失,本人愿无条件代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前述补缴、赔付、罚款缴付、损失补偿等责任,以保证前述事宜不会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2、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 | 其他承诺 | 1、发行人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人民法院等有权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及其派生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 2021年08月04日 | 9999年12月31日 | 正常履行中 |
实施;(2)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根据要求,公司按财会〔2020〕10号及财会〔2021〕9号施行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3)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明确规定“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根据要求,公司按财会〔2021〕35号施行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
3、重大会计差错变更本期公司无会计差错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收购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纳入合并范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7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帆、闫保瑞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6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合计4项,均为合同纠纷。 | 4,193.6 | 是 | 审理中 | 无重大影响 | 不适用 | 2021年08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主要为公司办公场地租赁、员工宿舍租赁等,租金价格公允,公司与出租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8月28日 | 8,000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10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8,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8,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108,510,000 | 336,373,336.41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00,000,000 | 40,697,886.58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6,000,000 | 0 | 0 | 0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30,000,000 | 30,348,493.15 | 0 | 0 |
合计 | 2,284,510,000 | 407,419,716.14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适用□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广州工 | 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SSEC上海工 | 2022年09月06日 | 无 | 招标定价 | 10,306.3 | 否 | 无 | 按合同正常执行 | 2022年07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
程有限公司 | 程-天津南港化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2112232-204300SSEC天津南港化学水处理站成套设备项目”、“SSEC上海工程-凝结水处理站成套设备公司级框架-2112232-204200凝结水处理站成套设备项目”以及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 | cn) |
公司“天津乙烯裂解汽油加氢及丁二烯抽提EPC总承包项目双膜脱盐设施项目”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孟州市人民政府 | 投资建设中水回用BOO项目 | 2022年11月11日 | 无 | 市场定价 | 38,200 | 否 | 无 | 按合同正常执行 | 2022年11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设立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2022年8月30日,经马鞍山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马鞍山分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及2022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与西藏矿业、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万华化学集团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成立西藏盐湖绿色综合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联合实验室,并于2023年1月9日在成都举行了揭牌仪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0,385,079 | 90.61% | 0 | 0 | 0 | -85,289,024 | -85,289,024 | 285,096,055.00 | 69.75%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3,623 | 0.00% | -13,623 | -13,623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70,357,255 | 90.61% | -85,261,200 | -85,261,200 | 285,096,055.00 | 69.7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66,502,291 | 16.27% | -66,502,291 | -66,502,291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3,854,964 | 74.34% | -18,758,909 | -18,758,909 | 285,096,055.00 | 69.75% | |||
4、外资持股 | 14,201 | 0.00% | -14,201 | -14,201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4,016 | 0.00% | -14,016 | -14,016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185 | 0.00% | -185 | -185 | 0 | 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378,581 | 9.39% | 85,289,024 | 85,289,024 | 123,667,605.00 | 30.2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378,581 | 9.39% | 85,289,024 | 85,289,024 | 123,667,605.00 | 30.2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 |
他 | |||||||
三、股份总数 | 408,763,660 | 100.00% | 0 | 0 | 408,763,66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于2022年2月16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935户,上市流通数量为2,497,78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6111%。
2、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2022年8月4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3户,上市流通数量为82,874,65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2745%。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7,935户。 | 2,497,785 | 0 | 2,497,785 | 0 | 根据《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 2022年2月16日 |
郝锋军 | 18,051 | 0 | 18,05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8,050,500 | 0 | 18,050,5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李静 | 541,516 | 0 | 541,516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赵峰燕 | 36,101 | 0 | 36,10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任令 | 9,025 | 0 | 9,02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和少真 | 36,101 | 0 | 36,10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千牛环保(宁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277,978 | 0 | 19,277,978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卞荣琴 | 1,083,032 | 0 | 1,083,032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刘丰收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李争光 | 3,178,701 | 0 | 3,178,70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玉凯 | 9,025 | 0 | 9,02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宋惠生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立攀 | 1,859,206 | 0 | 1,859,206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国全庆 | 1,444,043 | 0 | 1,444,043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刘富伟 | 45,126 | 0 | 4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北京太证未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732,900 | 0 | 1,732,9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文召 | 1,155,200 | 0 | 1,155,2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唐建祥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郭以果 | 26,000 | 0 | 26,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天津润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610,100 | 0 | 3,610,1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毛俊润 | 18,051 | 0 | 18,05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韦志锁 | 361,011 | 0 | 361,01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张洁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李艳霞 | 63,177 | 0 | 63,177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胡俊宽 | 62,113 | 0 | 62,113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李健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杜俊明 | 9,025 | 0 | 9,02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石维平 | 108,303 | 0 | 108,303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李伟 | 130,000 | 0 | 130,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黄加 | 577,600 | 0 | 577,6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刘勇锋 | 30,000 | 0 | 30,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张普寨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周辉 | 180,505 | 0 | 180,50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淑梅 | 270,758 | 0 | 270,758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642,600 | 0 | 6,642,6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赵庆 | 63,175 | 0 | 63,17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志稳 | 18,051 | 0 | 18,05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杨志明 | 361,011 | 0 | 361,01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吴秋莎 | 397,112 | 0 | 397,112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仝中聪 | 108,303 | 0 | 108,303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廖宝珠 | 1,083,032 | 0 | 1,083,032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永辉 | 40,000 | 0 | 40,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守赵 | 18,051 | 0 | 18,051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
广东广垦太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垦太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898,900 | 0 | 3,898,9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20,200 | 0 | 7,220,2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帅军 | 32,491 | 0 | 32,491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图汇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610,100 | 0 | 3,610,1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马亚杰 | 45,126 | 0 | 4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王自立 | 74,007 | 0 | 74,007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郭玉莲 | 3,081,227 | 0 | 3,081,227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元西方 | 65,000 | 0 | 65,0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何帅 | 433,200 | 0 | 433,20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周和兵 | 676,895 | 0 | 676,895 | 0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 2022年8月4日 |
合计 | 85,372,444 | 0 | 85,372,444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00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69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权秋红 | 境内自然人 | 43.38% | 177,338,104.00 | 177,338,104.00 | 0 | ||||
张建飞 | 境内自然人 | 14.93% | 61,035,422.00 | 61,035,422.00 | 0 | ||||
权思影 | 境内自然人 | 11.41% | 46,639,109.00 | 46,639,109.00 | 0 | ||||
天津仁爱智恒 | 境内非国有法 | 2.42% | 9,912,400.00 | -8138100 | 9,912,400.00 |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人 | .00 | |||||
广东广垦太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垦太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0.95% | 3,898,900.00 | 3,898,900.00 | |||
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4% | 3,862,600.00 | 3,862,600.00 | |||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图汇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0.88% | 3,610,100.00 | 3,610,100.00 | |||
李争光 | 境内自然人 | 0.73% | 2,998,701.00 | -180000.00 | 2,998,701.00 | ||
郭玉莲 | 境内自然人 | 0.72% | 2,940,027.00 | -141200.00 | 2,940,027.00 | ||
王立攀 | 境内自然人 | 0.44% | 1,785,606.00 | -73600.00 | 1,785,606.0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权秋红、张建飞、权思影是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其中权秋红女士与张建飞先生为夫妻关系,与权思影女士为母女关系,张建飞先生与权思影女士为继父女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天津仁爱智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9,91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12,400.00 |
广东广垦太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广垦太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898,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98,900.00 |
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862,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62,600.00 |
北京丰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丰图汇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610,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0,100.00 |
李争光 | 2,998,70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8,701.00 |
郭玉莲 | 2,940,0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0,027.00 |
王立攀 | 1,785,60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5,606.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金合信新能源汽车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555,6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5,639.00 |
国投创合(杭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创合精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00 |
乐民 | 992,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2,2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无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权秋红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任职情况”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权秋红 | 本人 | 中国 | 否 |
张建飞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权思影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任职情况”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3年04月20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85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帆、闫宝瑞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
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085号
?
?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o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杰特)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倍杰特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o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倍杰特,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o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水处理解决方案收入确认 |
倍杰特的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主要为项目工程施工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报告期内的水处理解决方案收入确认会计政策请参阅附注三(二十三)、五(三十五),本年度收入63,553.8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5.75%。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收入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且管理层根据水处理解决方案项目的合同预算,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或确定收入的确认时点,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进行评估和修订,这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其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评价、测试与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项目收入和成本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2)选取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项目样本,检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对预计总成本的估计是否充分;(3)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检查成本确认的完整性,并对累计施工成本超出预计总成本比例较高的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分析其合理性;(4)抽样选取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项目合同台账中按履约进度施工的工程项目,重新计算其履约进度,以验证其准确性,并分析其合理性;抽样选取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项目合同台账中按终验法施工的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依据是否充分、合理;(5)选取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项目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或第三方确认,并与账面记录的履约进度或施工进度进行比较,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
(二)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
倍杰特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与合同资产(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的会计政策 | (1)对倍杰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
请参阅附注三(九),财务报表数据请查阅附注五(四)、五(九)、五(十)、五(十二)及五(二十)所示。本年期末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98,462.89万元,坏账准备20,489.70万元;合同资产(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2,072.90万元,减值准备103.64万元。倍杰特对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与合同资产(含重分类到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基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客观证据,通过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单独确定信用损失。除单独确定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不同的资产组,以信用风险等级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确定信用损失。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的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2)抽样选取管理层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获取了管理层赖以判断客户付款能力和合同资产历史结算情况的文件,以及管理层对客户的资信状况、项目进展、历史付款等,评估管理层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性;(3)对于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做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结合客户的资信状况、回款情况,评估管理层计提损失准备的合理性;(4)查看与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与合同资产信用损失准备核销相关的审批记录,检查转销依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选取样本执行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函证程序及检查期后回款或转回情况,测试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组合分类的准确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 |
o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倍杰特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倍杰特的财务报告过程。
o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倍杰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倍杰特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倍杰特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帆(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闫保瑞
中国?上海2023年
月
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5,343,560.80 | 161,243,300.4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07,419,716.14 | 369,550,644.67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30,119.02 | |
应收账款 | 567,688,167.82 | 301,003,074.22 |
应收款项融资 | 74,642,841.26 | 81,436,314.21 |
预付款项 | 45,271,803.52 | 19,724,549.4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0,704,421.12 | 4,449,498.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77,341,662.29 | 76,807,932.82 |
合同资产 | 112,947,454.32 | 59,969,803.7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1,465,642.18 | 57,585,552.66 |
其他流动资产 | 17,674,596.38 | 24,260,967.02 |
流动资产合计 | 1,624,829,984.85 | 1,156,031,637.63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150,578,119.43 | 244,248,420.47 |
长期股权投资 | 39,379,423.99 | 38,957,201.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4,028,599.10 | 68,133,040.59 |
在建工程 | 95,344,107.25 | 38,069,641.8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02,986,906.57 | 331,457,254.3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2,970,092.93 | |
长期待摊费用 | 4,298,179.94 | 2,467,598.8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0,244,861.36 | 12,362,240.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8,304,133.25 | 101,146,162.3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88,134,423.82 | 836,841,560.58 |
资产总计 | 2,512,964,408.67 | 1,992,873,198.2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5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531,760.59 | 49,507,197.99 |
应付账款 | 402,379,652.43 | 282,438,363.2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37,944,435.14 | 96,686,937.3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672,568.50 | 9,661,768.27 |
应交税费 | 72,282,560.59 | 15,577,031.70 |
其他应付款 | 7,251,252.61 | 2,701,503.1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292,001.61 | 68,898,289.62 |
流动负债合计 | 964,854,231.47 | 525,471,091.30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9,815,171.91 | 8,484,257.95 |
递延收益 | 3,675,000.00 | 3,773,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36,011.69 | 221,240.3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5,326,183.60 | 12,478,498.34 |
负债合计 | 990,180,415.07 | 537,949,589.6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8,763,660.00 | 408,763,6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2,182,844.93 | 512,182,844.9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9,888,060.10 | 67,623,024.6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98,307,295.16 | 449,374,436.6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89,141,860.19 | 1,437,943,966.25 |
少数股东权益 | 133,642,133.41 | 16,979,642.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22,783,993.60 | 1,454,923,608.5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12,964,408.67 | 1,992,873,198.21 |
法定代表人:权秋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天宇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5,223,742.71 | 79,218,744.2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9,632,870.23 | 276,926,580.5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30,119.02 | |
应收账款 | 479,893,182.68 | 319,001,475.96 |
应收款项融资 | 67,769,874.23 | 74,706,314.21 |
预付款项 | 36,422,110.33 | 16,416,306.17 |
其他应收款 | 134,280,804.97 | 79,672,000.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7,875,205.63 | 69,822,571.20 |
合同资产 | 111,978,121.82 | 59,969,803.7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4,166,450.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2,499.95 | 13,842,84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327,428,531.57 | 1,043,743,086.81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244,248,420.47 | |
长期股权投资 | 682,008,427.26 | 485,737,718.1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941,511.13 | 30,605,688.1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083,126.51 | 18,019,613.5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63,051.43 | 2,325,012.3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813,669.10 | 7,223,535.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1,661,483.25 | 103,929,810.1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19,971,268.68 | 892,089,798.13 |
资产总计 | 2,247,399,800.25 | 1,935,832,884.9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5,531,760.59 | 49,507,197.99 |
应付账款 | 345,426,929.26 | 256,547,201.2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04,012,179.59 | 96,559,622.26 |
应付职工薪酬 | 6,033,030.29 | 5,329,348.17 |
应交税费 | 50,973,268.48 | 13,842,629.67 |
其他应付款 | 162,327,693.91 | 133,409,623.3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789,102.92 | 68,881,738.67 |
流动负债合计 | 985,093,965.04 | 624,077,361.3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2,817,080.97 | 3,261,759.93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59,095.67 | 61,727.3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976,176.64 | 3,323,487.23 |
负债合计 | 998,070,141.68 | 627,400,848.5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8,763,660.00 | 408,763,6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9,223,869.64 | 509,223,869.6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9,668,778.77 | 67,403,743.34 |
未分配利润 | 261,673,350.16 | 323,040,763.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49,329,658.57 | 1,308,432,036.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47,399,800.25 | 1,935,832,884.94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38,974,503.64 | 712,769,872.44 |
其中:营业收入 | 838,974,503.64 | 712,769,872.4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40,670,956.42 | 508,285,464.58 |
其中:营业成本 | 573,992,283.34 | 450,708,649.2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6,199,188.08 | 4,013,956.93 |
销售费用 | 7,856,493.11 | 8,189,600.25 |
管理费用 | 31,801,660.31 | 28,155,719.79 |
研发费用 | 32,113,408.33 | 19,883,037.61 |
财务费用 | -11,292,076.75 | -2,665,499.21 |
其中:利息费用 | 88,029.86 | |
利息收入 | 1,075,582.54 | 852,809.04 |
加:其他收益 | 6,770,219.83 | 879,472.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070,151.97 | 7,827,354.8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65,749.82 | -2,081,593.07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14,878.46 | 1,049,567.6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4,126,878.99 | -8,998,666.1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064,486.62 | -419,451.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4,267,431.87 | 204,822,685.40 |
加:营业外收入 | 13,539,227.84 | 73,264.30 |
减:营业外支出 | 10,096,130.41 | 792,186.8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710,529.30 | 204,103,762.86 |
减:所得税费用 | 4,367,322.98 | 28,692,124.5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43,206.32 | 175,411,638.3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343,206.32 | 175,411,638.3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950,625.94 | 174,421,845.73 |
2.少数股东损益 | 392,580.38 | 989,792.57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343,206.32 | 175,411,638.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950,625.94 | 174,421,845.7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2,580.38 | 989,792.57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8 | 0.4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8 | 0.4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权秋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天宇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712,257,758.28 | 626,345,047.11 |
减:营业成本 | 488,445,937.14 | 403,460,465.71 |
税金及附加 | 2,517,692.57 | 860,347.32 |
销售费用 | 4,562,699.73 | 4,381,575.78 |
管理费用 | 19,025,178.45 | 17,824,351.16 |
研发费用 | 29,824,918.10 | 20,354,442.81 |
财务费用 | -180,101.37 | -2,395,592.78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715,196.10 | 772,965.27 |
加:其他收益 | 5,039,916.42 | 541,913.7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6,875,520.18 | 6,679,635.89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14,236.55 | -1,751,767.28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0,637.78 | 411,515.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935,950.53 | -11,361,420.7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34,815.61 | -419,451.0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2,165.29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328,907.19 | 177,711,650.31 |
加:营业外收入 | 12,602,327.32 | 70,664.76 |
减:营业外支出 | 9,706,817.63 | 770,777.7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9,224,416.88 | 177,011,537.31 |
减:所得税费用 | 6,574,062.67 | 24,112,767.6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50,354.21 | 152,898,769.63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50,354.21 | 152,898,769.63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2,650,354.21 | 152,898,769.63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61,744,033.28 | 510,575,494.52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745,126.00 | 715,659.2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577,921.14 | 68,122,475.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9,067,080.42 | 579,413,629.1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0,763,345.35 | 483,253,626.89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8,190,101.36 | 59,358,794.64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4,345,539.23 | 43,082,052.6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299,475.88 | 86,206,417.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7,598,461.82 | 671,900,891.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468,618.60 | -92,487,262.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278,536,541.37 | 2,062,748,923.02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891,926.58 | 9,880,677.1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88,428,467.95 | 2,072,629,600.1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5,295,243.10 | 113,640,950.9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84,510,000.00 | 2,471,41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149,749.9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02,954,993.05 | 2,585,050,950.9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26,525.10 | -512,421,350.7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300,000.00 | 146,963,049.53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3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00,000.00 | 146,963,049.5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840,761.8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840,761.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459,238.14 | 146,963,049.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598,668.36 | -457,945,564.0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0,969,169.85 | 588,914,733.8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370,501.49 | 130,969,169.8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3,220,849.00 | 394,142,402.6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313,737.98 | 540,458.7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2,979,087.42 | 198,418,688.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0,513,674.40 | 593,101,549.6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6,210,891.15 | 445,084,003.5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063,266.97 | 28,627,004.3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0,145,835.01 | 31,705,462.9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957,594.79 | 62,592,839.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0,377,587.92 | 568,009,310.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0,136,086.48 | 25,092,239.2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66,436,541.37 | 1,703,734,934.8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357,349.15 | 8,431,403.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2,165.2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74,156,055.81 | 1,712,166,337.97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4,215.56 | 75,119,878.4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64,210,000.00 | 2,167,413,049.53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65,064,215.56 | 2,242,532,927.9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08,159.75 | -530,366,589.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7,902,424.53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902,424.5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1,752,732.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752,732.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752,732.00 | 147,902,424.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524,805.27 | -357,371,926.23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994,613.67 | 408,366,539.9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469,808.40 | 50,994,613.6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8,763,660.00 | 512,182,844.93 | 67,623,024.67 | 449,374,436.65 | 1,437,943,966.25 | 16,979,642.32 | 1,454,923,608.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8,763,660.00 | 512,182,844.93 | 67,623,024.67 | 449,374,436.65 | 1,437,943,966.25 | 16,979,642.32 | 1,454,923,608.57 | ||||||||
三、本期增减 | 2,265,035.43 | -51,067,1 | -48,802,1 | 116,662,491. | 67,860,385.0 |
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1.49 | 06.06 | 09 | 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950,625.94 | 32,950,625.94 | 392,580.38 | 33,343,206.3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6,269,910.71 | 116,269,910.7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300,000.00 | 90,3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5,969,910.71 | 25,969,910.71 | ||||||
(三)利润分配 | 2,265,035.43 | -84,017,767.43 | -81,752,732.00 | -81,752,73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265,035.43 | -2,265,035.4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1,752,732.00 | -81,752,732.00 | -81,752,73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 |
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8,763,660.00 | 512,182,844.93 | 69,888,060.10 | 398,307,295.16 | 1,389,141,860.19 | 133,642,133.41 | 1,522,783,993.6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7,887,294.00 | 405,626,473.90 | 52,333,147.71 | 290,242,467.88 | 1,116,089,383.49 | 15,989,849.75 | 1,132,079,23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 | 367,887, | 405,626, | 52,333,1 | 290,242, | 1,116,08 | 15,989,8 | 1,132,07 |
期初余额 | 294.00 | 473.90 | 47.71 | 467.88 | 9,383.49 | 49.75 | 9,23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876,366.00 | 106,556,371.03 | 15,289,876.96 | 159,131,968.77 | 321,854,582.76 | 989,792.57 | 322,844,375.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4,421,845.73 | 174,421,845.73 | 989,792.57 | 175,411,638.3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876,366.00 | 106,556,371.03 | 147,432,737.03 | 147,432,737.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876,366.00 | 106,086,683.53 | 146,963,049.53 | 146,963,049.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9,687.50 | 469,687.50 | 469,687.5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289,876.96 | -15,289,876.96 | |||||||||
1. | 15,2 | - |
提取盈余公积 | 89,876.96 | 15,289,876.9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8,763,660.00 | 512,182,844.93 | 67,623,024.67 | 449,374,436.65 | 1,437,943,966.25 | 16,979,642.32 | 1,454,923,608.5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08,763,660.00 | 509,223,869.64 | 67,403,743.34 | 323,040,763.38 | 1,308,432,036.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8,763,660.00 | 509,223,869.64 | 67,403,743.34 | 323,040,763.38 | 1,308,432,036.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65,035.43 | -61,367,413.22 | -59,102,377.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650,354.21 | 22,650,354.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265,035.43 | -84,017,767.43 | -81,752,732.00 | |||||
1.提 | 2,265 | - |
取盈余公积 | ,035.43 | 2,265,035.4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5,035.43 | -81,752,73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8,763,660.00 | 509,223,869.64 | 69,668,778.77 | 261,673,350.16 | 1,249,329,658.5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7,887,294.00 | 402,667,498.61 | 52,113,866.38 | 185,431,870.71 | 1,008,100,529.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7,887,294.00 | 402,667,498.61 | 52,113,866.38 | 185,431,870.71 | 1,008,100,529.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0,876,366.00 | 106,556,371.03 | 15,289,876.96 | 137,608,892.67 | 300,331,506.6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2,898,769.63 | 152,898,769.6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876,366.00 | 106,556,371.03 | 147,432,737.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876,366.00 | 106,086,683.53 | 146,963,049.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69,687.50 | 469,687.5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289,876.96 | -15,289,876.9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289,876.96 | -15,289,876.9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 |
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8,763,660.00 | 509,223,869.64 | 67,403,743.34 | 323,040,763.38 | 1,308,432,036.36 |
三、公司基本情况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倍杰特”)于2004年
月
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1030227539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
月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倍杰特国际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0月12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实际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权秋红认缴人民币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出资方式为货币700万元;张建飞认缴人民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出资方式为货币300万元,权秋红、张建飞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2009年3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由股东权秋红于2009年3月13日之前缴足,其中:权秋红实际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为注册资本,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由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汇验海字(2009)第0103号验资报告书。2012年7月12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010万元,由股东张建飞、股东权思影于2012年7月20日之前缴足,其中:张建飞实际出资人民币1,010万元,认缴人民币1,010万元为注册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50.25%;权思影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缴人民币1,000万元为注册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49.75%;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由北京华通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审验字[2012]第12021号验资报告书。2013年3月,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股东权秋红、股东张建飞、股东权思影认缴,其中:权秋红认缴非专利技术3,078万元,实际以非专利技术方式出资3,078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61.56%;张建飞认缴非专利技术1,090万元,实际以非专利技术方式出资1,090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21.80%;权思影认缴非专利技术832万元,实际以非专利技术方式出资832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6.64%;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由北京东审鼎立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东鼎字[2013]第05-362号验资报告书。2015年5月28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将5,000万元的非专利技术出资替换为等额的货币出资,由股东权秋红、股东张建飞、股东权思影缴足,股东权秋红以货币方式出资3,078万元,股东张建飞以货币方式出资1,090万元,股东权思影以货币方式出资832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权秋红出资人民币6,77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1.56%;张建飞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1.80%;权思影出资人民币1,8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64%。2015年8月18日,倍杰特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共同签署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经审阅的2015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共计11,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发起人按照其在倍杰特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中,发起人股东权秋红持股6,778万股,持股比例61.56%;发起人股东张建飞持股2,400万股,持股比例21.80%;发起人股东权思影持股1,832万股,持股比例16.64%。2017年
月
日,公司经2017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16,990万元,由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万元。本次增资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根据公司2017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定向增资48,689.62万元,其中增加股本8,788.73万元,增加资本公积金39,900.89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6,788.73万元。本次增资于2018年
月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21年6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61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87.64万股,股本变更为40,876.37万元。2021年
月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42号验资报告予以股本增资验证。2021年8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2021年10月13日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667548264法定代表人:权秋红注册地/总部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8号院8号楼4层501(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智能水务系统开发;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水淡化处理;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企业总部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权秋红、张建飞及权思影。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04年10月12日至2054年10月11日。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3)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A.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B.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五、(12)长期股权投资”。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基于应收票据的承兑人信用风险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2)应收款项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交易对象关系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合并内关联方往来组合 |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一般不计提减值准备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3)合同资产
组合分类 |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
工程履约进度项目组合 | 在结算前按照5%的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结算后转入应收账款计提损失准备 |
工程质保金组合 | 信用期内按照5%的预计信用损失率计提损失准备,发生逾期后转入应收账款计提损失准备 |
BOT、PPP履约进度项目 | 结算后转入长期应收款,参照长期应收款计提损失准备政策 |
(4)长期应收款信用期内一般不计提损失准备,发生逾期后转入应收账款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对应收票据账龄组合、应收款项账龄组合的损失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100.00 |
4-5年 | 10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先进先出法计价、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1、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5 | 5% | 2.71%-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2-10 | 5% | 9.50%-50.00% |
电子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3.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00%-25.00%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处置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6、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残值率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土地使用证 |
软件使用权 | 10年 | 年限平均法 | 0% | 使用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10年至30年(不含建设期) | 年限平均法 | 0% | 特许经营权使用年限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7、长期资产减值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8、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员工激励款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19、合同负债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2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1、预计负债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2、股份支付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
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23、收入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2)具体原则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分为:水处理解决方案、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商品制造与销售服务。公司各业务类型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1)水处理解决方案:EPC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EP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安装调试或指导安装调试合格,取得合同约定的验收资料后确认收入。
(2)运营管理服务: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根据确定的水处理流量及单价或者合同约定的运营管理服务价格确认收入。
(3)商品制造与销售: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取得合同约定的验收或交接资料后确认收入。
(4)技术服务:客户取得控制权的时点,通常为按照合同约定已经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24、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5、政府补助
(1)类型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27、租赁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
可;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
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无、(9)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
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3)售后租回交易公司按照本附注“五、(23)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9)金融工具”。
28、终止经营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
①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5号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其列报,规定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第15号明确企业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所考虑的“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应当同时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对在2022年1月1日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规定,累积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其他适用条件不变。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2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①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并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相关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施行日之间的,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6号明确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结束后),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修改日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该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
月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交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2022年
月
日之前发生的有关交易未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计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5%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房产税 | 按照房屋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 | 1.2% |
教育费附加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基础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基础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5% |
山东聊城倍杰特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5%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25% |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25% |
鄂尔多斯市倍杰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宁夏永润天成能源有限公司 | 20%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25%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25% |
倍杰特(晋城)水务有限公司 | 25% |
倍杰特(大同)水务有限公司 | 20%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及批文
(1)2011年11月21日,经北京市科委、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111000832。2020年10月21日,本公司取得了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11003584,有效期为3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本公司母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2020年12月2日,子公司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京润水务有限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2011005852、GR202011005053,有效期为3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15%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
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倍杰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宁夏永润天成能源有限公司及倍杰特(大同)水务有限公司报告期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享受税收优惠。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等规定,自从事环境保护项目(污水处理)的所得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可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子公司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可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度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子公司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可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度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4)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中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年发布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18]99号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的规定,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本公司报告期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2、增值税优惠及批文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本公司部分运营项目、子公司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符合该政策的增值税退税比例均为70%。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的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自2018年6月1日起享受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74.44 | |
银行存款 | 96,368,627.05 | 130,969,169.85 |
其他货币资金 | 48,973,059.31 | 30,274,130.61 |
合计 | 145,343,560.80 | 161,243,300.46 |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3,682,429.57 | 5,291,490.20 |
信用证保证金 | 10,993.71 | |
履约保证金 | 14,910,629.74 | 15,071,646.70 |
冻结资金 | 10,380,000.00 | 9,900,000.00 |
合计 | 48,973,059.31 | 30,274,130.61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7,419,716.14 | 369,550,644.67 |
其中: | ||
其他 | 407,419,716.14 | 369,550,644.67 |
其中: | ||
合计 | 407,419,716.14 | 369,550,644.67 |
其他说明:
其他为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4,330,119.02 | |
合计 | 4,330,119.02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4,558,020.02 | 100.00% | 227,901.00 | 5.00% | 4,330,119.02 |
票据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558,020.02 | 100.00% | 227,901.00 | 5.00% | 4,330,119.02 |
合计 | 4,558,020.02 | 100.00% | 227,901.00 | 5.00% | 4,330,119.0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27,901.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558,020.02 | 227,901.00 | 5.00% |
合计 | 4,558,020.02 | 227,901.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5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 |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5,602,594.68 | 15.37% | 85,701,132.62 | 74.13% | 29,901,462.06 | |||||
其中: | ||||||||||
预计无法收回款项 | 115,602,594.68 | 15.37% | 85,701,132.62 | 74.13% | 29,901,462.0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6,293,720.88 | 84.63% | 98,507,015.12 | 15.48% | 537,786,705.76 | 346,819,887.43 | 100.00% | 45,816,813.21 | 13.21% | 301,003,074.22 |
其 |
中: | ||||||||||
账龄组合 | 636,293,720.88 | 84.63% | 98,507,015.12 | 15.48% | 537,786,705.76 | 346,819,887.43 | 100.00% | 45,816,813.21 | 13.21% | 301,003,074.22 |
合计 | 751,896,315.56 | 100.00% | 184,208,147.74 | 567,688,167.82 | 346,819,887.43 | 100.00% | 45,816,813.21 | 301,003,074.2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5,701,132.6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15,602,594.68 | 85,701,132.62 | 74.13%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难以回收 |
合计 | 115,602,594.68 | 85,701,132.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8,507,015.1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636,293,720.88 | 98,507,015.12 | 15.48% |
合计 | 636,293,720.88 | 98,507,015.1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63,587,430.83 |
1至2年 | 146,810,704.43 |
2至3年 | 82,756,476.34 |
3年以上 | 58,741,703.96 |
3至4年 | 49,482,270.09 |
4至5年 | 1,551,938.82 |
5年以上 | 7,707,495.05 |
合计 | 751,896,315.56 |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5,603,490.12 | 20.69% | 7,780,174.51 |
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5,611,644.47 | 14.05% | 5,280,582.22 |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15,602,594.68 | 15.37% | 85,701,132.62 |
清徐泓博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87,427,476.46 | 11.63% | 4,371,373.82 |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7,399,999.97 | 4.97% | 3,740,000.00 |
合计 | 501,645,205.70 | 66.71%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5、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74,642,841.26 | 81,436,314.21 |
合计 | 74,642,841.26 | 81,436,314.2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81,436,314.21 | 243,462,617.48 | 250,256,090.43 | 74,642,841.26 | ||
合计 | 81,436,314.21 | 243,462,617.48 | 250,256,090.43 | 74,642,841.2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5,040,014.51 | |
合计 | 115,040,014.51 |
6、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571,977.12 | 91.83% | 16,904,995.54 | 85.71% |
1至2年 | 1,684,386.28 | 3.72% | 1,446,048.45 | 7.33% |
2至3年 | 768,937.25 | 1.70% | 696,636.89 | 3.53% |
3年以上 | 1,246,502.87 | 2.75% | 676,868.58 | 3.43% |
合计 | 45,271,803.52 | 19,724,549.46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南京碧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564,473.48 | 7.87 |
北京格尔奥特商贸有限公司 | 3,307,510.34 | 7.31 |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3,300,000.00 | 7.29 |
北京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6.63 |
湖北三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36,000.00 | 5.38 |
合计 | 15,607,983.82 | 34.48 |
其他说明:
7、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0,704,421.12 | 4,449,498.36 |
合计 | 10,704,421.12 | 4,449,498.36 |
(1)其他应收款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 1,441,492.32 | 10.36 | 1,441,492.32 | 100.00 | 1,441,492.32 | 22.05 | 1,441,492.32 | 100.00 |
备 | ||||||||||
其中: | ||||||||||
无法回收的款项 | 1,441,492.32 | 10.36 | 1,441,492.32 | 100.00 | 1,441,492.32 | 22.05 | 1,441,492.32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474,000.43 | 89.64 | 1,769,579.31 | 14.19 | 10,704,421.12 | 5,096,027.81 | 77.95 | 646,529.45 | 12.69 | 4,449,498.3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474,000.43 | 89.64 | 1,769,579.31 | 14.19 | 10,704,421.12 | 5,096,027.81 | 77.95 | 646,529.45 | 12.69 | 4,449,498.36 |
合计 | 13,915,492.75 | 100.00 | 3,211,071.63 | 10,704,421.12 | 6,537,520.13 | 100.00 | 2,088,021.77 | 4,449,498.36 |
2)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洪阳冶化工程科技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有限公司 | ||||
预付款清理 | 236,353.97 | 236,353.97 | 100.00 | 款项未退回达三年以上 |
权二佳 | 205,138.35 | 205,138.35 | 100.00 | 员工离职,款项暂未追回 |
合计 | 1,441,492.32 | 1,441,492.32 |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2,474,000.43 | 1,769,579.31 | 14.19 |
合计 | 12,474,000.43 | 1,769,579.31 |
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646,529.45 | 1,441,492.32 | 2,088,021.77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126,049.86 | 1,126,049.86 | ||
本期核销 | 3,000.00 | 3,0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769,579.31 | 1,441,492.32 | 3,211,071.63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701,642.84 |
1至2年 | 1,289,777.12 |
2至3年 | 467,230.04 |
3年以上 | 2,456,842.75 |
3至4年 | 779,248.99 |
4至5年 | 228,731.44 |
5年以上 | 1,448,862.32 |
合计 | 13,915,492.7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乌海市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50,000.00 | 1年以内 | 8.98% | 62,500.00 |
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150,000.00 | 1年以内 | 8.26% | 57,500.00 |
洪阳冶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000,000.00 | 5年以上 | 7.19% | 1,000,000.00 |
北京金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借款 | 1,140,000.00 | 1年以内 | 7.19% | 190,000.00 |
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830,000.00 | 1年以内 | 5.96% | 43,000.00 |
合计 | 5,370,000.00 | 37.58% | 1,353,000.00 |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044,170.96 | 6,044,170.96 | 5,473,541.62 | 5,473,541.62 | ||
在产品 | 24,935,595.10 | 24,935,595.10 | 5,464,213.67 | 5,464,213.67 | ||
库存商品 | 4,365,197.31 | 4,365,197.31 | 1,937,203.56 | 1,937,203.56 | ||
周转材料 | 18,320.38 | 18,320.38 | ||||
合同履约成本 | 143,377,069.79 | 1,380,370.87 | 141,996,698.92 | 63,914,653.59 | 63,914,653.59 | |
合计 | 178,722,033.16 | 1,380,370.87 | 177,341,662.29 | 76,807,932.82 | 76,807,932.82 |
9、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履约进度 | 106,032,307. | 5,301,615.36 | 100,730,691. | 19,297,649.1 | 964,882.46 | 18,332,766.7 |
项目 | 18 | 82 | 7 | 1 | ||
工程质保金 | 12,859,750.00 | 642,987.50 | 12,216,762.50 | 43,828,460.04 | 2,191,423.00 | 41,637,037.04 |
合计 | 118,892,057.18 | 5,944,602.86 | 112,947,454.32 | 63,126,109.21 | 3,156,305.46 | 59,969,803.75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工程履约进度项目 | 86,734,658.01 | 主要是期末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合计 | 86,734,658.01 |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18,892,057.18 | 100.00 | 5,944,602.86 | 5.00 | 112,947,454.32 | 63,126,109.21 | 100.00 | 3,156,305.46 | 5.00 | 59,969,803.75 |
合计 | 118,892,057.18 | 100.00 | 5,944,602.86 | 112,947,454.32 | 63,126,109.21 | 100.00 | 3,156,305.46 | 59,969,803.75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工程履约进度项目 | 106,032,307.18 | 5,301,615.36 | 5.00 |
工程质保金 | 12,859,750.00 | 642,987.50 | 5.00 |
合计 | 118,892,057.18 | 5,944,602.86 |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工程履约进度项目 | 4,336,732.90 | |||
工程质保金 | 1,548,435.50 | |||
合计 | 4,336,732.90 | 1,548,435.50 | —— |
其他说明: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61,465,642.18 | 57,585,552.66 |
合计 | 61,465,642.18 | 57,585,552.66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税费重分类 | 17,674,596.38 | 24,260,967.02 |
合计 | 17,674,596.38 | 24,260,967.02 |
其他说明:
12、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特许经营权投资款 | 171,266,981.73 | 20,688,862.30 | 150,578,119.43 | 244,248,420.47 | 244,248,420.47 | 4.75% | |
合计 | 171,266,981.73 | 20,688,862.30 | 150,578,119.43 | 244,248,420.47 | 244,248,420.47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0,688,862.30 | 20,688,862.3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20,688,862.30 | 20,688,862.30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国合绿色(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843,527.44 | 624,731.37 | -218,796.07 |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455,229.18 | 414,236.55 | 37,869,465.73 | ||||||||
内蒙古天耀能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658,444.99 | 651,513.27 | 1,309,958.26 | ||||||||
北京铭智天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小计 | 38,957,201.61 | 200,000.00 | 624,731.37 | 846,953.75 | 39,379,423.99 | |
合计 | 38,957,201.61 | 200,000.00 | 624,731.37 | 846,953.75 | 39,379,423.99 |
其他说明:
北京铭智天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单位,持股比例10%。
14、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4,028,599.10 | 68,133,040.59 |
合计 | 94,028,599.10 | 68,133,040.5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5,031,001.65 | 9,298,129.52 | 10,779,185.77 | 3,126,448.81 | 98,234,765.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621,497.70 | 14,232,944.22 | 2,154,709.63 | 1,441,928.08 | 30,896,165.02 |
(1)购置 | 1,902,082.29 | 2,083,709.63 | 309,370.25 | 4,295,162.1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8,203,181.95 | 8,203,181.9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20,621,497.70 | 4,127,679.98 | 71,000.00 | 1,132,557.83 | 25,952,735.5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95,652,499.35 | 23,531,073.74 | 12,933,895.40 | 4,568,376.89 | 136,685,845.3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462,764.25 | 6,545,193.40 | 7,730,521.37 | 2,363,246.14 | 30,101,725.16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95,314.56 | 2,970,654.73 | 1,506,294.00 | 1,250,715.47 | 12,422,978.76 |
(1)计提 | 3,166,359.22 | 252,255.91 | 1,469,010.06 | 143,039.88 | 5,030,665.07 |
(2)企业合并增加 | 3,661,497.70 | 2,718,398.82 | 37,283.94 | 1,107,675.59 | 7,524,856.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0,290,621.17 | 9,515,848.13 | 9,236,815.37 | 3,613,961.61 | 42,657,246.2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361,878.18 | 14,015,225.61 | 3,697,080.03 | 954,415.28 | 94,028,599.10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568,237.40 | 2,752,936.12 | 3,048,664.40 | 763,202.67 | 68,133,040.59 |
15、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5,344,107.25 | 38,069,641.82 |
合计 | 95,344,107.25 | 38,069,641.8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 83,714,740.38 | 83,714,740.38 | 29,586,572.32 | 29,586,572.32 | ||
矿山环境工程项目 | 7,191,436.19 | 7,191,436.19 | ||||
乌海污水管网 | 1,376,548.41 | 1,376,548.41 | 419,999.11 | 419,999.11 | ||
乌海中水技改 | 10,252,818.46 | 10,252,818.46 | 871,634.20 | 871,634.20 | ||
合计 | 95,344,107.25 | 95,344,107.25 | 38,069,641.82 | 38,069,641.82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预算 | 期初 | 本期 | 本期 | 本期 | 期末 | 工程 | 工程 | 利息 | 其 | 本期 | 资金 |
名称 | 数 | 余额 | 增加金额 | 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余额 | 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进度 | 资本化累计金额 | 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利息资本化率 | 来源 |
环保新材料项目(一期) | 320,287,460.00 | 29,586,572.32 | 54,128,168.06 | 83,714,740.38 | 26.14% | 26.14% | 募股资金 | |||||
矿山环境工程项目 | 10,634,985.42 | 7,191,436.19 | 1,011,745.76 | 8,203,181.95 | 100.00% | 100.00% | 其他 | |||||
乌海污水管网 | 1,719,942.95 | 419,999.11 | 956,549.30 | 1,376,548.41 | 80.03% | 80.03% | 其他 | |||||
乌海中水技改 | 17,991,325.99 | 871,634.20 | 9,381,184.26 | 10,252,818.46 | 58.36% | 58.36% | 其他 | |||||
合计 | 350,633,714.36 | 38,069,641.82 | 65,477,647.38 | 8,203,181.95 | 95,344,107.25 |
1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特许经营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459,378.25 | 341,319,553.95 | 1,596,071.66 | 372,375,003.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45,923.92 | 909,238.43 | 6,655,162.35 | |||
(1)购置 | 5,745,923.92 | 5,745,923.9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909,238.43 | 909,238.43 | ||||
在建工程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9,459,378.25 | 347,065,477.87 | 2,505,310.09 | 379,030,166.2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96,314.36 | 36,375,470.49 | 545,964.65 | 40,917,749.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9,187.52 | 13,098,458.51 | 559,210.60 | 14,246,856.63 | |
(1)计提 | 589,187.52 | 13,098,458.51 | 218,246.32 | 13,905,892.35 | |
企业合并增加 | 340,964.28 | 340,964.2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4,585,501.88 | 49,473,929.00 | 1,105,175.25 | 55,164,606.1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878,653.51 | 20,878,653.51 | |||
(1)计提 | 20,878,653.51 | 20,878,653.51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20,878,653.51 | 20,878,653.5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4,873,876.37 | 276,712,895.36 | 1,400,134.84 | 302,986,906.5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5,463,063.89 | 304,944,083.46 | 1,050,107.01 | 331,457,254.3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1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70,092.93 | 2,970,092.93 | ||||
合计 | 2,970,092.93 | 2,970,092.93 |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045,876.00 | 2,913,467.81 | 926,761.47 | 4,032,582.34 | |
员工激励 | 421,722.88 | 156,125.28 | 265,597.60 | ||
合计 | 2,467,598.88 | 2,913,467.81 | 1,082,886.75 | 4,298,179.94 |
其他说明: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0,554,792.66 | 33,985,003.15 | 51,557,554.36 | 8,399,874.3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400,164.98 | 2,742,463.94 | 12,375,786.34 | 2,081,141.36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345,345.13 | 86,336.28 | ||
预计负债 | 19,196,409.45 | 3,517,394.27 | 8,484,257.95 | 1,794,888.50 |
合计 | 257,151,367.09 | 40,244,861.36 | 72,762,943.78 | 12,362,240.50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422,372.25 | 1,113,355.84 | ||
交易金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3,314,878.46 | 722,655.85 | 1,049,567.69 | 221,240.39 |
合计 | 10,737,250.71 | 1,836,011.69 | 1,049,567.69 | 221,240.3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0.00 | 40,244,861.36 | 12,362,240.5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36,011.69 | 221,240.3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1,497,529.34 | |
可抵扣亏损 | 21,073,223.18 | 1,311,277.91 |
合计 | 42,570,752.52 | 1,311,277.9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 | 1,969,332.72 | ||
2025 | 3,039,279.52 | 546,983.39 | |
2026 | 5,380,905.95 | 764,294.52 | |
2027 | 10,683,704.99 | ||
合计 | 21,073,223.18 | 1,311,277.91 |
其他说明: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4,888,857.72 | 4,500,488.37 | 150,388,369.35 | 91,274,297.78 | 91,274,297.78 | |
合同资产 | 7,869,225.16 | 393,461.26 | 7,475,763.90 | 9,928,278.49 | 496,413.92 | 9,431,864.57 |
预付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440,000.00 | 440,000.00 | 440,000.00 | 440,000.00 | ||
合计 | 163,198,082.88 | 4,893,949.63 | 158,304,133.25 | 101,642,576.27 | 496,413.92 | 101,146,162.35 |
其他说明:
21、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4,500,000.00 | |
合计 | 9,5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2、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5,531,760.59 | 49,507,197.99 |
合计 | 95,531,760.59 | 49,507,197.9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2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88,753,041.27 | 197,007,258.70 |
1-2年 | 53,101,857.77 | 36,757,290.48 |
2-3年 | 14,668,372.16 | 35,661,888.30 |
3年以上 | 45,856,381.23 | 13,011,925.74 |
合计 | 402,379,652.43 | 282,438,363.2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内蒙古绰勒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 32,073,394.50 | 未结算 |
内蒙古中保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6,765,067.15 | 未结算 |
天津海盛石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885,473.78 | 未结算 |
泰欣建设有限公司 | 3,755,966.16 | 未结算 |
江苏扬一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 2,542,563.72 | 未结算 |
中铝万成山东建设有限公司 | 2,306,411.53 | 未结算 |
内蒙古天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2,225,023.45 | 未结算 |
江苏罗门扬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04,399.98 | 未结算 |
杭州求是膜技术有限公司 | 1,765,901.50 | 未结算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 1,651,376.15 | 未结算 |
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78,122.10 | 未结算 |
江苏瑞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72,030.97 | 未结算 |
固莱(上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1,423,946.90 | 未结算 |
宜兴市天龙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 1,236,054.97 | 未结算 |
辽宁凌勃防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1,205,276.52 | 未结算 |
苏伊士水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88,000.00 | 未结算 |
江苏华纳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1,176,395.40 | 未结算 |
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019,241.95 | 未结算 |
陕西鑫泉新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1,011,000.00 | 未结算 |
合计 | 70,385,646.73 |
其他说明: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水处理解决方案 | 336,575,671.09 | 95,458,605.74 |
商品制造与销售 | 1,001,672.43 | 703,788.20 |
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 | 367,091.62 | 524,543.37 |
合计 | 337,944,435.14 | 96,686,937.31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390,624.09 | 76,076,345.21 | 72,108,812.77 | 13,358,156.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1,144.18 | 7,251,688.87 | 7,208,421.08 | 314,411.97 |
合计 | 9,661,768.27 | 83,328,034.08 | 79,317,233.85 | 13,672,568.5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093,834.31 | 63,289,368.38 | 59,465,891.52 | 12,917,311.17 |
2、职工福利费 | 4,356,984.42 | 4,356,984.42 | ||
3、社会保险费 | 155,801.92 | 4,135,310.18 | 4,083,248.03 | 207,864.0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7,038.75 | 3,643,557.73 | 3,591,462.63 | 189,133.85 |
工伤保险费 | 4,052.31 | 179,874.52 | 179,868.81 | 4,058.02 |
生育保险费 | 14,710.86 | 311,877.93 | 311,916.59 | 14,672.20 |
4、住房公积金 | 124,286.00 | 4,062,565.00 | 3,965,546.00 | 221,305.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6,701.86 | 232,117.23 | 237,142.80 | 11,676.29 |
合计 | 9,390,624.09 | 76,076,345.21 | 72,108,812.77 | 13,358,156.5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3,212.32 | 6,993,808.31 | 6,952,504.87 | 304,515.76 |
2、失业保险费 | 7,931.86 | 257,880.56 | 255,916.21 | 9,896.21 |
合计 | 271,144.18 | 7,251,688.87 | 7,208,421.08 | 314,411.97 |
其他说明: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8,162,935.69 | 588,998.11 |
企业所得税 | 13,579,513.98 | 14,426,536.92 |
个人所得税 | 189,342.04 | 131,466.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6,458.40 | 128,749.56 |
房产税 | 110,094.58 | 112,433.41 |
教育费附加 | 41,339.32 | 55,177.98 |
土地使用税 | 67,935.02 | 68,082.8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559.55 | 36,785.58 |
印花税 | 7,382.01 | 28,801.12 |
合计 | 72,282,560.59 | 15,577,031.70 |
其他说明:
2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251,252.61 | 2,701,503.19 |
合计 | 7,251,252.61 | 2,701,503.19 |
(1)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4,052,235.64 | 478,466.68 |
待付的报销款项及代收款 | 3,048,016.97 | 1,672,036.51 |
押金及保证金 | 151,000.00 | 551,000.00 |
合计 | 7,251,252.61 | 2,701,503.19 |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扣销项税 | 24,792,001.61 | 68,898,289.62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500,000.00 | |
合计 | 26,292,001.61 | 68,898,289.6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合计
其他说明:
29、预计负债
单位:元
合计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2,542,620.09 | 3,052,727.46 | 详见十二(一)或有事项 |
BOT、PPP项目未来移交支出 | 7,272,551.82 | 5,431,530.49 | 需满足合同约定经营期满移交资产时的必要条件 |
合计 | 19,815,171.91 | 8,484,257.95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0、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环保行业扶持基金 | 3,773,000.00 | 98,000.00 | 3,675,000.00 | 河南郑州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颁发的发展扶持资金 | |
合计 | 3,773,000.00 | 98,000.00 | 3,675,000.00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环保行业扶持基金 | 3,773,000.00 | 98,000.00 | 3,6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31、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08,763,660.00 | 408,763,660.00 |
其他说明: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8,973,313.68 | 508,973,313.6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209,531.25 | 3,209,531.25 | ||
合计 | 512,182,844.93 | 512,182,844.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7,623,024.67 | 2,265,035.43 | 69,888,060.10 |
合计 | 67,623,024.67 | 2,265,035.43 | 69,888,060.1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49,374,436.65 | 290,242,417.1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49,374,436.65 | 290,242,417.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950,625.94 | 174,421,845.7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65,035.43 | 15,289,826.2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81,752,732.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8,307,295.16 | 449,374,436.6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38,974,503.64 | 573,992,283.34 | 712,769,872.44 | 450,708,649.21 |
合计 | 838,974,503.64 | 573,992,283.34 | 712,769,872.44 | 450,708,649.2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否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838,974,503.64 | 838,974,503.64 | ||
其中: | ||||
水处理解决方案 | 635,538,807.54 | 635,538,807.54 | ||
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 | 181,670,500.52 | 181,670,500.52 | ||
商品制造与销售 | 21,765,195.58 | 21,765,195.5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838,974,503.64 | 838,974,503.6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233,532,243.16元,其中,1,207,247,195.07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168,650,676.90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857,634,371.19元预计将于2024年以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92,493.35 | 435,270.57 |
教育费附加 | 765,256.51 | 208,884.11 |
资源税 | 510,461.46 | 139,257.29 |
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 2,922,045.16 | 2,881,029.81 |
其他税金 | 308,931.60 | 349,515.15 |
合计 | 6,199,188.08 | 4,013,956.93 |
其他说明: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73,722.91 | 6,441,383.39 |
项目维护费 | 767,060.54 | 622,430.47 |
办公费 | 434,569.58 | 377,812.29 |
业务招待费 | 232,192.59 | 151,422.35 |
差旅费 | 249,668.19 | 113,791.15 |
折旧费 | 175,014.44 | 132,009.88 |
运输费 | 88,398.17 | 246,647.90 |
其他 | 335,866.69 | 104,102.82 |
合计 | 7,856,493.11 | 8,189,600.25 |
其他说明: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502,219.03 | 16,056,906.84 |
折旧及摊销 | 4,237,318.88 | 4,570,295.76 |
中介费 | 1,463,927.51 | 955,128.78 |
办公费 | 1,310,640.21 | 1,536,448.90 |
业务招待费 | 1,145,558.48 | 1,005,153.97 |
咨询服务费 | 1,050,935.91 | 1,368,883.40 |
租赁及物业费 | 747,125.61 | 674,144.34 |
修理费 | 499,538.39 | 318,401.14 |
差旅费 | 246,530.59 | 400,855.92 |
股份支付 | 469,687.50 | |
其他 | 597,865.70 | 799,813.24 |
合计 | 31,801,660.31 | 28,155,719.79 |
其他说明: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设备 | 19,453,036.12 | 9,533,914.75 |
人工费 | 9,284,023.13 | 8,480,841.48 |
其他 | 3,376,349.08 | 1,868,281.38 |
合计 | 32,113,408.33 | 19,883,037.61 |
其他说明: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88,029.86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
减:利息收入 | 1,075,582.54 | 869,852.77 |
汇兑损益 | 17,117.75 | 22,692.97 |
其他 | -10,321,641.82 | -1,818,339.41 |
合计 | -11,292,076.75 | -2,665,499.21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为实现融资收益-1,104.24万元。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税收返还 | 5,676,004.26 | 715,659.28 |
环保行业扶持基金 | 98,000.00 | 98,0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1,243.16 | 2,694.30 |
稳岗补贴及留工复产等补助 | 332,555.33 | 63,118.64 |
专利补助 | 197,000.00 | |
失业补助 | 25,417.08 | |
研发投入增长奖励资金 | 420,000.00 |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65,749.82 | -2,053,322.2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8,796.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223,198.22 | 9,880,677.10 |
合计 | 8,070,151.97 | 7,827,354.81 |
其他说明: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14,878.46 | 1,049,567.69 |
合计 | 3,314,878.46 | 1,049,567.69 |
其他说明: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48,161.04 | -39,846.58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20,688,862.30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27,901.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2,761,954.65 | -8,958,819.57 |
合计 | -154,126,878.99 | -8,998,666.15 |
其他说明: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20,878,653.51 |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788,297.40 | -341,089.45 |
十三、其他 | -4,397,535.71 | -78,361.58 |
合计 | -28,064,486.62 | -419,451.03 |
其他说明:
46、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3,537,301.00 | 13,537,301.00 | |
其他 | 1,926.84 | 73,264.30 | 1,926.84 |
合计 | 13,539,227.84 | 73,264.3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款 | 奖励 | 奖励上市而给予的政府补助 | 否 | 是 | 9,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 奖励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是 | 1,500,401.00 | 与收益相关 | ||
研发机构专项奖励 | 奖励 | 因研究开发、技术更新及改造等获得的补助 | 否 | 是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高端服务机构总部运营补贴 | 补助 | 因符合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地方性扶持政策而获得的补助 | 否 | 是 | 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城镇污水处理奖励金 | 奖励 | 因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特定行业、产业而获得的补助(按国家级政策规定依法取得) | 否 | 是 | 931,9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非公星级党组织奖励 | 奖励 | 因承担国家为保障某种公用事业或社会必要产 | 否 | 是 | 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7、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品供应或价格控制职能而获得的补助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48.8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348.85 | ||
诉讼支出 | 9,489,892.63 | 9,489,892.63 | |
行政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206.78 | 43,572.52 | 206.78 |
其他 | 606,031.00 | 748,265.47 | 606,031.00 |
合计 | 10,096,130.41 | 792,186.84 |
其他说明:
说明:诉讼费用主要为计提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及法院等违约金及诉讼鉴证费948.99万,详见附注“十、(一)或有事项”。
48、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9,013,579.57 | 30,046,483.2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646,256.59 | -1,354,358.72 |
合计 | 4,367,322.98 | 28,692,124.56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7,710,529.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656,579.3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363,904.17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042,512.4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81,497.0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651,296.0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351,813.64 |
-3,592,662.67 | |
所得税费用 | 4,367,322.98 |
其他说明:
其他主要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数。
49、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标保证金及往来款 | 25,956,290.79 | 66,765,600.64 |
政府补助 | 14,512,273.41 | 63,118.64 |
利息收入 | 1,075,582.54 | 1,215,197.89 |
其他 | 33,774.40 | 78,558.14 |
合计 | 41,577,921.14 | 68,122,475.3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投标保证金及往来款 | 25,684,290.68 | 64,627,031.77 |
费用支出 | 28,615,078.42 | 21,005,955.59 |
其他 | 106.78 | 573,430.30 |
合计 | 54,299,475.88 | 86,206,417.6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3,343,206.32 | 175,411,638.3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82,191,365.61 | 9,418,117.1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30,665.07 | 5,030,919.85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13,905,892.35 | 13,907,136.6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82,886.75 | 1,123,045.6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8.85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14,878.46 | -1,049,567.6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 | -10,937,285.55 | 22,692.97 |
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070,151.97 | -7,827,354.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882,620.86 | -1,575,599.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14,771.30 | 221,240.39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914,100.34 | 33,128,230.4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3,986,307.24 | -430,114,622.9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0,405,175.62 | 104,613,280.32 |
其他 | 5,203,231.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468,618.60 | -92,487,262.7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6,370,501.49 | 130,969,169.8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30,969,169.85 | 588,914,733.8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598,668.36 | -457,945,564.0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0,000,000.00 |
其中: |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6,850,250.05 |
其中: |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850,250.05 |
其中: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23,149,749.95 |
其他说明: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6,370,501.49 | 130,969,169.85 |
其中:库存现金 | 1,874.4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6,368,627.05 | 130,969,169.85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370,501.49 | 130,969,169.85 |
其他说明:
5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8,973,059.31 | 各类保证金、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1,500,000.00 | 已背书尚未终止确认票据 |
合计 | 50,473,059.31 |
其他说明:
52、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环保行业扶持基金 | 3,675,000.00 | 递延收益 | 98,000.00 |
税收返还 | 5,676,004.26 | 其他收益 | 5,676,004.26 |
稳岗补贴及留工复产等补助 | 332,555.33 | 其他收益 | 332,555.33 |
专利补助 | 197,000.00 | 其他收益 | 197,000.00 |
失业补助 | 25,417.08 | 其他收益 | 25,417.08 |
研发投入增长奖励资金 | 420,000.00 | 其他收益 | 420,000.00 |
上市奖励款 | 9,8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9,800,000.00 |
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 1,500,401.00 | 营业外收入 | 1,500,401.00 |
研发机构专项奖励 | 1,0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000,000.00 |
高端服务机构总部运营补贴 | 300,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00,000.00 |
城镇污水处理奖励金 | 931,900.00 | 营业外收入 | 931,900.00 |
非公星级党组织奖励 | 5,000.00 | 营业外收入 | 5,000.00 |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01日 | 30,000,000.00 | 51.00% | 现金收购 | 2022年10月01日 | 工商变更完成 | 17,096,221.79 | -94,382.59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30,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27,029,907.07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2,970,092.93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京润环保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115,882,448.29 | 108,327,533.68 |
货币资金 | 6,850,250.05 | 6,850,250.05 |
应收款项 | 20,871,679.73 | 20,871,679.73 |
存货 | 55,179,679.07 | 55,179,679.07 |
固定资产 | 18,429,063.11 | 10,874,148.50 |
无形资产 | ||
预付账款 | 6,249,405.83 | 6,249,405.83 |
其他资产 | 8,302,370.50 | 8,302,370.50 |
负债: | 62,882,630.51 | 62,882,630.51 |
借款 | 9,500,000.00 | 9,500,000.00 |
应付款项 | 6,320,816.48 | 6,320,816.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合同负债 | 41,410,394.44 | 41,410,394.44 |
其他负债 | 5,651,419.59 | 5,651,419.59 |
净资产 | 52,999,817.78 | 45,444,903.1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25,969,910.71 | 25,969,910.71 |
取得的净资产 | 27,029,907.07 | 19,474,992.4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 | 环保设备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 100.00% | 设立及收购 | |
山东聊城倍杰特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聊城 | 聊城 | 环保工程 | 100.00% | 设立及收购 |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污废水处理及运营 | 100.00% | 设立 | |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乌海 | 乌海 | 环保工程及污废水处理及运营 | 100.00% | 设立 | |
鄂尔多斯市倍杰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环保工程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永润天成能源有限公司 | 银川 | 银川 | 化工产品的销售 | 100.00% | 收购 |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 | 巴彦淖尔 | 环保工程及污废水处理及运营 | 63.00% | 设立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太原 | 太原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65.00% | 设立 | |
倍杰特(晋城)水务有限公司 | 晋城 | 晋城 | 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倍杰特(大同)水务有限公司 | 大同 | 大同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90.00% | 设立 |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环保设备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 51.00% | 收购 | |
北京京润水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环保设备的生产加工及销售 | 51.00% | 收购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 |
的损益 | 分派的股利 | 额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35.00% | 9,916,155.04 | 100,216,155.0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147,724,850.18 | 170,140,854.39 | 317,865,704.57 | 31,527,719.47 | 6,116.44 | 31,533,835.91 | 6,132,430.37 | 33.87 | 6,132,464.24 | 5,132,467.11 | 5,132,467.11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65,904,775.88 | 28,331,871.53 | 28,331,871.53 | -251,442,624.34 | -2.87 | -2.87 | -52,389.54 |
其他说明: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 | 鄂尔多斯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37.22%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7,150,104.26 | 33,918,610.06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114,739,239.35 | 83,048,499.91 |
资产合计 | 141,889,343.61 | 116,967,109.97 |
流动负债 | 19,087,647.72 | 10,278,354.84 |
非流动负债 | 15,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34,087,647.72 | 10,278,354.84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7,801,695.89 | 106,688,755.1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0,123,791.21 | 39,709,554.6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7,869,465.73 | 37,455,229.18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967,929.03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112,940.76 | -4,687,723.8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12,940.76 | -4,687,723.87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509,958.26 | 658,444.9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035,361.97 | -942,359.42 |
--综合收益总额 | 2,035,361.97 | -942,359.42 |
其他说明:
十、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07,419,716.14 | 74,642,841.26 | 482,062,557.4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407,419,716.14 | 407,419,716.14 | ||
应收款项融资 | 74,642,841.26 | 74,642,841.26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权秋红、张建飞及权思影。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权秋红、张建飞及权思影。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 |
内蒙古天耀能源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 |
北京铭智天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联营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张建飞 | 股东、董事、总经理 |
权思影 | 股东、董事、董事会秘书 |
张磊 | 财务总监、董事 |
刘勇锋 | 副总经理 |
王明鸽 | 副总经理 |
肖东 | 京润环保股东 |
北京金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京润环保高管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权秋红、张建飞 | 80,000,000.00 | 2021年09月10日 | 2022年09月09日 | 是 |
权秋红、张建飞 | 80,000,000.00 | 2021年12月14日 | 2022年12月09日 | 是 |
权秋红、张建飞 | 30,000,000.00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12月28日 | 是 |
权秋红、张建飞 | 60,000,000.00 | 2022年04月29日 | 2022年11月11日 | 是 |
权秋红、张建飞 | 100,000,0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2023年10月12日 | 否 |
权秋红、张建飞 | 50,000,000.00 | 2022年12月02日 | 2023年12月01日 | 否 |
权秋红、张建飞 | 80,000,000.00 | 2022年12月30日 | 2023年12月15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履约保函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
北京金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22年09月08日 | 利率5.8% |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4,461,181.09 | 6,950,271.99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金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3,950.00 | 10,197.50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金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40,000.00 | 190,0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金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45,132.74 | |
合同负债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6,148,068.00 | 16,456,469.20 |
其他应付款 | 郭玉莲 | 989.00 | |
其他应付款 | 卞荣琴 | 29,199.51 | |
其他应付款 | 宋惠生 | 27,804.40 | |
其他应付款 | 肖东 | 89,294.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139,341.00 |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2021年4月29日,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宁0104执保378号财产保全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内蒙古天翔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翔建筑”)申请冻结本公司名下价值990万元的财产已经保全完毕。本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天翔建筑的民事诉讼状。根据该诉讼状,2018年11月11日,天翔建筑与本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一份,承建“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一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施工,防水、防腐、保温、装饰装修等全部土建相关工程。截止目前,本公司尚拖欠工程款1,075.66万元(不含质保金)未支付。天翔建筑请求依法判令本公司支付工程款1,075.66万元(不含质保金),利息44.86万元。法院委托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工程进行造价审核,2022年3月22日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该工程造价合计1,541.74万元。根据鉴定意见书补提预计负债305.72万元。本公司出具的《反诉状》:天翔建筑在施工过程中,多次违纪违规,造成工期严重延误、安全质量隐患频出的情况,请求依法判令天翔建筑支付工程项目违约金(含计划推延罚款、工期延误罚款、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罚款、违反生产施工管理规范罚款、业主罚款等项)共计人民币423.27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2、2021年6月3日收鄂尔多斯市东巨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巨”)民事诉讼状。东巨于2017年7月20日承建了本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的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改扩建BOT项目道路围
墙公用工程并与本公司签订了编号为BGJZHHC-2018-06的《道路围墙公用工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09.87万元,同时该工程于2018年10月20日经东巨、本公司及监理单位三方验收合格后交付本公司投入使用,收到本公司的回款为87.90万元,剩余21.97万元数次索要无果。东巨请求依法判令本公司支付工程款21.97万元及利息损失2.71万元。根据本公司出具的《反诉状》:要求东巨返回超付工程款10.83万元及利息(利息依10.83万元为基数从2019年1月3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归还日)。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3、2018年9月25日,本公司与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签订矿井水处理系统一期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5,969.70万元(后因税率变化调整为5,868.65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5月30日开竣工验收,但运行过程中发现重大设计缺陷。由于项目工程不达标,红四一直拒付款项,2022年7月27日本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红四立即支付本公司工程款及质保金2,348.35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置换修复、重建费654.79万元。2022年10月25日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红四应支付本公司工程款项和质保金,总计2,348.35万元,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导致倍杰特多发生的置换修复等费用654万元由本公司自己承担;2022年4月合同解除另外由于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红四反诉被告本公司支付违约金1,747.98万元;并承担本次诉讼及鉴证费共54.64万元。已按照一审判决计提预计负债
948.99万元。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红四除应付倍杰特工程款及质保金,还应支付修复费654万元,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4、2022年5月23日,本公司收到江苏海纬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上诉状,要求本公司立即支付货款33.57万元及违约金
11.69万元,并申请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48万元。上述工程款已入账。截至审计报告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其他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0,876,366.00 |
利润分配方案 |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8,763,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7.64万元(含税)。 |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成立全资子公司西藏京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和业绩持续增长的需求。2022年10月24日经本公司开2022年第五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过成立西藏京润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月11日注册成立西藏京润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法人:张建飞。
2、公司拟定利润分配事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26,167.34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总股本408,763,6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7.6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80.47%。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5,602,594.68 | 17.90% | 85,701,132.62 | 74.13% | 29,901,462.06 | |||||
其中: | ||||||||||
预计无法回收款项 | 115,602,594.68 | 17.90% | 85,701,132.62 | 74.13% | 29,901,462.0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0,323,564.06 | 82.10% | 80,331,843.44 | 15.15% | 449,991,720.62 | 358,446,318.62 | 100.00% | 39,444,842.66 | 11.00% | 319,001,475.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2,553,440.43 | 74.71% | 80,331,843.44 | 16.65% | 402,221,596.99 | 313,475,989.70 | 87.45% | 39,444,842.66 | 12.58% | 274,031,147.04 |
关联组合 | 47,770,123.63 | 7.40% | 47,770,123.63 | 44,970,328.92 | 12.55% | 44,970,328.92 | ||||
合计 | 645,926,158.74 | 100.00% | 166,032,976.06 | 479,893,182.68 | 358,446,318.62 | 100.00% | 39,444,842.66 | 319,001,475.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5,701,132.62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15,602,594.68 | 85,701,132.62 | 74.13% | 客户经营困难,预计难以回收 |
合计 | 115,602,594.68 | 85,701,132.6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组合 | 47,770,123.63 | 0.00 | 0.00% |
合计 | 47,770,123.63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80,331,843.44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82,553,440.43 | 80,331,843.44 | 16.65% |
合计 | 482,553,440.43 | 80,331,843.4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76,037,696.00 |
1至2年 | 141,350,240.83 |
2至3年 | 78,967,624.92 |
3年以上 | 49,570,596.99 |
3至4年 | 45,401,260.29 |
4至5年 | 13,124.66 |
5年以上 | 4,156,212.04 |
合计 | 645,926,158.74 |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内蒙古东景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54,347,699.84 | 23.90% | 7,780,174.51 |
中铁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5,611,644.47 | 16.35% | 5,280,582.22 |
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115,602,594.68 | 17.90% | 85,701,132.62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43,419,094.67 | 6.72% | |
西安市建总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7,399,999.97 | 5.79% | 3,740,000.00 |
合计 | 456,381,033.63 | 70.66%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4,280,804.97 | 79,672,000.17 |
合计 | 134,280,804.97 | 79,672,000.17 |
(1)其他应收款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55,485.04 | 1,242,095.40 | 1,797,580.44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431,053.83 | 431,053.83 | ||
本期核销 | 3,000.00 | 3,000.0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983,538.87 | 1,242,095.40 | 2,225,634.2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33,530,749.58 |
1至2年 | 1,004,352.37 |
2至3年 | 339,640.91 |
3年以上 | 1,631,696.38 |
3至4年 | 217,473.99 |
4至5年 | 167,126.99 |
5年以上 | 1,247,095.40 |
合计 | 136,506,439.24 |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112,230,956.83 | 1年以内 | 82.22% | |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286,916.91 | 1年以内 | 3.87% |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004,430.00 | 1年以内 | 2.93%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3,876,238.25 | 1年以内 | 2.84% |
乌海市广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 保证金及押金 | 1,250,000.00 | 1年以内 | 0.92% | 62,500.00 |
合计 | 126,648,541.99 | 92.78% | 62,500.0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44,138,961.53 | 644,138,961.53 | 447,438,961.53 | 447,438,961.5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7,869,465.73 | 37,869,465.73 | 38,298,756.62 | 38,298,756.62 | ||
合计 | 682,008,427.26 | 682,008,427.26 | 485,737,718.15 | 485,737,718.15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山东聊城倍杰特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河南倍杰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
天津倍杰特中沙水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乌海市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176,963,049.53 | 176,963,049.53 | |||||
鄂尔多斯市倍杰特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五原县倍杰特环保有限公司 | 19,455,912.00 | 19,455,912.00 | |||||
宁夏永润天成能源有限公司 | 10,020,000.00 | 10,020,000.00 | |||||
倍杰特(太原)水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66,700,000.00 | 167,700,000.00 | ||||
北京京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447,438,961.53 | 196,700,000.00 | 644,138,961.53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国合绿色(北京)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843,527.44 | 624,731.37 | -218,796.07 | ||||||||
内蒙古中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7,455,229.18 | 414,236.55 | 37,869,465.73 | ||||||||
小计 | 38,298,756.62 | 624,731.37 | 195,440.48 | 37,869,465.73 | |||||||
合计 | 38,298,756.62 | 624,731.37 | 195,440.48 | 37,869,465.73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12,257,758.28 | 488,445,937.14 | 626,345,047.11 | 403,460,465.71 |
合计 | 712,257,758.28 | 488,445,937.14 | 626,345,047.11 | 403,460,465.71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712,257,758.28 | 712,257,758.28 | ||
其中: | ||||
水处理解决方案 | 622,223,268.97 | 622,223,268.97 | ||
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 | 71,636,860.91 | 71,636,860.91 | ||
商品制造与销售 | 18,397,628.40 | 18,397,628.4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其中:
合同类型
合同类型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按合同期限分类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712,257,758.28 | 712,257,758.28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265,406,405.00元,其中,1,044,247,909.17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28,506,584.24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92,651,911.59元预计将于2024年以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14,236.55 | -1,751,767.2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18,796.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680,079.70 | 8,431,403.17 |
合计 | 6,875,520.18 | 6,679,635.89 |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 14,610,273.41 | 主要为上市补助及经济贡献增长奖励 |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538,076.68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094,203.57 | 主要为确认的预计负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52,405.9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3,815.29 | |
合计 | 12,197,925.2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4% | 0.08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8% | 0.05 | 0.05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