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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益医疗: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李琳(已离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李琳)

本人作为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董事会会议次数为8次,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应参加的股东大会会议次数为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全部会议,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亦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年4月15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2022年4月26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2022年6月27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8月29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11月18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六)2022年11月22日,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与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对公司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高度关注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机构就审计工作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

同时对审计部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2022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的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公

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2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12月7日届满,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22年12月8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衷心地感谢公司、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莫大配合与支持!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琳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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