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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为确保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建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2、关联关系:湖北省联发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建投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拟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告“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关联方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拟不超过1.5%,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鉴于预计担保总额已超过3,000万元并且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湖北省联发投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委派董事及股东代表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法定代表人:刘俊刚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联发投总资产2,859.91亿元,净资产593.18亿元;2022年湖北省联发投实现营业收入944.46亿元,净利润29.77亿元。湖北省联发投为湖北省国资委独资设立的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 条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

法定代表人:潘新平

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养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物业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类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建投总资产

357.40亿元,净资产99.69亿元;2022年湖北省建投实现营业收入264.59亿元,

净利润7.91亿元。湖北省建投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条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发行债券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增信的部分,申请由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不超过1.5%的年化担保费率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四、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能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能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企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提高融资能力,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构成同业竞争。

3、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红莲湖项目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产城”)认缴增资19,110万元、对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融合”)认缴增资4,900万元。

3、2022年6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签订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增资协议》。2022年7月,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1,572.9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2022年8月,联新产城、联新融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9月5日,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3,234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后续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按照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与联投置业同比例同步履行实缴义务。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5月27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受让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的工商变更,变更后公司持有其95.03%的股权、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7%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赵清华。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厂房及配套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下约109,778.17㎡厂房及配套用房所有权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作价约为人民币562,940,800元。

2022年9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保障房公司签署了《资产购置协议》。具体详见2022年7月2日、8月2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10家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1)与关联方联新产城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产城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云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链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2)与关联方联新融合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融合所持有的鄂州东新物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联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集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数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60万元;(3)与关联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云数”)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云数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信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芯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电智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90万元。上述10家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5,002.17万元,股东借款债权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湖北路桥本次增资45,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出资51,000万元,占市政公司51%股权。

湖北路桥在授权范围内完成了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标的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37,331.35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出资16,799.11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25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从国开基金回购的加速器公司3000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待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股权后,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受让该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1.7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2023年2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黄冈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东湖高新黄冈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并设立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土地竞买及后续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0%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6,836.69万元,本次调整前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14,710.46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金额预计不超过351,547.15万元。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342,81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249,810万元。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经公司经营层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3,00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6%。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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