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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杨健作为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2022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单位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份、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围在关联单位任职,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如一地以谨慎的态度勤勉行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报送的各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均为现场与通讯结合会议;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姓名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席 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本年度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杨健7703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2次,召开提名委员会1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本人在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利用专业知识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原始财务报表、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相关会议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召开。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考评,并对公司的薪酬考核、绩效管理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审核重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必要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行使董事投票权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进展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

发表时间会议届次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 意见
2022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5.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0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年11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同意

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四、在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出席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2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做出结论,在会议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度,本人督促公司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督促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各项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好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3、监督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2022年度,本人与公司经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生产运营、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等相关情况,关注公司治理及日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信息和资料,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致力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学习领会修订后的《证券法》精神,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认识,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培训、董监高风险专题培训等,提高对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2年度,公司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我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保证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健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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