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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禄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301045 证券简称:天禄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收费,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 309,837.8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审计客户家数: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文豪,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霞,2018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荣周,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符合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3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上述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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