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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转债代码:123171 转债简称:共同转债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7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凡章

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金云

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瑞华泰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4 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宋治忠

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十年从事质量复核业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20 家,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定价原则主要参考同行企业收费标准,按照审计工作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审计收费48万元,本期审计费用和上期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进行了事前核查并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针对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核机构,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允的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相关审议程序充分、恰当。

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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