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98 公司简称:金博股份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子嫄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2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金博股份 | 指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廖寄乔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益阳荣晟 | 指 |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23年4月更名厦门京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厦门京桥”) |
厦门金乔 | 指 | 厦门金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可转债、金博转债 | 指 | 2021年7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隆基绿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012.SH) |
TCL中环 | 指 |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29.SZ)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88223.SH) |
晶澳科技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459.SZ) |
上机数控 | 指 |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603185.SH) |
京运通 | 指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908.SH) |
晶盛机电 | 指 |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00316.SZ) |
高景 | 指 | 青海高景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神工股份 | 指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688233.SH) |
有研硅 | 指 |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688432.SH ) |
宇泽半导体 | 指 | 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 |
天科合达 | 指 |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神力科技 | 指 | 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 |
广汽埃安 | 指 | 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贝特瑞 | 指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5185.BJ) |
中科星城 | 指 | 湖南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688295.SH) |
金博氢能 | 指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博碳陶 | 指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金博研究院 | 指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金博投资 | 指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报告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董事会 | 指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股东大会 | 指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碳基复合材料 | 指 | 以碳纤维为增强体,以碳或碳化硅等为基体,以化学气 |
相沉积或液相浸渍等工艺形成的复合材料,主要包括碳/碳复合材料产品(碳纤维增强基体碳)、碳/陶复合材料产品(碳纤维增强碳化硅)等 | ||
碳纤维 | 指 | 含碳量在90%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纤维,用腈纶、沥青或粘胶纤维等原料,经高温氧化碳化而成 |
碳纤维预制体(毡体、毛坯) | 指 | 以碳纤维为原材料,通过碳纤维成网、织布、布网复合成型等技术所形成的坯体 |
碳/碳(C/C)复合材料 | 指 | 由碳纤维及其织物增强碳基体所形成的高性能复合材料 |
单晶拉制炉 | 指 | 通过直拉法生产单晶硅棒的制造设备,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行业等 |
CVD、化学气相沉积 | 指 | 指利用气态物质在高温下通过化学反应生产固态物质的一种工艺方法,是制备碳基复合材料的一种方法 |
单晶硅棒 | 指 | 以高纯多晶硅料为原料,采用直拉法制备的整块硅晶体中的硅原子按周期性排列的棒状的硅单晶体,用于制造半导体器件、太阳能电池等 |
N型电池 | 指 | 以N型单晶硅片为原料的太阳能电池 |
氢燃料电池 | 指 | 指将氢气和氧气的化学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装置 |
HJT | 指 | 晶体硅异质结电池 |
TOPCon | 指 |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太阳能电池 |
PERC | 指 | 发射极和背面钝化电池技术 |
碳/陶刹车盘 | 指 | 指采用碳纤维增强碳化硅基复合材料制作而成的一种刹车盘 |
碳纸 | 指 | 燃料电池气体扩散层基底材料 |
双极板 | 指 | 是氢燃料电池的核心部件,与膜电极层叠装配成电堆,在燃料电池中起到支撑、收集电流、为冷却液提供通道、分隔氧化剂和还原剂等作用 |
储氢瓶 | 指 | 将氢气加压到一定压力并储存的容器 |
SiC | 指 | 碳化硅,碳和硅的化合物,一种宽禁带半导体,即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之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实际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金博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BC Corporation,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B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冰泉 |
公司注册地址 | 益阳市迎宾西路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益阳市迎宾西路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3000 |
公司网址 | www.kbcarbon.com |
电子信箱 | KBC@kbcarbo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童宇 | 罗建伟 |
联系地址 | 益阳市鱼形山路588号 | 益阳市鱼形山路588号 |
电话 | 0737-6202107 | 0737-6202107 |
传真 | 0737-6206006 | 0737-6206006 |
电子信箱 | KBC@kbcarbon.com | KBC@kbcarbo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www.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益阳市高新区鱼形山路588号证券与投资部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金博股份 | 688598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晓阳、曾文文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朱济赛、陈邦羽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5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 | ||||
营业收入 | 1,450,134,287.03 | 1,337,896,699.16 | 8.39 | 426,468,824.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1,166,194.93 | 501,095,974.05 | 9.99 | 168,575,227.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95,802,550.40 | 459,839,472.65 | -35.67 | 145,838,403.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675,034.85 | 66,805,489.45 | 640.47 | 41,241,154.07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983,407,790.50 | 1,891,085,853.46 | 216.40 | 1,292,670,996.68 |
总资产 | 6,836,616,705.83 | 2,940,857,969.85 | 132.47 | 1,484,854,059.5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6.4466 | 6.2585 | 3.01 | 2.35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6.4008 | 6.2103 | 3.07 | 2.34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4598 | 5.7432 | -39.76 | 2.03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49 | 31.37 | 减少15.88个百分点 | 19.6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31 | 28.79 | 减少20.48个百分点 | 17.0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60 | 4.86 | 增加5.74个百分点 | 8.1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8.39%,主要是热场系统系列产品的需求较上年同期增加,下游客户加大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推动收入相应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9.99%,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35.67%,主要是产品销售价格下调所致;2022年末总资产较上年增长132.47%,主要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增长216.40%,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及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50,236,672.55 | 396,278,751.74 | 300,172,017.22 | 303,446,845.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664,335.78 | 165,309,701.86 | 128,773,979.72 | 54,418,17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6,551,955.45 | 89,065,574.99 | 55,028,264.24 | 15,156,755.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637,904.56 | 198,908,155.51 | 34,423,709.07 | 99,705,265.7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654,440.47 | 30,416,684. 39 | 20,335,703.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352,876.90 | 7,152,74 8.4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
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671,629.52 | 19,302,249.5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64,120.6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8,135.26 | -1,808,600.15 | -765,405 .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2,706.88 | 中复神鹰股权转融通收益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925,754.26 | 6,653,832.42 | 3,986,22 1.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4,510.93 | |||
合计 | 255,363,644.53 | 41,256,501.40 | 22,736,824.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0,772,489.03 | 2,784,057,569.24 | 2,193,285,080.21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0,127,832.64 | 5,978,868.57 | -264,148,964.07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936,440.18 | 43,936,440.18 | / | |
合计 | 860,900,321.67 | 2,833,972,877.99 | 1,973,072,556.32 | /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市场开拓,持续工艺创新、技术优化,稳步推进年度目标的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45,013.4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116.6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8.39%和9.99%;报告期末,总资产金额为 683,661.67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132.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98,340.7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216.4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经营成果如下:
1、加快推进碳谷产业园建设,促进碳基产业链协同发展
公司碳谷产业园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期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全面完成;二期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碳粉制备项目、氢能项目(高纯氢气制备、高压储氢瓶、燃料电池用碳纸生产项目)正在有序进行中,其中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部分实现试投产,公司产能进一步释放。碳谷产业园项目建成后,公司将聚合碳基材料产业链条,强化公司规模优势,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有效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
2、持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围绕碳基复合材料,持续加大新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碳基产业布局,具体内容如下:
光伏领域,通过不断优化现有产品、开发新产品,助力客户降本增效,满足下游不同细分市场的需求,推动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提升,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增长。公司大力开展大尺寸、形状复杂部件的结构和功能一体化制备技术研发,在高性能、低成本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设计上取得一定的突破;完成超大尺寸碳纤维预制体成形的技术优化改造,满足制备高性能超大尺寸碳基复合材料的要求,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开发新型涂层工艺,大幅提升产品外观质量;通过产学研技术成果转化、完成多项产品工艺和性能参数改进,大幅提升产品良率和适配性。
半导体领域,全资子公司金博研究院聚焦半导体领域用高端碳基材料的研发。报告期内,金博研究院系统性地研究了碳化硅晶体制造热场系统,为创新开发第三代半导体用碳基材料新产品奠定基础;开展超高纯热场材料制造关键技术的研发,满足半导体用碳基热场材料纯化技术需求。
交通(碳/陶)领域,全资子公司金博碳陶大力开展碳/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通过优化CVI增密工艺和预制体制作工艺,持续提升现有产能,大幅降低成本;不断加强主机厂项目沟通,完善新产品测试与试用,匹配主机厂的产品性能要求;取得由德世爱普认证(上海)有限公司(DQS)颁发的 IATF 16949:2016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碳/陶刹车盘产品在全球汽车制动领域市场的拓展提供更有力保障;取得比亚迪和广汽埃安定点供应商资质,加快布局新能源汽车制动领域,持续推动碳/陶业务高速发展。
氢能领域,全资子公司金博氢能充分利用公司生产环节产生的氢气资源以及公司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完成制氢(PSA氢气提纯)、储氢(70MPa Ⅳ型储氢瓶)和用氢(碳纸、双极板)方面的技术突破和产业链先期布局;正在试制、研发碳纤维全缠绕储氢瓶,满足车载储氢瓶的发展与需求;开发碳纤维增强氢燃料电池双极板制备技术,满足不同气体压力下氢燃料电池高功率电堆对双极板的技术需求;完成碳纸的制备和关键技术的开发,实现厚度均匀可控的碳纸稳定生产。
锂电领域,公司依托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研发、产品、品牌等方面的积累,大力开展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用碳基热场材料的开发与应用,持续降低生产成本,提升锂电高温热场材料产品性能;开发多种规格型号的碳基复合材料箱板、匣钵等热场新产品,产品各项指标均优于传统石墨匣钵,为锂电池材料制备提供高性能的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满足锂电高温热场材料需求。公司开发的锂电热场用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具有强度高,容积大,灰分低、使用寿命长以及电阻率可调等一系列优点,有望成为替代正/负极石墨热场的新一代热场材料,引领锂电热场材料的技术发展方向。
3、加速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
公司围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基于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优势,提前布局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关键领域用碳基材料系列产品;不断加快N型大尺寸碳基材料及半导体用热场材料、锂电用高温热场材料、碳/陶刹车盘、碳纸等新产品在相关应用领域的认证,并加快实现国产化替代;目前已完成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产业布局。
4、稳步推进再融资,定增项目顺利发行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总额3,102,916,254.85元。定增项目的顺利发行,加速实现3500吨/年光伏热场产能,为公司进一步获取新增市场份额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奠定了产能基础。金博研究院以通过对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研究、碳基材料制备机理研究、碳基材料基础装备开发、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及产品拓展研发等,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保障公司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产业在碳基材料领域的纵深布局提供强大的技术基础。
5、适时采取回购方案,有效维护公司核心价值
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和9月实施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金额20,002.95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公司已按照回购计划完成股份回购。通过股份回购,充分彰显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6、加强人才团队建设,激发人才活力
公司积极发挥行业领军者优势,持续多渠道引进人才,挖掘用人潜力,储备、充实、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公司制定了人才培养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股权激励、绩效考核、职位晋升、委外培训等激励手段,将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与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激发人才活力。公司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丰富研发团队专业结构与梯队层次,增强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为公司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开发和拓展提供人才力量,为发挥公司的研发和产业化优势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生产制备低成本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和装备设计自主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提供光伏、半导体、锂电等领域用热场材料。
2、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先进碳基复合材料是指以碳纤维为增强体,以碳或碳化硅等为基体,以化学气相沉积或液相浸渍等工艺形成的复合材料,主要包括碳/碳复合材料产品、碳/陶复合材料产品(碳纤维增强碳化硅)等。碳基复合材料具备优异的综合性能,广泛应用于光伏、风电、建筑、汽车、船舶、化工、航空航天、体育用品等领域。公司在确保现有业务稳定、快速、高效增长的同时,围绕碳基新材料产业化发展平台,基于在碳基材料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大力开发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用碳基材料系列产品,实现了产业布局的跨越式发展。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以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关键技术为目标,组建一支涵盖材料、纺织、无纺、机械、电气等多学科的核心研发团队,形成了一套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到装备自主研发的完整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可使公司的科研成果迅速实现产业化,并形成规模化优势。公司已建立满足公司业务需要的研发模式流程,主要由设计开发、立项申请、立项评审、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等部分组成,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公司通过金博研究院吸纳全球碳基复合材料领域人才,打造碳基复合材料专业人才梯队。通过对碳基复合材料通用底层技术、制备机理与基础装备开发进行低成本工程化制备的研究与孵化,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各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碳纤维、天然气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审核制度,公司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和合同签订等事宜。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相关采购制度并结合生产计划,通过比价、询价等方式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并拟定采购申请单报公司内部审批。采购申请单经审批通过后,公司与合格供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部门对采购合同中的货物进行持续监控、跟踪,保证货物在供货周期内到厂。到厂的货物需进行入厂检验,检验员对物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公司原材料采购大部分已实现国产替代,并与主要原材料供应方签订长期供应合同,以减少价格波动,降低企业综合性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制并生产。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已接订单、销售预测、经营目标的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严格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在质量控制体系上,公司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员共同参与并贯穿于设计到制造的全过程。
4、销售模式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经营理念,具备从单一产品销售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方案设计、产品制造与提供、技术服务与销售服务等)的全方位业务能力,实现客户与公司可持续性共赢发展。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根据客户订单情况进行生产并交付,同时综合考虑行业趋势、市场供需、竞争要素、下游客户需求等开发新产品。公司对现有客户持续经营形成销售收入,另外通过开拓新客户、新产品应用领域等方式实现销售利润持续增长。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下游应用市场变化,碳基复合材料经历了技术探索与产品验证阶段、技术提升与产业化建设阶段、批量替代与市场主导阶段,现已迈入产品多样化与应用拓展阶段。公司不断扩大碳基复合材料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应用,推动市场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1)光伏领域
1)发展阶段在“双碳”全球背景和国家能源转型的战略指导及政策驱动之下,我国光伏技术已达国际领先水平,转换效率大幅提升,度电成本得以不断降低。当前,我国太阳能电池产品年产量已达3亿千瓦,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止2022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28.1%。我国已成为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世界排名第一的国家,光伏能源逐步成为清洁能源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预测,预计2025年,全国光伏总装机规模将达7.3亿千瓦,光伏发电将成为最主要的清洁能源发电方式。光伏产业链各环节聚焦降本增效,不断深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为推进光伏产业长远发展积蓄力量。2)基本特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2年国内光伏硅片产量357GW,同比增长57.5%。硅片是光伏产业重要材料之一,我国硅片在全球范围占据着主导地位,硅片环节市场竞争加剧,产品持续向单晶、大尺寸、薄片化趋势发展。随着生产成本的降低及良率的提升,N型电池将会是电池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硅片尺寸增加可以减少拉晶能耗,提升电池及组件单个生产线产出量,同时提升组件功率,有效降低光伏度电成本并节约设备投资成本。N型电池片更高的转换效率和类半导体的加工工艺是光伏继续降本增效的下一个核心驱动力。在国内外行业装机需求放量的趋势下,头部一体化企业的供应链优势以及渠道优势将更加突出。3)主要技术门槛由于等静压石墨坩埚强度不足以保证产品安全,结构和性能具备单一性,随着热场系统大型
化以及N型硅片渗透率提升的趋势下,碳/碳复合材料对石墨材料的替代愈加明显。随着N型电池市场渗透率的逐步提升,对热场部件的综合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大尺寸化及N型技术趋势进一步凸显碳/碳复合材料性能优势。碳/碳复合材料性能与原材料、生产工艺等息息相关,特别是系统性、整体性的碳/碳复合材料设计与制造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企业需具备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方可满足热场系统对碳/碳复合材料更高的技术要求。公司作为光伏碳/碳复合材料热场龙头企业,在碳纤维预制体自制、定向气流快速化学气相沉积、沉积与高温炉自制三大技术方面拥有领先优势,确保公司产品能满足下一代高效电池技术变革趋势和性能要求,同时公司定增产能均兼容N型热场的生产,使公司在光伏热场领域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和规模优势。
(2)半导体领域
1)发展阶段半导体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产品被广泛地应用于移动通信、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军工航空等产业,是绝大多数电子设备的核心组成部分。目前半导体产业发展重点是以碳化硅、氮化镓为代表的第三代半导体,其具备高频、高效、高功率、耐高压、耐高温、抗辐射能力强等优越性能,切合节能减排、智能制造、信息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是支撑产业自主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点核心材料和电子元器件,已成为全球半导体技术和产业竞争焦点。2)基本特点
①半导体产业大幅扩产,高端热场材料需求快速增长
半导体行业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受益于“碳中和时代”,新能源汽车领域对芯片的强劲需求和行业的产能扩张,带动了车用芯片需求翻倍增长;光伏领域受总装机量持续攀升的影响,光伏逆变器等芯片需求同样保持增长态势。需求侧领域发展带动半导体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2016年-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27.08%。半导体产业的快速扩张,单晶硅、砷化镓、碳化硅等核心基础材料制造所需的高端热场材料需求亦大幅度增加。
②进口高端热场材料供不应求,急需国产化替代解决行业瓶颈
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晶圆厂商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率从21%提升至35%。伴随出口管制政策收紧和全球电子消费市场复苏,国内部分优质企业加速产能布局和产品认证进程,依托国内市场优势,国内半导体企业国产设备替代进度进一步加速,为国内半导体硅片企业提供战略发展期。单晶硅、碳化硅等材料制备对热场材料要求极高,长期以进口材料为主。随着国内外半导体产业的扩产,进口热场材料交付周期持续延长,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热场材料已经成为影响国内半导体企业产能的关键问题,开发高纯高性能的国产热场部件产品,实现进口替代,是解决半导体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3)主要技术门槛
随着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热场系统向大尺寸方向发展的同时,对热场材料的纯度、结构性能等综合性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等晶体材料的制备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越来越快,对热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需求前景越来越明确。因此,热场材料制造厂商不仅需具备半导体用热场材料长期的开发经验和技术积累,以满足半导体用热场材料的升级和创新研发,对其工程化应用时产品的稳定性亦有非常高的要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博研究院重点完成超高纯碳基热场材料及产品的开发,超高纯碳基复合材料热场产品纯度达到5ppm以下,超高纯保温毡产品纯度达到20ppm以下,可以满足半导体领域要求的热场材料需求,为半导体领域用热场材料提供了综合性能满足需求的国产化产品替代方案,加快实现半导体领域用热场与保温材料进口替代。
(3)交通(碳/陶)领域
1)发展阶段
据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随着多地陆续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叠加车企降价,新能源汽车性能提升,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呈现井喷之势。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创新取得新的突破,配套体系更加完善,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再创新高,目前已进入规模化快速发展新阶段。
2)基本特点新能源汽车发展无论是产品还是能源都呈现多元化,其中轻量化、网联化、智能化是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碳/陶刹车材料是理想的轻量化材料,是在高温下碳纤维与碳化硅合成的增强型复合材料,结合了碳纤维和碳化硅这两者的物理特性,具有轻量化、耐高温、耐磨损等特点。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电动化、智能化、高端化趋势下,碳/陶制动系统可显著提高车辆响应速度,缩短制动距离,有望成为线控制动的最佳执行器件,可以说是电动车未来关键减重零部件。3)主要技术门槛新能源汽车市场迎来资本和产业发展的上升周期,随着汽车消费品属性增强,技术创新成为驱动和引领新能源汽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基于碳/陶刹车盘的技术性能优势,目前主要应用在高端车型上。碳/陶刹车盘生产工艺复杂、生产成本高、市场渗透率低是制约碳/陶刹车盘放量的重要原因。未来随着生产技术不断突破和市场渗透率提升带来规模效益显现,碳/陶刹车盘的生产成本有望下降,碳/陶刹车盘的放量元年有望快速开启。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博碳陶从事碳/陶复合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制备和市场应用,依托低成本碳基复合材料制备能力,其碳/陶刹车盘的设计和制造已经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率先在国产新能源汽车上取得了试用验证,目前处于快速拓展市场阶段。
(4)氢能领域
1)发展阶段氢能作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新能源,被广泛地应用于汽车、火车、船只和航空器、燃料气体等领域,已成为能源低碳发展和转型变革的重要方向。目前,氢能已正式纳入我国顶层战略,五部委已相继批复5个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多个省份出台了氢能专项政策,随着国家对氢能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燃料电池汽车市场,并在“十四五”期间将进入高速发展期,产业正在迈入新发展阶段。2)基本特点氢气的制取、储存、运输及应用技术是氢能产业链的核心。从氢能产业链发展趋势来看,在制氢环节,可再生能源制氢是长期方向,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备的“绿氢”实现真正的零碳排放;在储运环节,高压气态和高压液态储运氢技术相对成熟,是现阶段主要的储运方式;在应用环节,氢燃料电池汽车是新能源汽车的最具发展前景的技术路线之一。在具体产业链环节中,上游的制氢、储运是两大基础领域;而中游环节,氢燃料电池及系统的国内研发重点主要还是集中在碳纸、膜电极、催化剂、质子交换膜、双极板等关键部件。
3)主要技术门槛氢能是能源变革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从化石能源到可再生能源的可持续循环中的关键一环。氢气的制取、储存、运输及应用技术是氢能产业链发展的核心问题,其中,各环节的材料问题限制了氢能的大规模普及使用,关键材料突破将为氢能发展带来革命性突破。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博氢能依托在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突破氢能领域用碳基复合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正在试制、研发碳纤维全缠绕储氢气瓶、气体扩散层用碳纸、碳纤维增强氢燃料电池双极板等产品,其中碳纸已完成从碳纸原纸湿法成型到石墨化的全工艺链开发,片状碳纸已经实现量产,已经得到膜电极和电堆头部企业验证。
(5)锂电领域
1)发展阶段从产品结构来看,锂电池主要分为动力型锂电池、消费型锂电池和储能型锂电池三大类,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3C数码、电动自行车、电动工具和储能等众多下游领域。受益于国家能源政策支持和行业技术进步,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全球领先,加上消费电子设备数量快速增长、储能市场需求的爆发,锂电池的市场需求快速攀升,我国锂电池产业保持稳健增长势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基本特点
①锂电正/负极材料需求持续增长,带动锂电用热场材料需求激增
近年,全球动力电池,储能市场与消费电子市场的发展,全球锂电正/负极材料将会逐年上涨。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显示,2022年中国锂电负极市场出货量137万吨,同比增长
90%;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数据显示,2022年磷酸铁锂产量119.6万吨,同比增幅约为160.6%。正/负极材料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带动了正/负极材料高温热场部件的市场需求。2022年,锂电负极用匣钵市场规模已超35亿,同比增长60%。箱板和匣钵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烧结及负极材料高温碳化不可替代的热场部件,伴随着锂电正/负极材料的高需求量,箱板和匣钵的需求量亦日益增加。
②石墨化工艺装备技术迭代,助推行业实现高效低能目标
在传统石墨化加工工艺中,先后经历了艾奇逊坩埚炉、串接式坩埚石墨化炉、箱式石墨化炉,艾奇逊石墨化炉本身能耗较高,其中只有30%的电能被用于制品石墨化,箱式炉法的单位电耗可以降低40%-50%,连续炉法的单位电耗降低60%左右。因此,降能耗尤为关键,也是未来的技术演化方向。在负极材料石墨化过程中,箱式石墨化炉具有产能高,能耗低等优点,有助于降低石墨化过程的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石墨化装备与工艺技术取得阶段性的进步,大容量箱式石墨化炉是石墨化炉的未来发展趋势。3)主要技术门槛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的高温工序热场材料由石墨坩埚、箱板向碳/碳复合材料迭代,高温碳化用箱板和匣钵制造成本高、成品率低以及使用寿命短等问题限制了其在应用端进一步的发展。随着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箱板和匣钵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提高锂电热场材料的关键性能,开发箱板和匣钵等热场材料新产品、新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使用寿命,是锂电热场材料发展必须攻克的技术难题。基于公司在碳基复合材料领域低成本化制备经验与优势,通过试验研究与工艺试验,开发出了高纯碳粉负极材料制备用的核心关键零部件碳/碳复合材料坩埚、箱板和匣钵等,开发高性能负极材料制备的创新技术,为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提供高性价比的负极材料。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晶硅制造热场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制造商与供应商,掌握了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核心技术,在研发、产品、品牌等方面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是唯一一家入选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设计开发的碳基复合材料坩埚和导流筒两款产品获评“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被国家工信部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技术创新创造价值的理念,持续加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始终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全年研发投入合计15,377.7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68%。此外,公司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期末研发人员数量为141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27.41%。知识产权方面,公司获得专利授权17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累计获得专利114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获得商标注册1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碳基新材料的应用拓展、产品开发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扩大技术领先优势,拓展碳基复合材料的应用领域,提高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目前已完成在光伏、半导体、氢能、交通(碳/陶)和锂电五大领域的产业发展平台布局,行业影响力日渐深远,保障公司短、中、长期的良好市场发展格局。公司在细分行业的应用情况如下。
(1)光伏领域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晶硅制造热场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制造商与供应商,掌握了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核心技术,在研发、产品、品牌等方面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大尺寸热场部件产品对单晶硅棒的直径大型化发展起到了支撑作用,也大幅度提高了拉晶热场系统安全性,提升了拉晶速率,显著降低了晶硅拉制炉的运行功率,对推动实现双控双碳指标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受益于硅片产能的扩张以及N型大尺寸热场部件替换需求,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战略,一方面通过定增募投项目不断扩大产能,在保持现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市场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通过持续加大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加快产品迭代,扩大技术领先优势,及时满足市场新需求,稳固市场领先地位。公司产品不断获得客户认可并具备领先市场竞争优势,公司光伏用高温热场材料持续保持高市占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022年5月,公司与宇泽半导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高纯热场碳/碳材料、高纯保温材料在单晶N型热场领域的开发和应用,达成深度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半导体领域
公司2021年11月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博研究院,开展半导体高纯热场材料及相关产品业务。金博研究院基于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制备机理与基础装备开发技术开展硅基半导体高纯热场材料、碳化硅半导体高纯热场材料及高纯碳粉等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全面提升公司碳基材料产品在半导体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同时公司以金博研究院为基础,围绕先进碳材料研发及应用,通过吸纳国内外碳基材料领域人才,打造碳基材料专业人才梯队,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将公司打造成新材料产业化平台型公司。
2022年4月,公司与天科合达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开展技术交流与联合研制,共同研发满足第三代半导体领域应用的热场材料、保温材料与粉体材料,以满足天科合达对相关材料国产化的需求。
(3)交通(碳/陶)领域
公司2021年10月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博碳陶,开展碳/陶复合材料产品新业务。金博碳陶充分利用公司碳纤维预制体编织技术、化学气相沉积等碳基复合材料核心制备技术和关键装备研发设计能力,实现现有生产环节的共线生产,实现碳/陶复合材料的大规模低成本制备生产。目前,金博碳陶依托低成本碳基复合材料制备能力,快速突破了车用碳/陶刹车盘产品的研发和批量试制,并率先在国产新能源汽车上取得了试用验证。在报告期内取得了国内首个碳/陶刹车盘定点通知书,并与多家新能源车企业开展新车型用碳/陶刹车盘的研发和试制。随着碳/陶刹车盘制备成本大幅下降,金博碳陶市场拓展有望进入快速上升期。
2022年3月,公司取得了由德世爱普认证(上海)有限公司(DQS)颁发的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标志着公司取得了进入汽车供应链的通行证。2022年6月,公司收到广汽埃安新款车型的零部件试制启动通知书,广汽埃安选择本公司作为其定点供应商,为其开发和供应碳/陶制动盘。7月和9月,公司收到比亚迪的开发定点通知书,为其开发和供应碳/陶制动盘等产品。
(4)氢能领域
公司2021年9月设立全资公司金博氢能,开展氢能源相关新业务。金博氢能专注氢能源相关技术、燃料电池相关技术、气体存储分离及纯净设备相关技术领域,充分利用公司生产环节产生的氢气资源以及公司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在制氢(PSA氢气提纯)、储氢(70MPa Ⅳ型储氢瓶瓶)和用氢(碳纸、双极板)方面进行技术突破和产业链布局。目前,金博氢能在发挥碳/碳复合材料的技术优势上,实现了燃料电池核心“卡脖子”材料(碳纸)的突破。公司完成第一代片状碳纸样品开发,并通过了膜电极和电堆龙头企业客户的验证,第二代连续式卷对卷碳纸研发也已完成配方和技术研发;基于对碳基复合材料的多年积累和深入研究,完成另一种燃料电池核心“卡脖子”材料(石墨复合双极板)的设计和开发;基于碳纤维应用的积累,正在积极突破储氢技术难题,着力70MPa Ⅳ型储氢瓶开发。完成基于吹塑成型60L内胆的70MPa储气瓶原型相关工艺线路探索,并进行样件试制。
2022年6月,公司与神力科技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各自在材料、工艺及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共同研发满足氢燃料电池领域应用的碳纸、柔性石墨极板,以满足神力科技对相关材料国产化的需求。
(5)锂电领域
公司2022年在锂电池领域开展新业务。基于在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高温处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积累,公司对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布局,并在同年10月追加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项目,形成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一体化制备能力。依托公司在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研发、产品、品牌等方面的积累,在锂电热场用新型碳基复合材料热场产品的开发上具备先天优势。目前,公司开发的锂电热场用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具有更高的强度,更低的热导率,以及更低的热膨胀系数,有望成为替代正/负极石墨热场的新一代热场材料,引领锂电热场材料的技术发展方向。基于碳/碳材料抗弯强度和抗压强度的优势,所生产的匣钵、坩埚、箱板和立柱的厚度会更薄,可以提高材料加工过程中的装载量,同时使用寿命也会更长。碳/碳材料更低的导热性,能够减少箱式石墨化炉在石墨化过程中的热量损失,降低能
耗;同时碳/碳匣钵导热的稳定性,能够解决箱式石墨化炉产品石墨化度不均匀的问题,提高产品的一致性。
目前,高温碳化用的碳/碳匣钵、石墨化用坩埚、石墨化用箱板和立柱都已经量产。随着公司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一体化制备项目产能的不断释放,公司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高温热场材料和石墨化加工业务的市场将全面打开。2022年9月,公司与中科星城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在各自材料及应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共同研发和应用满足锂电池负极领域应用的碳基复合材料高温热场材料及新型高温热场产品,保障碳基复合材料高温热场材料产品以及负极材料产能供给。未来,公司将在碳基复合材料领域进行持续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新领域拓展,进一步发挥技术和规模优势,不断提升碳基复合材料市场占有率和市场地位,将公司打造成全球领先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和产业化平台。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新技术
1)光伏硅片朝着更大尺寸、形状复杂部件的结构和功能一体化制造技术方向发展,对晶硅制造拉制炉热场系统及其部件的尺寸与形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布局研发了40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热场部件和形状复杂底部加热器等热场系列产品。
2)光伏及半导体朝着更高品质方向发展,对晶硅热场部件的纯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布局研发了超高纯热场部件系列产品。超高纯碳基复合材料热场产品纯度达到5ppm以下,超高纯保温毡产品纯度达到20ppm以下,完全能够满足高品质晶硅制造热场的纯度需求。
3)为满足赛道级的摩擦性能和稳定性要求,公司布局研发了高性能碳/陶盘用SiC涂层技术。
4)为提升碳纸的传质性能和导电性能并更加适合燃料电池高电流密度的应用,公司布局研发更薄、更透气、更导电、强度更高的碳纸低成本制造技术。
5)为了进一步扩大碳基材料在锂电负极材料应用领域,公司布局了高温碳化过程的热场材料的开发。
(2)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 “碳达峰”和“碳中和”能源发展目标的提出,加速了光伏等清洁能源的发展。随着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需求逐步释放,同时随着碳基复合材料大批量应用,技术迭代加快,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逐渐开启多领域应用的局面。
目前,成本的降低和制造技术的进步为碳基材料在更多行业领域的应用提供了可能,在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行业,逐渐形成碳基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的趋势。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热场系统是光伏、半导体基础材料制造的核心部件,也是光伏、半导体产业技术升级、降低成本的重要一环。碳基复合材料的综合性能优势随着应用端行业的技术发展越来越明确,其市场份额快速增长。因此,进行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多样化开发、应用领域多元化开拓,是目前公司主要的技术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 主要核心技术 | 核心技术内容简述 | 技术来源 | 主业应用情况 |
1 | 碳纤维成网技术 | 一种全新的成网方案,解决了碳纤维成网的技术难题,有效降低了纤维损伤,实现了铺网的连续生产。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2 | 布网复合针刺技术 | 一种碳纤维布网复合的针刺设备,利用特殊的工艺带动网胎纤维产生转移,从而形成垂直于碳纤维布的Z向纤维,使毡体具有一定的三维结构,达到了复合的目的,从而解决了布网复合的技术难题。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3 | 自动送料针刺技术 | 一种全自动送料针刺装置,实现了针刺密度的自由调节,满足了工艺要求,大幅提高了针刺效率,实现了碳纤维预制体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
的连续化生产。 | 业务产品 | |||
4 | 快速化学气相沉积技术 | 采用单一碳源气体,开发了快速化学气相沉积技术,使致密化周期小于300h,远低于行业平均时间,技术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5 | 大型化学气相沉积炉工艺装备技术 | 布局多个独立控制的加热区,开创多个料柱、多个进气口,生产效率提高达40%,单位能耗降低达30%,突破了多料柱、多进气口化学气相沉积炉设计和制造难题。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6 | 高纯涂层制备技术 | 采用特殊气体在产品表面原位生长热解碳涂层或者碳化硅涂层,涂层纯度可达5ppm。 | 自主开发 | 半导体领 域产品 |
7 | 高温纯化技术 | 一种无需氯气或氟利昂就可以纯化的工艺,纯度可达50ppm以内。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8 | 大尺寸、形状复杂部件的结构和功能一体化制造技术 | 实现产品结构和性能的多样化结合,通过这种结构功能一体化制造的热场产品,构造特定的温度场、气流场和空间匹配,实现热场综合性能的提升。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9 | 高性能、低成本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设计与制备技术 | 根据产品的功能,采用整体设计技术,利用设计软件模拟产品的使用场景,结合产品功能,进行多种设计与工艺技术组合,实现了部件的高性能、低成本制备,实现产品的快速化制备,成本降低30%以上。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10 | 高温热场系统设计与优化技术 | 结合材料特点,采用整体热场设计技术;利用热场模拟软件结合产品性能,得出最佳热场设计模型,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高温热场系统设计与优化流程,具备了提供整套热场设计方案、提高整套高温热场综合性能的能力。 | 自主开发 | 热场系统 系列产品 |
11 | 预制体自动铺层技术 | 通过生产装备的自主化设计,满足不同产品对碳纤维布的铺层要求,实现铺层张力与铺层一致性,提升预制体的均匀性,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使用性能与使用寿命。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12 | 产品模块化技术 | 一种利用零部件构建高性能产品的碳基复合材料制备技术,避免了面临迭代时依旧完好如新的窘境,提升了产品的生命周期,降低了产品维护成本。 | 自主开发 | 所有主营 业务产品 |
13 | 碳/陶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 一种通过针刺过程将陶瓷浆料注入碳/碳预制体的碳/陶复合材料制备方法,实现在室温下通过物理方式将陶瓷粉体引入到碳纤维预制体中,经气相沉积后制备得碳/陶复合材料,具有工艺简单,生产周期短,制备成本低等特点,实现了成本低的碳/陶复合材料的制备。 | 自主开发 | 摩擦制动 |
14 | 碳纤维气瓶缠绕技术 | 一种高压碳纤维气瓶成型技术,利用先进的结构仿真手段设计合理的纤维缠绕线型,具有生产效率高、性能稳定、材料利用率高等优点。 | 自主开发 | 氢燃料电池车用高压气瓶 |
15 | 碳纸湿法造纸技术 | 一种氢燃料电池气体扩散层用碳纸制备技术,利用特殊造纸工艺,使碳纸在燃料电池中具有更优异的排水和通气性能。 | 自主开发 | 氢燃料电池 |
16 | 超高纯热场材料制备技术 | 一种半导体用碳基复合材料及保温材料纯化关键技术,碳基热场部件纯度可达到5ppm,保温材料纯度可达到20ppm以内 | 自主开发 | 半导体领域产品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19 | 碳/碳复合材料热场部件 |
单项冠军产品 | 2021 | 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先进碳基复合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工作。研发成果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碳/碳复合材料中轴开发与应用 |
研发主体 | 金博股份 |
提供的主要技术及承担的工作 | 开发了一种新型碳/碳复合材料中轴新产品及其制备关键技术,实现中轴等管型产品预制体精确化控制及其快速增密。同时,通过对碳基复合材料整体热场设计与优化,结合产品模块化技术,实现中轴与托盘的互换性装配,为单晶炉热场提供综合性能优异、装配灵活便利的,由中轴和托盘装配而成的托杆热场部件。 |
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或技术名称 | 一种单晶炉用中轴及其组装式托杆 |
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 | 金博股份 |
项目名称 | 碳/碳复合材料底部加热器开发与应用 |
研发主体 | 金博股份 |
提供的主要技术及承担的工作 | 开发了一种新型碳/碳复合材料底部加热器,实现加热器的低成本制备;通过结构优化设计,提升了碳/碳复合材料加热器抗腐蚀性能,大幅度提升其使用寿命。 |
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或技术名称 | 一种碳/碳复合材料底部加热器制备技术 |
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 | 金博股份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超高纯石墨软毡 |
研发主体 | 金博股份 |
提供的主要技术及承担的工作 | 开发了石墨软毡关键技术及装备,结合超高纯热场材料的纯化关键技术,开发出的石墨软毡材料纯度可达到20ppm以内,满足了半导体晶体生长对热场纯度的更高要求。 |
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或技术名称 | 一种超高纯石墨软毡制备技术 |
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 | 金博股份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碳/碳复合材料箱板 |
研发主体 | 金博股份 |
提供的主要技术及承担的工作 | 开发了一种强度高、高温电阻率稳定的碳/碳复合材料箱板,满足了3000°C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艺要求,对负极材料成本降低、品质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
形成的知识产权成果或技术名称 | 一种高强度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用碳/碳复合材料箱板制备技术 |
科研成果的权利归属 | 金博股份 |
发明专利 | 15 | 3 | 77 | 37 |
实用新型专利 | 10 | 14 | 78 | 7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5 | 17 | 157 | 11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53,777,469.50 | 64,972,360.77 | 136.6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53,777,469.50 | 64,972,360.77 | 136.6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0.60 | 4.86 | 5.7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0 | 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研发投入总额较上期增长主要系本年度研发项目及投入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增加等原因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纯软毡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 12,600,000.00 | 13,666,654.82 | 13,666,654.82 | 完成产品开发与验证,批量化生产 | 开发高纯和超高纯软毡新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开发综合性能优异的高纯软毡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等高纯高温热场领域。 |
2 | 高纯硬毡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 13,000,000.00 | 12,993,062.52 | 12,993,062.52 | 完成产品开发 | 开发高纯和超高纯硬毡新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开发高纯硬毡产品不仅可广泛应用于光伏用晶硅制造热场,而且为半导体材料制造热场提供了综合性能优异的国产硬毡保障。 |
3 | 大丝束碳纤维应用技术研究 | 9,400,000.00 | 9,271,295.65 | 9,271,295.65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通过对大丝束碳纤维性能系统性地分析研究,开发出大丝束碳纤维预制体成形关键技术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突破了大丝束碳纤维在碳/碳复合材料中应用关键技术难题,为开发更多高性能碳基复合材料新产品奠定了基础。 |
4 | 超大尺寸碳纤维预制体成形技术优化改造 | 10,400,000.00 | 12,287,754.00 | 12,287,754.00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超大尺寸碳纤维预制体快速成形技术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实现了超大尺寸碳纤维预制体性能、质量稳定性等关键性能的控制,为制备高性能的超大尺寸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奠定了基础。 |
5 | 高性能碳/碳复合材料坩埚开发与应 | 15,000,000.00 | 15,244,824.07 | 15,244,824.07 | 完成产品开发与验证,批量化生产 | 开发大尺寸、长寿命碳/碳复合材料坩埚及其制备技术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进一步优化坩埚制备关键技术,为单晶硅制造热场提供了满足其技术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坩埚产品。 |
用(二期) | ||||||||
6 | 碳/碳复合材料加热器开发与应用(三期) | 9,400,000.00 | 8,780,629.71 | 8,780,629.71 | 完成产品开发 | 开发新型碳/碳复合材料加热器及其制备关键技术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进一步优化了碳/碳复合材料加热器关键性能,满足了单晶炉等热场系统节能降耗、综合性价比高的技术需求。 |
7 | 碳/碳复合材料中轴开发与应用 | 9,500,000.00 | 7,477,253.82 | 7,477,253.82 | 完成产品开发与验证,批量化生产 | 开发碳/碳复合材料中轴新产品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实现了中轴等管型碳基复合材料热场产品的性能结构精确化控制,为实现中轴和托盘的灵活性装配,降低生产成本奠定了基础。 |
8 | 新型致密化涂层制备技术研究 | 9,000,000.00 | 9,564,393.69 | 9,564,393.69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大尺寸、异形结构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涂层制备关键技术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技术可为光伏、半导体等领域热场产品致密化均匀涂层制备提供了的低成本解决方案。 |
9 | 高温炉优化改造 | 10,200,000.00 | 11,041,799.49 | 11,041,799.49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以应用 | 结合化学气相沉积工艺,完成化学气相沉积炉结构设计 | 行业先进水平 | 进一步优化化学气相沉积炉结构,提高化学气相增密效率的同时,提高设备使用寿命与稳定性。 |
10 | 碳/碳复合材料拼接保温筒工艺优化 | 11,000,000.00 | 9,016,655.35 | 9,016,655.35 | 完成产品开发与验证,批量化生产 | 开发拼接型保温筒制备新技术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进一步优化了拼接型保温筒制造成本和材料利用率,为单晶炉等高温热场系统提供了综合性能优异、安全可靠的保温筒新产品。 |
11 | 超高纯碳基材料开发与应用 | 19,500,000.00 | 18,297,682.37 | 18,297,682.37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纯度20ppm以内的碳基材料新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开发的超高纯碳基材料实现了高纯硅晶体、碳化硅晶体制造热场用高性能热场部件的国产化支撑。 |
12 | 单晶炉用新型坩埚涂层开发与应用 | 4,050,000.00 | 3,420,484.62 | 3,420,484.62 | 研究中 | 开发高性能坩埚涂层及其制备关键技术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技术可为光伏、半导体等领域开发新型涂层的热场产品,尝试实现涂层替代石英坩埚的目标,为满足坩埚循环使用提供了的低成本解决方案。 |
13 | 碳/碳复合材料匣钵开发与应用 | 4,450,000.00 | 5,527,834.38 | 5,527,834.38 | 完成产品开发,批量化生产 | 开发碳/碳复合材料匣钵新产品及其制备关键技术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开发的碳/碳复合材料匣钵使用寿命,生产效率优于传统石墨匣钵,为锂电池材料制备提供了高性能的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 |
14 | 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基热场材料开发与应用 | 36,700,000.00 | 4,590,498.62 | 4,590,498.62 | 研究中 | 开发出锂电负极用热场部件系列产品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通过系统性地开发锂电池负极用热场产品,为提升负极材料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奠定了基础。 |
15 | 高纯单晶硅拉制炉用碳基热场部件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 40,750,000.00 | 3,126,786.71 | 3,126,786.71 | 研究中 | 开发碳基复合材料热场部件产品及其制备技术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开发综合性能优异的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可广泛应用于光伏、半导体等高纯高温热场领域,满足了高纯单晶硅制造对热场系统大尺寸、高纯度、安全高效的技术需求。 |
16 | 碳谷园区氮气配套与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100,000.00 | 65,909.68 | 65,909.68 | 完成关键技术及装置开发,建立生产线 | 开发制氮技术及装备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为产业园区集中式配套工业气体奠定了基础,实现了工业气体高效利用。 |
17 | 间歇式碳纸原纸的制备与关键技术开发 | 2,000,000.00 | 2,511,749.47 | 2,563,603.67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间歇式生产的碳纸原纸新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通过攻克碳纤维在水中的均匀分的关键技术,实现厚度分布均匀的碳纸原纸稳定性可控,将为我国氢燃料电池提供高性能的国产化碳纸原纸。 |
18 | 碳纤维增强氢燃料电池双极板制备技术开发 | 300,000.00 | 209,517.48 | 209,517.48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出密度、厚度和平整度等关键性能稳定可控的高性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通过快速成型技术实现了双极板的低成本制备,同时满足了高、低气体压力下的氢燃料电池高功率电堆对双极板的技术需求。 |
能双极板新产品 | ||||||||
19 | 车用压缩氢气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储氢气瓶 | 700,000.00 | 703,171.47 | 703,171.47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出新一代塑料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关键技术 | 行业领先水平 | 项目开发的全新储氢气瓶,重量轻、寿命长、成本低,将满足车载Ⅳ型储氢气瓶的发展需求。 |
20 | 碳纤维复材管件生产线建设 | 700,000.00 | 655,193.93 | 655,193.93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高强度新型碳基复合材料新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碳纤维复合材料管件具有轻质高强、耐腐蚀等特性,可广泛应用于无人机、工业机械辊轴等领域。 |
21 | 高性能碳粉开发与应用 | 1,700,000.00 | 1,841,939.92 | 1,841,939.92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开发高纯碳粉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开发的高纯高性能碳粉可广泛应用于半导体等领域。 |
22 | 高性能碳基材料应用研究 | 1,500,000.00 | 1,692,335.23 | 1,692,335.23 | 完成关键技术开发 | 结合新的应用领域的技术需求和碳基材料特性,开发碳基材料新产品 | 行业先进水平 | 项目实现了碳基材料产品多样化开发,为更多新领域提供了高性能的碳基材料新产品。 |
合计 | / | 221,950,000.00 | 151,987,427.00 | 152,039,281.20 | / | / | / | / |
情况说明无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1 | 6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07 | 14.5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67.49 | 1,480.3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8.85 | 23.8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 |
硕士研究生 | 16 |
本科及以下 | 121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5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1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服务于光伏、半导体、新能源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同时,依托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核心技术,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公司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建设为根本来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积蓄新动能。
(1)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优势
公司秉承“自主创新、原始创新”的发展理念,专注于技术创新创造价值,形成一套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到装备自主研发的完整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并形成规模化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以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关键技术为目标,组织了一支涵盖材料、纺织、无纺、机械、电气等多学科的核心研发团队。经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公司突破了碳纤维预制体准三维编织技术、快速化学气相沉积技术、关键装备设计开发技术、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设计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产品、装备与工艺获得了国内外专利累计授权114项,公司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造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等。
基于自主研发创新体系,公司拥有“C/C 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湖南省热场复合材料制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三大碳基材料产业化平台,通过技术成果转化已开发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碳基材料系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36.68%,基于在碳基材料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的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的应用,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产品各应用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全面打造成为新材料产业平台型公司。
(2)产业平台优势
公司深耕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领域,坚持走“专、精、特、新”产品路线,依托碳纤维预制体制备技术、快速化学气相沉积工艺与自主研发核心关键装备等核心技术,围绕碳基复合材料低成本制备的工程化与产业化方向,孵化、转化相关技术、装备及工艺。目前,公司产品品类从光伏及半导体高温热场用坩埚、导流筒、保温筒、保温材料等到锂电负极热场用匣钵、箱板,以及碳/陶制动盘和储氢瓶、碳纸等,产品覆盖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完成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丰富的产品体系为公司的业务适应市场多元化发展需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产业链协同优势
公司围绕战略规划目标,立足于碳基复合材料领域的生产工艺和核心技术,通过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研究、碳基材料制备机理研究、碳基材料基础装备开发、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及产品拓展研发等,不断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进一步延伸和扩展碳基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全面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深入布局,形成产业协同优势,扩大行业领先优势,将公司打造成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平台,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商与供应商。
(4)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隆基绿能(601012.SH)、TCL中环(002129.SZ)、晶科能源(688223.SH)、晶澳科技(002459.SZ)、上机数控(603185.SH)、京运通(601908.SH)、晶盛机电(300316.SZ)等全球名列前茅的光伏用晶硅制造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性能卓越、性价比高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和全套解决方案,占据了光伏热场辅材市场的主要份额。此外,公司在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行业的应用进行了产品拓展,主要客户包括神工股份、有研硅、比亚迪、广汽埃安、贝特瑞、中科星城、神力科技等。公司与上述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相关业务持续和稳健的发展。
(5)人才培养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多年来已累计建立了一支涵盖材料、纺织、无纺、机械、电气等多学科的核心研发团队。公司秉持人才强企理念,始终将人才视为企业的第一
资源,通过人才引进、企业培养、项目研发,补齐局部短板,全力构建人才培养机制、用才机制、激励机制,同时加强研发技术团队人才梯队建设,完善人才发展与评价体系,为公司实现持续的产品与技术创新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为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现阶段聚焦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的晶硅制造热场系统。上述行业应用的产品存在更新换代、技术工艺升级优化的可能。如果市场出现在成本、质量等方面更具优势的其他替代新材料,或碳/陶复合产品的制备成本迅速降低、产业化程度迅速提升,而公司未能及时获得碳/陶复合材料批量化生产能力,则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及产品领先性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行业内技术的发展,如果市场中出现更为先进的碳/碳复合材料制备技术,亦将可能对公司的技术及产品领先性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研发失败风险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大等特点。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员,通过长期研发投入才可能成功。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如未能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或产品性能无法达到预期,则可能出现研发失败的风险,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新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
目前,公司正积极开拓第三代半导体碳化硅热场、半导体用超纯材料、高纯碳粉、碳/陶刹车盘、储氢瓶及氢燃料电池碳纸、锂电负极高温热场材料等碳基材料产业项目。上述应用开拓尚处于成长期,公司产品面临在上述领域市场知名度低、客户验证周期长等困难,存在上述领域的进一步开拓失败、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2)公司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随着公司产能扩建项目和新拓展项目的相继达产,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和应用领域将进一步扩大,若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求、行业竞争状况、新应用领域的拓展情况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低于预期,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3)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碳纤维、天然气(甲烷)、电力等,其中天然气、电力的价格由国家统一调控;2021年至2022年期间,碳纤维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产生波动,则可能对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行业的发展及公司降本增效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司未来存在为了提升市场份额而进行降价的潜在可能,存在由于产品价格下降而对营业收入和利润产生不利影响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产品研发、制备技术领先,或为了更好地占有市场,巩固市场地位,深化与主
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秉着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对产品进行了主动降价,则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以上市企业为主,信用良好,能在信用期内及时付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总体良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导致的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光伏领域产品销售收入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下游客户光伏晶硅制造企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使得公司客户集中度也较高。国家对光伏行业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存在因光伏领域产业政策及景气度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其它业务板块尚处于拓展期,新业务技术含量高、认证周期长、公司知名度较低,如行业宏观政策变化,业务拓展不利,业务增长未达预期,或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45,013.4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116.62万元,分别同比增长8.39%和9.99%;报告期末,总资产金额为683,661.67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 132.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598,340.7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216.4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450,134,287.03 | 1,337,896,699.16 | 8.39 |
营业成本 | 756,949,653.48 | 571,616,681.30 | 32.42 |
销售费用 | 93,274,894.07 | 61,359,889.27 | 52.01 |
管理费用 | 79,641,174.28 | 71,327,979.60 | 11.65 |
财务费用 | 12,296,779.11 | 7,889,679.64 | 55.86 |
研发费用 | 153,777,469.50 | 64,972,360.77 | 136.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675,034.85 | 66,805,489.45 | 640.4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0,674,518.13 | -637,712,732.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2,902,480.35 | 715,778,111.61 | 334.9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热场系统系列产品的需求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从而推动收入相应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产品销量较上年出现较大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费和售后服务费等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维护维修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研发项目及投入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增加等原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热场系列产品 | 1,447,312,305.08 | 756,340,123.47 | 47.74 | 8.34 | 32.44 | 减少9.51个百分点 |
其他 | 1,900,612.08 | 609,530.01 | 67.93 | 6.18 | 29.55 | 减少5.79个百分点 |
合计 | 1,449,212,917.16 | 756,949,653.48 | 47.77 | 8.34 | 32.43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 ||||||
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产品 | 1,431,852,472.28 | 744,292,037.98 | 48.02 | 7.57 | 30.65 | 减少9.18个百分点 |
多晶铸锭炉热场系统产品 | 654,989.35 | 126,735.39 | 80.65 | -41.68 | -71.34 | 增加20.02个百分点 |
真空热处理领域产品 | 14,804,843.45 | 11,921,350.10 | 19.48 | 306.25 | 1,141.65 | 减少54.18个百分点 |
其他产品 | 1,900,612.08 | 609,530.01 | 67.93 | 6.18 | 29.55 | 减少5.79个百分点 |
合计 | 1,449,212,917.16 | 756,949,653.48 | 47.77 | 8.34 | 32.43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东北 | 6,346,655.70 | 3,560,541.28 | 43.90 | 1,215.33 | 1,095.64 | 增加5.62个百分点 |
华北 | 512,612,349.58 | 280,828,224.36 | 45.22 | -16.11 | 8.43 | 减少12.40个百分点 |
华东 | 177,419,995.59 | 83,293,383.71 | 53.05 | 28.85 | 25.76 | 增加1.15个百分点 |
华南 | 95,308,558.20 | 35,755,488.97 | 62.48 | 294.50 | 258.25 | 增加3.80个百分点 |
华中 | 212,767,103.85 | 97,826,033.06 | 54.02 | 571.81 | 758.16 | 减少9.98个百分点 |
境外 | 56,205,771.74 | 24,420,873.41 | 56.55 | 223.64 | 312.37 | 减少9.35个百分点 |
西北 | 263,517,427.49 | 160,948,043.92 | 38.92 | 19.67 | 65.51 | 减少16.92个百分点 |
西南 | 125,035,055.01 | 70,317,064.77 | 43.76 | -57.63 | -42.12 | 减少15.06个百分点 |
合计 | 1,449,212,917.16 | 756,949,653.48 | 47.77 | 8.34 | 32.43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449,212,917.16 | 756,949,653.48 | 47.77 | 8.34 | 24.49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合计 | 1,449,212,917.16 | 756,949,653.48 | 47.77 | 8.34 | 24.49 | 减少9.5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热场系统系列产品的需求增加,下游客户加大了对公司产品采购,从而推动公司收入增长,成本随收入增加而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 | 吨 | 2,506.48 | 2,480.80 | 264.50 | 46.90 | 59.74 | 10.75 |
合计 | 2,506.48 | 2,480.80 | 264.50 | 46.90 | 59.74 | 10.7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热场系统系列产品的需求增加,下游客户加大了对公司产品采购,从而推动公司产量、销量的增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坩埚、导流筒、保温筒、埚托 | 客户A | 1,600,000,000.00 | 301,567,913.52 | 113,164,979.52 | 1,298,432,086.48 | 是 | |
坩埚、导流筒、保温筒、埚托 | 客户B | 500,000,000.00 | 281,469,124.04 | 45,151,894.04 | 218,530,875.96 | 是 | |
坩埚、导流筒、保温筒、埚托 | 客户C | 400,000,000.00 | 335,000,581.90 | 152,431,743.67 | 64,999,418.10 | 是 |
坩埚、导流筒、保温筒、埚托 | 客户D | 1,000,000,000.00 | 202,197,180.00 | 108,732,405.00 | 797,802,820.00 | 是 | |
坩埚、导流筒、保温筒、埚托 | 客户E | 400,000,000.00 | 115,392,000.00 | 39,004,600.00 | 284,608,000.00 | 是 |
注:1、上述合同均为框架协议,总金额为预估金额,具体履行以实际订单为准。
2、表内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热场系统系列产品 | 直接材料 | 413,718,733.73 | 54.66 | 296,918,526.83 | 51.95 | 39.34 | |
直接人工 | 121,962,968.05 | 16.11 | 97,230,760.82 | 17.01 | 25.44 | ||
制造费用 | 220,658,421.7 | 29.15 | 176,944,240.09 | 30.96 | 24.71 | ||
其他产品 | 直接材料 | 333,413.47 | 0.04 | 244,618.04 | 0.04 | 36.30 | |
直接人工 | 98,289.23 | 0.01 | 80,104.12 | 0.01 | 22.70 | ||
制造费用 | 177,827.30 | 0.02 | 145,776.53 | 0.03 | 21.99 | ||
合计 | 756,949,653.48 | 100 | 571,564,026.43 | 99.99 | 32.43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产品 | 直接材料 | 407,128,420.03 | 53.79 | 296,189,453.17 | 51.82 | 37.46 | |
直接人工 | 120,020,164.51 | 15.86 | 96,992,013.89 | 16.97 | 23.74 | ||
制造费用 | 217,143,453.43 | 28.69 | 176,509,759.34 | 30.88 | 23.02 | ||
多晶拉制炉热场系统产品 | 直接材料 | 69,324.37 | 0.01 | 229,893.44 | 0.04 | -69.84 | |
直接人工 | 20,436.60 | 0.00 | 75,282.32 | 0.01 | -72.85 | ||
制造费用 | 36,974.41 | 0.00 | 137,001.63 | 0.02 | -73.01 | ||
真空热处理领域产品 | 直接材料 | 6,520,989.32 | 0.86 | 499,180.21 | 0.09 | 1,206.34 | |
直接人工 | 1,922,366.93 | 0.25 | 163,464.61 | 0.03 | 1,076.01 | ||
制造费 | 3,477,993.88 | 0.47 | 297,479.13 | 0.05 | 1,069.16 |
用 | |||||||
其他产品 | 直接材料 | 333,413.47 | 0.04 | 244,618.04 | 0.04 | 36.30 | |
直接人工 | 98,289.23 | 0.01 | 80,104.12 | 0.01 | 22.70 | ||
制造费用 | 177,827.30 | 0.02 | 145,776.53 | 0.03 | 21.99 | ||
合计 | 756,949,653.48 | 100 | 571,564,026.43 | 99.99 | 32.4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构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主要产品的各类型成本逐年增长。公司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占比增加、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的原因为:其一,公司本期产量较上期增长,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其二,公司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逐步提升。受上述影响,单位产品负担的人工和制造费用下降,故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比下降,而直接材料占比增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659,812,065.55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5.5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客户A | 203,194,874.36 | 14.02 | 否 |
2 | 客户B | 140,498,289.23 | 9.69 | 否 |
3 | 客户C | 119,738,654.76 | 8.26 | 否 |
4 | 客户D | 100,156,879.94 | 6.91 | 否 |
5 | 客户E | 96,223,367.26 | 6.64 | 否 |
合计 | / | 659,812,065.55 | 45.52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客户C和客户E为2022年前五名新增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9,037.5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0.0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供应商A | 54,983.14 | 27.71 | 否 |
2 | 供应商B | 46,568.93 | 23.47 | 否 |
3 | 供应商C | 15,630.91 | 7.88 | 否 |
4 | 供应商D | 11,629.14 | 5.86 | 否 |
5 | 供应商E | 10,225.46 | 5.15 | 否 |
合计 | / | 139,037.58 | 70.0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供应商E为2022年前五名新增供应商。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93,274,894.07 | 61,359,889.27 | 52.01 |
管理费用 | 79,641,174.28 | 71,327,979.60 | 11.65 |
财务费用 | 12,296,779.11 | 7,889,679.64 | 55.86 |
研发费用 | 153,777,469.50 | 64,972,360.77 | 136.68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费和售后服务费等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维护维修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银行贷款利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度研发项目及投入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增加等原因所致。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675,034.85 | 66,805,489.45 | 640.47 |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和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0,674,518.13 | -637,712,732.77 | 466.19 | 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2,902,480.35 | 715,778,111.61 | 334.9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84,057,569.24 | 40.72 | 590,772,489.03 | 20.09 | 371.26 | 主要系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337,018,571.23 | 4.93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在手的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5,978,868.57 | 0.09 | 270,127,832.64 | 9.19 | -97.79 | 主要系本期在手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33,731,428.63 | 0.49 | 14,452,948.42 | 0.49 | 133.39 | 主要系预付材料、燃料动力费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4,746.02 | 0.00 | 323,491.24 | 0.01 | -86.17 | 主要系借支备用金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8,081,967.97 | 3.19 | 867,992.36 | 0.03 | 25024.87 | 主要系购买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67,465,771.58 | 0.99 | 9,973,673.44 | 0.34 | 576.44 | 主要系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
固定资产 | 1,226,215,471.55 | 17.94 | 754,352,202.59 | 25.65 | 62.55 | 主要系本期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增加所致 |
在建工 | 727,141,481.81 | 10.64 | 108,968,086.93 | 3.71 | 567.30 | 主要系本期 |
程 | 房屋建筑物 和机器设备 增加所致 | |||||
无形资产 | 239,804,267.45 | 3.51 | 115,806,491.96 | 3.94 | 107.07 | 主要系购置 项目建设用地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472,172.56 | 0.34 | 34,140,157.60 | 1.16 | -31.25 | 主要系股份支付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4,832,182.01 | 3.14 | 59,810,265.08 | 2.03 | 259.19 | 主要系支付的工程款、设备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0.73 | 78,924,588.19 | 2.68 | -36.65 | 主要系短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221,246,514.99 | 3.24 | 163,436,060.71 | 5.56 | 35.37 | 主要系应付工程款、设 备款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5,917,340.76 | 0.23 | 8,680,707.39 | 0.30 | 83.36 | 主要系已计提未发放年终奖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1,299,874.23 | 0.02 | 30,502,930.20 | 1.04 | -95.74 | 主要系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235,922.31 | 0.02 | 462,554.78 | 0.02 | 167.19 | 主要系应付员工五险一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00,000.00 | 0.20 | 2,054,861.11 | 0.07 | 581.31 | 主要系银行 贷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87,187,653.94 | 2.74 | 102,808,834.21 | 3.50 | 82.07 | 主要系不满 足终止确认 条件的已背 书未到期的 银行承兑汇 票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14,000,000.00 | 3.13 | 48,000,000.00 | 1.63 | 345.83 | 主要系银行 贷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791,011.28 | 0.55 | 16,111,726.53 | 0.55 | 134.56 | 主要系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77,078,021.50 | 0.01 | 0 | 0 | 不适用 | 主要系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票据池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22,000,000.00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96,911,393.08 | 250,000,000.00 | 258.76%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基础上追加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项目”,本次追加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23亿元(不含示范线投入金额),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其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追加投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的公告》。2022年度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含年产1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用碳粉制备一体化示范线项目)累计投入259,602,932.76元,其中前次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投入103,765,344.58元,自有资金支付17,787,000元,支付银行承兑汇票138,050,588.18元。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13,936,461.74 | 13,936,461.74 | 29,999,978.44 | 43,936,440.18 | ||||
其他 | 860,900,321.67 | 1929136116.14 | 2,790,036,437.81 | |||||
合计 | 860,900,321.67 | 13,936,461.74 | 13,936,461.74 | 29,999,978.44 | 1929136116.14 | 2,833,972,877.9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688295 | 中复神鹰 | 29,999,978.44 | 闲置资金 | 13,936,461.74 | 13,936,461.74 | 29,999,978.44 | 43,936,440.1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29,999,978.44 | / | 13,936,461.74 | 13,936,461.74 | 29,999,978.44 | 43,936,440.18 | /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关联方 |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情况 | 会计核算科目 | 报告期损益 |
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9月16日 | 52,000,000.00 | 否 | 截止报告期末,已投资2个项目,合计对外投资5000万元,主要分布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等行业 | 长期股权投资 | -34,348.76 |
湖南博泰金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9月16日 | 100,000.00 | 否 | 截止报告期末,已投资1个项目,合计对外投资5000万元,主要分布新材料、新能源等行业 | 长期股权投资 | 276.53 |
湖南金博晶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0月10日 | 3,550,000.00 | 否 | 截止报告期末基金未对外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 | 5,617.19 |
益阳高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0月17日 | 2,000,000.00 | 否 | 截止报告期末基金未对外投资 | 长期股权投资 | 763.89 |
合计 | / | 57,650,000.00 | / | / | / | -27,691.15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6月8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2022年1月,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00万元;
(2)2021年1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控股子公司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持股60%;2022年1月10日,变更为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占股51%;
(3)2021年9月6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2021年10月26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
(5)2021年11月18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00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碳基复合材料因其优异的性能,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现阶段,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领域晶硅制造热场系统,基于公司在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制备机理、基础装备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研发,目前已完成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产业布局,着力打造碳基新材料产业发展平台。
1、光伏领域
(1)所处行业格局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支撑下,新能源迎来的全速发展的新周期。2022年,国内主流光伏企业P型PERC电池量产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3.2%;N型TOPCon电池初具量产规模,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6.10%;HJT电池量产速度加快,硅异质结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创造26.81%的世界新纪录。技术提升带来应用场景的扩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光伏产业将进一步加快融合创新,工业、建筑、交通、农业、能源等领域系统化解决方案层出不穷,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智能运维、智能调度、光储融合等水平将得到有效提升,头部企业持续探索中国新能生态光伏、城市光伏、海上光伏多系列多场景光伏系统解决方案,让光伏产业真正满足细分市场的差异化需求。
随着高纯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不断进行优化创新,光伏产业各个技术环节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光伏发电成本步入快速下降通道,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已经由原来的政策启动发展转变成了“平价上网”阶段,根据当前的技术发展和成本变动趋势,光伏发电将大范围达到或接近常规能源发电成本,成为一种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可靠的和可持续的电力来源,届时全球能源供给将步入“太阳能时代”,从而极大带动上游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光伏行业整体呈现“中国制造、世界安装”的特点。
(2)行业发展趋势
光伏制造产业整体具有投资规模大、技术更新快、竞争激烈且各环节集中度较高等典型特征。
近年来,随着下游需求的拉动以及平价上网的推进,光伏产业进入了新一轮大规模产能扩建阶段,整体投资规模大;同时,持续的降本诉求驱动行业技术不断更新,新产能的投入也带来了更高的转换效率和更优的产出结构,造成各环节均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头部企业规模优势明显,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和资金储备,不断提高优质产能,目前各环节前五大企业产业集中度均在50%以上,且产业链上游的集中度相对更高。此外,由于不同环节投产周期存在差异,存在一定的阶段性供需矛盾,部分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拓展,布局多环节产能,以保障出货稳定性,并提高自身议价能力和竞争力。
整体来看,在投资和技术研发的不断驱动下,我国光伏制造产业迅速壮大,各环节头部企业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光伏产品在全球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市场拓展和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光伏制造已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但在近期全产业链的降价潮仍对硅片价格形成一定冲击,未来加速布局大尺寸、薄硅片的企业有望获得更为稳定的盈利水平。
2、半导体领域
(1)所处行业格局
随着5G、新能源汽车等市场发展,我国第三代半导体的需求规模保持高速增长。以碳化硅(SiC)、氮化镓(GaN)为代表的宽禁带半导体材料,被称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传统材料相比,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更适合制造耐高温、耐高压、耐大电流的高频大功率器件,因此,其为基础制成的第三代半导体具备更宽的禁带宽度、更高的击穿电场、更高的导热率,以及更强的抗辐射能力等诸多优势,在高温、高频、强辐射等环境下被广泛应用。
(2)行业发展趋势
受益于5G、人工智能、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等需求拉动,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呈现波动并整体向上的态势。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公开数据,2022年全球半导体硅片出货面积达147.13 亿平方英吋,同比增长3.9%;硅晶圆总营收138.31 亿美元,同比增长增9.5%,均创下历史新高。根据CASA数据,2023年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渗透率有望接近5%,我国第三代半导体
整体产值超过7100亿。从整体产值规模来看,随着第三代半导体迅速在新能源汽车、5G基站、PD快充等领域应用,市场规模将得到快速增长。为了迎合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地位,国内主流半导体企业均已加强在第三代半导体产业的布局,持续扩充第三代半导体的产能。
3、交通(碳/陶)领域
(1)所处行业格局
目前,汽车用刹车盘材料以铸铁为主,但存在高温容易粘结、高温失效、摩擦性能易衰退、使用寿命短等缺点。碳/陶刹车材料是近年来继粉末冶金材料和碳/碳复合材料之后发展的一种高性能刹车材料。与传统金属刹车材料相比,其具有密度低、高温强度高、摩擦性能稳定、磨损量小、制动比大、耐高温、使用寿命长等优点。与碳/碳复合材料相比,由于引入了适量SiC陶瓷硬质材料作基体,材料的抗氧化性和摩擦系数得以提高,而且摩擦性能对外界环境介质(霉菌和油污、潮湿等)不敏感。诸多的优异特性让碳/陶刹车材料成为新一代理想刹车材料。同时受益于智能化发展,使用碳/陶刹车盘能够显著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制动距离,是线控制动的最佳执行器件。但因价格高昂,目前碳/陶刹车盘主要用于改装车和跑车。
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背景下,随着新能源车续航需求不断增加,汽车零部件轻量化已成为降低车身重量、提高续航能力的主要途径。碳/陶刹车盘随着原材料成本下降、工艺突破与规模化生产,有望快速降低成本。近年来,以新能源车企为代表的主机厂商纷纷加大对碳/陶刹车盘的应用布局,碳/陶刹车盘正加速“上车”。
(2)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汽车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叠加发力,配套设施逐渐完善,国内汽车市场将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统计,2022年全球新能源车销售量约1065万辆,同比增长
63.6%。据中汽协公开数据,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2702.1万辆和2686.4万辆,同比增长3.4%和2.1%。其中,新能源汽车持续爆发式增长,全年销量超68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25.6%。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已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一,保持“快车道”发展态势。
2023年,国内经济复苏强预期,新能源汽车需求快速增长,全球新能源车市场将维持高景气。据中汽协预测,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总销量将达到900万辆,同比增长35%,而2023年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也将达到35%左右,我国新能源车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目前,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汽车在续航里程和动力性方面仍面临较大的提升空间,解决车身轻量化问题和提升安全性成为了新能源汽车设计中的重点之一。相较于铸铁、粉末冶金等传统材料,碳/陶复合材料作为具有更好制动性能、更轻量化的摩擦制动材料,预计在新一轮的新能源汽车升级换代中拥有广阔的市场应用前景,碳/陶刹车盘产品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4、氢能领域
(1)所处行业格局
随着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向低碳化转型,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方向。氢能包括制氢(高纯氢气)、用氢(氢燃料电池)、储氢(储氢瓶)等多种应用领域。氢能具有来源广、燃烧热值高、能量密度大、可储存、可再生、可电可燃、零碳排等优点,属于可再生二次能源。在“双碳”战略的引导下,国内氢能产业不断发展,氢气供给量平稳增加;氢燃料电池是一种通过不燃烧的电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化为电能,在反应过程中不产生污染的发电装置。通过氢燃料电池技术既可以应用于汽车、轨道交通、船舶等领域,也可应用于分布式发电和储能领域;氢气储存方面,高压气态储氢是目前的主要储氢方式,但由于储氢量小,适用于小规模、短距离的运输场景,车用储氢瓶方面,Ⅳ型瓶(70MPa)是国外的主流技术路线,而Ⅲ型瓶(35MPa)是我国主流的技术路线(Ⅳ型瓶处于研发阶段)。
受燃料电池行业带动,高纯氢气、储氢瓶用碳纤维复合材料、质子交换膜、催化剂、膜电极、碳纸(气体扩散层基材)等氢能产业链核心材料纷纷取得技术突破,并已形成产能规模的生产线,具备国产化的基础,未来几年内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2)行业发展趋势
2022年,国内氢能政策继续发力,除了各地陆续出台“十四五”规划,更多的氢能行业支持政策、行业标准亦在不断完善,推动氢能上下游产业链持续发展。据调研数据统计,2022年中国氢气供给量达3781万吨,同比增长77.56%。未来,随着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的突破和成本的降低,氢能占比将进一步提升,预计2023年我国氢气产量将达4,332万吨左右。
氢能重卡/矿卡可以实现在低温恶劣环境中依旧平稳运行,极大填补了纯电动汽车的缺陷和不足。在氢能产业政策的带动下,国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显著增长。据中汽协数据,2022年,全年氢燃料电池汽车产销量分别为0.4万辆和0.3万辆,同比增速分别为105.4%和112.8%。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已逐步由前期的基础布局向市场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氢能被多地政府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氢能产业将迎来重大发展契机,有望成为国家能源体系中的重要一部分。能源、交通、工业等领域都将加快推进氢能示范应用和技术创新,助推各个行业通过氢能实现加速的降碳脱碳和转型升级。同时,协同风光等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我国将逐步构建起蓬勃发展、清洁低碳的氢能产业。
5、锂电领域
(1)所处行业格局
锂离子电池通常以碳材料为负极,以含锂的化合物为正极,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中国。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通信储能、电力储能、智能穿戴等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锂电池负极材料市场迎来爆发式增长。在全球市场,根据GGII数据,2017年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出货量24万吨,2022年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出货量156万吨,较2021年同比增长71.4%,2017-2022年复合增长率达到45.4%,预计到2025年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需求将超过190万吨。
一方面,是因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核心关键技术取得较大进展。除了过去开发的整形、分级、包覆等核心关键技术外,又发展了减小颗粒尺寸、表面造孔、二次造粒、预碳化、高温碳化、大功率石墨化等先进技术,极大地提高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性能,尤其是材料的快充性能以及循环性能,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夯实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市场龙头地位;另一方面,是石墨化装备与工艺技术进步明显。利用传统炭素材料生产中常用的石墨化设备,通过适当改进后用于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大规模生产是技术创新的一大进步。自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现以来,先后经历了艾奇逊坩埚炉、串接式坩埚石墨化炉、箱式石墨化炉。尤其是箱式石墨化炉的开发成功,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石墨化装备与工艺技术取得阶段性的进步。
(2)行业发展趋势
产品端方面,决定人造石墨的品质工艺主要取决于造粒、包覆表面改性、石墨化工艺。负极技术优势的建立将依赖于产品工艺造粒对不同产品迭代带来的经验和包覆等新工艺的研发;成本端方面,工艺领先将带来超额利润。当前正处于一体化布局初始竞争阶段,石墨化工艺从艾奇逊坩埚炉向箱式炉迭代。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的高温工序热场材料也在迭代,如石墨坩埚、箱板向碳/碳复合材料迭代。同时产业链向上延伸,也成为了一体化布局的重要一环,帮助负极材料企业持续降本保供。随着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大批量应用,技术迭代加快,产品向大容量、低成本、高倍率的方向发展,成本的降低和制造技术的进步是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工艺迭代和石墨化一体化布局将是人造石墨负极企业超额收益的核心来源。
石墨类负极材料综合优势明显,是当下甚至更长时间段内锂电池负极材料的主流。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2年,石墨类负极材料市场占有率约98%,尤其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其市场份额达到了约80%。相对于石墨类材料,硅基负极材料理论容量更高,是极具应用潜力的新型负极材料。但由于技术成熟度以及与负极其他材料的匹配问题,目前硅基材料尚未大规模应用。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续航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锂电池负极材料也在向着高比容量方向发展,硅基负极材料的研发和导入有望加速进行。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依托于对碳基新材料的研究和积累,公司以碳基新材料的研发突破为核心,在保障现有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品在光伏领域的优势地位基础上,依靠在碳基材料领域的技术积累,充分抓住碳基材料的发展机遇,通过碳基材料通用底层技术研究、碳基材料制备机理研究、碳基材料基础装备开发、碳基材料应用领域及产品拓展研发等,全面提升公司在碳基材料及相关领域的研发创新能力,保障公司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市场拓展能力,推进各业务板块协同降本,保持公司技术和研发水平的领先性,不断提升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在碳基材料领域进行全面、纵深布局。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丰富碳基新材料的应用领域,把公司打造成全球领先的碳基复合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应用平台,使公司成长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制造商与供应商。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立足于“应用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与技术创新战略,始终围绕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在低成本、规模化制备与应用方面开展自主创新研究,打造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平台。
1、完成定增产能扩建项目
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1500吨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项目。项目达产后,将提升公司的供给能力,进而和公司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项目保持协同效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继续保持公司的持续竞争优势,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2、加快新产品市场推广进度
为适应当前新能源领域的发展需要,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对技术升级的要求,公司适时推出锂电负极项目,预计在2023年二季度实现部分产能。同时,公司加快推进落实碳/陶刹车盘装机进度,尽早将科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将生产力转化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促进配套协同,践行循环经济
近年来围绕碳基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在保持光伏热场碳基复合材料龙头地位的同时,公司实施了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项目,各项目间互相协同配套,能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降低物料损耗,减少排放,践行循环经济,为股东、为社会创造价值。
4、聚焦前沿技术,加大科研创新和技术攻关
聚焦碳基复合材料领域前沿技术,发挥公司在碳基复合材料方面的研发优势,打通碳基复合材料“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产品设计-产业化”创新链条,拓展新的应用领域,持续加大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投入,为公司的产品研发及市场布局提供支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工艺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技术升级,进一步提升研发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战略地位,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
5、优化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
随着公司主要产品的不断拓展、业务链的不断延伸,大力吸引碳基材料及相关领域具有研发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司岗位职责、规范薪酬体系管理、员工绩效考核激励、人才引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改善研发条件和环境,吸引更多高层次技术人才,为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奠定坚实基础。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2022年度,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审议通过58项议案;监事会共计召开7次会议,审议了34项议案;股东大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共审议了17项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各司其职、有效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参加了公司历次董事会,定期进行现场考察和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从各自专业角度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了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募集资金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根据制度规定客观的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3月19日 | 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029。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1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11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追加投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的议案》等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2-13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廖寄乔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3 | 2019.2.28 | 2025.3.17 | 10,628,950 | 10,628,950 | 0 | 不适用 | 106.03 | 否 |
王冰泉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9.2.28 | 2025.3.17 | 266,000 | 199,500 | -66,500 | 二级市场卖出 | 96.35 | 否 |
李军 | 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9.2.28 | 2025.3.17 | 151,000 | 113,250 | -37,750 | 二级市场卖出 | 90.44 | 否 |
王跃军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4 | 2020.12.7 | 2025.3.17 | 216,000 | 162,000 | -54,000 | 二级市场卖出 | 83.62 | 否 |
童宇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19.2.28 | 2025.3.17 | 116,000 | 87,000 | -29,000 | 二级市场卖出 | 72.93 | 否 |
周子嫄 | 财务总监 | 女 | 53 | 2019.2.28 | 2025.3.17 | 66,000 | 49,500 | -16,500 | 二级市场卖出 | 70.54 | 否 |
黄军武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21.8.24 | 2025.3.17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4.91 | 否 |
刘学文 | 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5 | 2013.8.1 | / | 171,874 | 95,000 | -76,874 | 激励归属、二级市场卖出 | 47.13 | 否 |
龚玉良 | 核心技术人员、生产部部长 | 男 | 57 | 2019.2.28 | / | 60,000 | 30,000 | -30,000 | 二级市场卖出 | 47.77 | 否 |
监事(离任) | 男 | 57 | 2019.2.28 | 2022.3.18 | 60,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胡晖 | 董事 | 男 | 54 | 2019.2.28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0.00 | 否 |
廖雨舟 | 董事 | 男 | 26 | 2022.3.18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27.26 | 否 |
刘洪波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1.4.20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18.00 | 否 |
邓英 | 独立董事 | 女 | 51 | 2019.2.28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18.00 | 否 |
陈一鸣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9.2.28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18.00 | 否 |
游达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0 | 2021.9.9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16.00 | 否 |
彭金剑 | 监事 | 男 | 53 | 2022.3.18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18.59 | 否 |
袁玲 | 职工监事、人力资源总监 | 女 | 53 | 2022.3.18 | 2025.3.17 | 0 | 0 | 0 | 不适用 | 41.14 | 否 |
李科明 | 监事(离任) | 男 | 42 | 2019.2.28 | 2022.3.18 | 70,000 | 70,000 | 0 | 不适用 | 23.99 | 否 |
潘锦 | 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19.2.28 | 2022.3.18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6.0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1,795,824 | 11,545,200 | -310,624 | / | 876.70 | / |
备注:李科明、潘锦、龚玉良(离任监事)年末持股数为其本人离职时持股数。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廖寄乔 | 廖寄乔,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南大学材料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正高二级研究员。湖南省政协第十一、十二届委员,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第二届“湖南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湖南省优秀政协委员、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终身会员,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专家、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6月至2019年6月,任职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2003年11月至2004年11月,牛津大学化学系访问学者;廖寄乔曾受中南大学委派于2007年11月至2011年4月兼任粉冶中心董事,2011年5月至2019年5月兼任粉冶中心董事及总经理、并兼任部分下属子公司董事长职务;2020年10月起担任金硅科技董事长;2005年6月至今,历任博云高科、金博有限、金博股份总经理、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现任金博股份董事长兼首席科学家。 |
王冰泉 | 王冰泉,男,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同济大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中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2005年4月至2009年10月,历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测试开发主管、供应链项目经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新产品上市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营销总监、执行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现任金博股份董事兼总经理。 |
李军 | 李军,男,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建会员。中南大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湖南专利奖二等奖1项。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研发人员;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中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习;2010年9月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技术部部长、副总 |
工程师、总工程师、董事兼总工程师;现任金博股份董事兼总工程师。 | |
王跃军 | 王跃军,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湖南专利奖二等奖3项。1991年至1995年,历任湖南直田量具机械厂质检员、技术员、车间主任;1996年至1998年,宁乡城南机床配件厂技术员;1999年至2004年,长沙新型机床配件厂技术主管、车间主任;2005年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 |
童宇 | 童宇,女,198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级经济师。2008年12月至2010年3月,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员工;2010年3月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兼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周子嫄 | 周子嫄,女,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荣获湖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1989年至2001年,湖南益阳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1年至2003年,湖南益阳螺旋伞齿轮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3年至2005年,益阳圆锥齿轮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5年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财务部长、财务总监。 |
黄军武 | 黄军武,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长沙市熔断器厂、长沙矿冶研究院冶金材料研究所、湖南长远锂科有限责任公司、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铜仁市金丰锰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9月至2021年7月,任贵州省铜仁市松桃金瑞锰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金博股份副总经理。 |
刘学文 | 刘学文,男,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工业大学粉末冶金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级工程师;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1992年8月至1993年7月,北京建筑工程集团北京建筑磨石总厂技术员;1993年8月至1995年7月,北京中材人工晶体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8月至2000年12月,厦门京海金刚石工具联营公司副经理、经理;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北京天地东方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11年7月,鲁银集团禹城粉末冶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11年8月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部副部长、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 |
龚玉良 | 龚玉良,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西北纺织工学院毛纺织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级工程师;荣获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湖南专利奖二等奖3项、湖南专利奖三等奖1项。1990年8月至2005年12月,湖南益鑫泰麻业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技术员;2006年1月起,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生产部部长、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3月18日,届满离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李科明 | 李科明,男,198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10年起,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销售部高级销售经理、监事;2022年3月18日,届满离任公司监事。 |
胡晖 | 胡晖,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工业大学粉末冶金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92年至1994年,中南工业大学粉冶所研发工程师;2000年至2003年,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2004年至2007年,湖南云阳乳胶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21年10月,粉冶中心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5年6月至2021年10月,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5年6月至今,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董事。 |
潘锦 | 潘锦,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6年5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南办事处工作;1996年7月至2001年3月,任职于湖北阳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3月至2003年4 |
月,任职于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5月至2007年8月,武汉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2018年1月,历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裁。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大公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7年9月至今,历任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2019年2月至今,任江西国妙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江西和则长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3月起,历任金博有限、金博股份董事;2022年3月18日,届满离任公司董事。 | |
邓英 | 邓英,女,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7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9年2月至今,任金博股份独立董事。 |
陈一鸣 | 陈一鸣,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1995年3月至1998年8月,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厂总工程师助理;1998年9月至2002年2月,中南大学博士学习;2002年6月至今,历任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2019年2月至今,任金博股份独立董事。 |
游达明 | 游达明,男,1963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商学院财务与投资管理系二级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南大学商学院技术创新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南大学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研究中心主任。现担任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上市公司广州恒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独立董事。主持和参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湖南省软科学计划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5项及企业横向合作项目2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国家和省部级奖5项,出版著作9部。主要从事投融资决策与管理、公司理财及技术创新与管理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2021年9月至今,任金博股份监事。 |
刘洪波 | 刘洪波,男,1958年03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南大学炭素材料专业,在湖南大学从事教学和炭石墨材料研究工作,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曾任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系主任、湖南大学材料学院无机材料系主任、副院长。先后承担或参加国家973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项、国家十一五支撑计划项目1项,教育部军工基础研究项目1项,省市等地方政府项目及与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50余项。1995年被评为机械部青年科技专家,1997年批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5年入选首届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2014年被评为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21年4月至今,任金博股份独立董事。 |
廖雨舟 | 廖雨舟,男,1997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部长。廖雨舟先生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首席科学家之子。2022年3月至今,任金博股份董事。 |
彭金剑 | 彭金剑,男,1970年11月生,中国国籍,曾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现已过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22年3月至今,任金博股份监事。 |
袁玲 | 袁玲,女,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副教授。1992年7月至2001年8月,任湖南株洲南方航空动力机械公司技术员;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中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习;2004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2021年1月至今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2年3月至今,任金博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等议案,提名了新一届董事人选;2022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议案,提名了新一届监事人选;
2022年3月18日,公司举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和《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的议案,选举了新一届董事、监事。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军 | 厦门京桥(原益阳荣晟)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9月9日 | 不适用 |
李科明 | 厦门金乔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年9月14日 | 不适用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廖寄乔 |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10 | 不适用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0 | 不适用 | |
湖南京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 | 不适用 | |
长沙晟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10 | 不适用 | |
湖南金钨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2 | 不适用 | |
胡晖 | 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2-1 | 不适用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1-11 | 不适用 | |
江苏豪然喷射成形合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2 | 不适用 | |
湘潭三峰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9 | 2021年7月已提交辞职报告 | |
王冰泉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9 | 不适用 |
李军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1 | 不适用 |
童宇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9 | 不适用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 | 不适用 |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6 | 不适用 |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0 | 不适用 | |
邓英 | 湖南京舟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 | 不适用 |
游达明 | 湖南金天铝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0 | 不适用 |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10 | 不适用 | |
潘锦 | 江西和则长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6 | 不适用 |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9 | 不适用 | |
山西新创雄铝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9 | 不适用 | |
深圳市前海广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6 | 不适用 | |
北京世纪龙文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3 | 不适用 | |
深圳星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4 | 不适用 | |
江西国妙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 | 不适用 | |
湖北梁子湖绿岛旅游度假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3 | 不适用 | |
深圳劲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8 | 不适用 | |
上海闻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2 | 不适用 | |
深圳市大公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2 | 不适用 | |
深圳市小爱爱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3 | 不适用 | |
美丽漂漂(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9-3 | 公司已吊销 | |
上海米高食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2 | 公司已吊销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2022年2月25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2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2022年3月18日,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制定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按半年支付报酬,高级管理人员按月支付报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05.36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71.34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廖雨舟 | 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彭金剑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袁玲 | 监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潘锦 | 董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龚玉良 | 监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李科明 | 监事 | 离任 | 换届离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1.25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2.25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等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3.18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3.29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金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4.25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4.27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5.27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宇泽半导体(云南)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7.15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8.4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新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8.17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博转债”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8.26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9.6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9.15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2.10.28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追加投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的议案》等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廖寄乔 | 否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王冰泉 | 否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李军 | 否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王跃军 | 否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胡晖 | 否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潘锦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廖雨舟 | 否 | 12 | 12 | 1 | 0 | 0 | 否 | 1 |
邓英 | 是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陈一鸣 | 是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刘洪波 | 是 | 14 | 14 | 1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邓英(召集人)、李军、陈一鸣 |
提名委员会 | 刘洪波(召集人)、廖寄乔、陈一鸣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陈一鸣(召集人)、王冰泉、邓英 |
战略委员会 | 廖寄乔(召集人)、王跃军、刘洪波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2.25 |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 | 无 | 无 |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 |||
2022.4.25 | 《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 无 | 无 |
2022.5.12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热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工程决算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8.26 |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 无 | 无 |
2022.10.28 | 《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等 | 无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02.25 |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等 | 无 | 无 |
2022.03.18 | 《关于聘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无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2.25 | 《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薪酬的议案》等 | 无 | 无 |
2022.7.15 |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8.26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10.28 |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无 | 无 |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2.25 | 《关于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无 | 无 |
2022.10.28 | 《关于追加投资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的议案》 | 无 | 无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8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3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05 |
销售人员 | 14 |
技术人员 | 140 |
财务人员 | 13 |
行政人员 | 50 |
后勤人员 | 17 |
合计 | 63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5 |
硕士 | 23 |
本科 | 84 |
大专及以下 | 527 |
合计 | 63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向员工提供稳定而有竞争力的薪酬,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为员工提供节日福利、生日礼品、工会医疗互助、定期体检等福利。建立、健全能力评价体系及相对应的薪酬制度,配套相应绩效考核体系,公司员工薪酬以“岗位价值、在岗人员能力和绩效”为主要评价要素,针对不同岗位序列、不同层级,实行多元化、差异化的薪酬政策。鼓励员工提升能力水平,提高工作绩效,进而获得薪酬待遇的提升。薪酬水平与市场接轨,确保薪酬福利水平在区域和行业的竞争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人力资源需求,通过积极寻求内外部各种培训资源和渠道,构建起完善的培训发展体系。扩大培训人员范围,规范培训流程,加强培训效果的评估,保证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企业文化培训与业务技能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满足了公司员工持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与从业水平、提升职场竞争力的愿望,满足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促进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满足公司可持续经营发展的需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759,113.4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73,522,274.62 |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计划和预案:
1.1应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1.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1.5当时国家货币政策环境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的10%,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兼顾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3.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3.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利润分配条件
4.1现金分红的条件:
4.1.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公司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4.1.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4.1.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1.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其他经营性现金需求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4.2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并且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5、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2/3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1/2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的资金用途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网络平台、公司邮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发表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股东大会审议时应提供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4.8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3,463,840.25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1,166,194.9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2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00,016,517.43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223,480,357.68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40.55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500,000 | 0.53 | 49 | 7.67 | 40.00 元/股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999,000 | 1.06 | 86 | 13.46 | 80.00 元/股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500,000 | 0 | 200,000 | 120,000 | 39 | 500,000 | 320,000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00,000 | 0 | 499,500 | 349,500 | 79.25 | 999,000 | 349,50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6,427,418.68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68,480,752.88 |
合计 | / | 74,908,171.56 |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79.25元/股、作废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的事项。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022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
2022年7月26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1人,归属数量为34.95万股,其余5位激励对象暂缓办理归属。 | 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
2022年8月26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9.75元/股调整为39元/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的事项。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
2022年9月7日,公司披露了《金博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归属数量为12万股。其余5位激励对象暂缓办理归属。 | 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
2022年10月28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 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1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王冰泉 |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00,000 | 0 | 0 | 46,000 | 0 | 100,000 | 219.48 |
李军 | 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100,000 | 0 | 0 | 46,000 | 0 | 100,000 | 219.48 |
王跃军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00,000 | 0 | 0 | 46,000 | 0 | 100,000 | 219.48 |
童宇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100,000 | 0 | 0 | 46,000 | 0 | 100,000 | 219.48 |
周子嫄 | 财务总监 | 100,000 | 0 | 0 | 46,000 | 0 | 100,000 | 219.48 |
刘学文 | 副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30,000 | 0 | 0 | 13,000 | 13,000 | 30,000 | 219.48 |
合计 | / | 530,000 | 0 | 0 | 243,000 | 13,000 | 530,000 | / |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公司结合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经营管理等目标的综合完成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并监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激励和实施。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2022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的议案》;2022年7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内控管理体系基础上,结合行业情况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结合公司在研发管理方向与供应链管理方向的实际现状与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步展开多维度的内部创新优化管理;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全面提升企业现代管理水平。
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议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内部控制体系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子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投资决策、人事及薪酬与考核、财务制度、信息披露、监督审计等方面工作进行管理。目前,各子公司运营正常,未出现违反相关制度的情形。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进行自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问题和有关规范整改情况,不存在瞒报、漏报、错报。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以“立足新材料、开发新技术、致力新应用、创造新价值”为战略,聚焦先进材料,进行相关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拓展,研发和销售用于新能源、半导体、交通等领域的耐高温、耐腐蚀、耐摩擦的产品,在扎实做好技术研发的同时,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ESG(Environmental,Social and Governance,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工作。
公司围绕公司治理、研发、环境、社会四个维度,践行ESG理念:依法承担对股东和债权人、供应商和客户、员工、社区、环境的责任,保持稳健的治理与经营,为相关权益人创造价值;坚持多方位技术研发策略,努力减少运营产生的环境足迹,开发节能降耗、有益于环境改善的产品,为社会创造价值;公司以“保护地球环境,实施清洁生产,建设绿色文化,是KBC基本的环境理念”为环境方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进行环保治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大资金和研发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着力实现生产的自动化和标准化;公司努力
维护社会公共关系,在社会公益事业、精准扶贫、教育捐助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高度责任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实现自身与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2022年,公司ESG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治理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的获得公司相关信息。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同时还通过投资者来访接待、上证E互动、公司网站信息发布、电话专线等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和信息透明度。同时,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安全健康,以人为本,实现企业与员工的持续健康发展”的管理方针,实施企业人才战略,保障员工权益,促进身心健康,搭建成长平台,努力创造包容、平等、多元的工作环境,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员工健康与安全保障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和法规要求,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运用科学合理的操作方法,提供充分有效的安全培训,建立生产责任制,引导员工关心职业健康安全,并对安全健康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保证每个人都负起安全责任,同时通过各项规章制度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成长。
员工雇佣与福利方面,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工关系;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检,定期组织各类培训、文体活动,提供职工之家等健身、娱乐场所,为员工提供生日礼品、节日福利等;公司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大会,了解员工的所思所想,保障员工权益;工会定期组织慰问公司困难职工,利用工会爱心基金持续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度过难关。
员工发展与培训方面,公司重视人才挖掘与培养,建立阶梯式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和主动性,帮助员工实现学习和发展目标;公司重视每位员工的成长和发展,结合公司的需求促进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提供多渠道发展通道,并根据员工绩效、工作能力、发展潜力等因素给予晋升通道,为员工的培养和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在技能培训方面,公司根据需求为职工提供各项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职工的岗位适应能力和技能水平。
3、产品与客户权益保护情况
产品方面,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高温领域结构材料、功能材料产品解决方案的碳基复合材料供应商,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把控产品品质控制程序,对原材料、外购件、在制品、产成品的质量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加强工艺过程的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制造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现状和发展动态。
客户方面,公司以“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理念,以“以完美的品质满足和超越客户的期望是全体员工不懈的追求”为品质方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切换到客户视角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帮助客户降本增效,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多项产品和客户荣誉,包括隆基绿能“2021年度最佳协作奖”、高景“风雨同舟奖”等。
4、供应商权益保护情况
供应商方面,公司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包括材料认证、供应商认证、供应商选择、日常管理、绩效评估和生命周期管理,以及供应商绩效评估中,将社会责任因素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逐步形成“责任共同体”。公司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在产品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密等方面均形成了有效约束,能够充分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同时保证
采购款项的及时支付,保持与供应商沟通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深化交流合作。公司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合作共赢原则的基础上,共同承担经济、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义务。
5、技术研发情况
公司经过不断的工艺优化与创新,凭借着生产制备低成本化、产品品种多样化和装备设计自主化优势,公司的坩埚、导流筒、保温筒等成为了光伏晶硅制造热场部件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中对高纯等静压石墨的替代率快速提高。随着碳基复合材料大批量应用,技术迭代加快,成本的降低和制造工艺的进步,为碳基材料被更多行业使用提供了可能,碳基复合材料逐渐开启多领域应用的局面。目前,公司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行业,逐渐形成碳基复合材料迭代传统材料的趋势。公司以“立足新材料、开发新技术、致力新应用、创造新价值”为战略,以碳基复合材料全产业链低成本制备核心技术为基础,在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持续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加强专项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持续延伸与扩大产业链。同时,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驱动,进一步发挥公司的研发和产业化优势,把公司打造成全球领先的新材料产业平台型公司。
6、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情况
公司努力维护社会公共关系,在乡村振兴、精准扶贫、困难救助、教育捐助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高度责任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
公共关系方面,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以及行业规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公司始终秉承着“科技报国”的初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高度责任感回报社会、服务社会。2022年,公司组织党员代表慰问益阳高新区宝林冲社区贫困户,送上慰问金及物资;组织员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参与献血人数达148名,共计献血55800CC;为车间困难职工组织捐款,筹集善款;捐助益阳红十字会5万元用于慰问困难群众;捐赠10万元用于乡村美丽屋场建设;捐赠10万元用于老龄协会离退休党总支党建经费;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捐赠中南大学2000万元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捐赠宁乡一中500万元设立金博股份奖教奖学助学基金。公司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贡献社会价值,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公司作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时刻不忘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人才优势,汇聚社会正能量,不断将希望点亮,将社会温暖,以积极的行动诠释公司的责任与担当。
7、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情况
作为生产光伏晶硅制造热场材料的企业,公司以“保护地球环境,实施清洁生产,建设绿色文化”为环境方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生产,通过多种有效措施进行环保治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大资金和研发投入,减少污染物排放并着力实现生产的自动化和标准化。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公司成立安环管理部门,对企业能源消耗及排放进行监管。公司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物,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环保要求,积极进行处理,保证达标排放,并委托第三方公司每年定期对公司废水(生活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进行检测;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与当地有资质公司签订协议,定期回收,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对固废进行规范处置;对危险废物储存仓库进行防渗处理,设立应急池,杜绝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以及各种构筑物渗漏对区域土壤造成污染;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下各级人员职责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确保不造成第二次污染,减少损失;持续对公司员工进行环保培训,增强全员环保意识,实现公司持续性发展。
8、内控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体系工作的部署与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稳步推动内控体系建设与完善,持续探索完善内控工作机制;加强各业务领域制度建设,推动内控体系制度整合优化;实现重大风险评估监测跟踪,发挥信息系统约束作用,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持续推动
制度整合优化,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化管控,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未来,“双碳”战略依然是未来我国能源发展的主基调。随着碳基复合材料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规模的不断壮大,社会责任工作仍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的重要课题。面对新时代的新经济、新形势、新业态,公司需不断建立健全社会责任管理,践行利益相关方责任,助力社会责任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推动公司发展行稳致远,打造高质量上市公司。
二、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24.27 |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没有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配备了环保设施,使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废水、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得到了有效控制,满足排放要求。报告期内,经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标。根据益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环境污染事故、纠纷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来源自电力消耗。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主要是通过科学的节能措施和生产技术优化升级,降低单位产品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实行低碳运行。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主要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排放、重污染等情况。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能耗主要为生产、办公电能和水能。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固定废物及噪声等。
废气、粉尘采取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外排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由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设备冷却水通过凉水塔系统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产生;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设施,加强维护;边角料和少量碳渣根据固废的状态,部分采用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渣和袋式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处理;矿物油循环利用,周期淘汰的废矿物油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报告期内,经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标。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安环部门,配备安全与环境管理专职人员,制定了安全与环境相关管理制度,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通过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备案,并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对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管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2022年8月24日,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10月28日,两部委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光伏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公司作为清洁能源核心部件的制造商与供应商,将始终坚持为“碳中和、 碳达峰”相关产业提供先进碳材料,服务低碳经济产业,并力争在2030年前100%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进行生产制造,助力实现湖南省“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目标,助力实现我国“双碳”目标,助力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和节能减排。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光伏行业晶硅拉制热场用耗材,产品主要包括多种规格的坩埚、导流筒、保温筒等,是单晶硅拉制炉热场系统的关键部件。公司大尺寸热场部件产品通过应用电极、中轴、保温筒等产品,帮助客户降低功耗,降低了单位能耗,大尺寸热场提高了热场装料量和设备空间利用率,为光伏领域实现连续拉晶工艺,提高设备有效开启率,降低单位成本摊销奠定了基础,为提高拉速,增加设备单产,降低固定资产投资,提高生产效率提供了条件,对节能降耗起到较大促进作用。
公司以光伏行业单晶硅拉制炉热场碳基复合材料为基础,聚焦先进材料,进行相关多元化产品的开发和市场拓展,研发和销售用于光伏、半导体、交通(碳/陶)、氢能、锂电等应用领域的耐高温、耐腐蚀、耐摩擦的产品,丰富主营产品的种类、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这些应用领域的拓展,是践行“双碳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是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动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探索以能源变革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0 | 中南大学教育基金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其中:资金(万元) | 5 | 益阳红十字会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30 | 乡村美丽屋场、公路建设支持20万元,乡村离退休党总支党建经费支持10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8日,公司向益阳市红十字会捐款5万元;2022年11月23日,公司对益阳宝林冲困难群众进行慰问;2022年12月23日,公司组织向困难员工捐款。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27 日,公司向贫困乡村捐款 10万元,用于支援贫困乡村建设;2022年4月14日,公司向贫困乡村捐款10万元,用于乡村离退休党总支党建经费;2022年6月28日,公司向贫困乡村捐款10万元,用于乡村美丽屋场建设。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互动桥梁,通过电话互动、接待来访、现场调研、公开路演、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策略会、投研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全方位地展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创新成果、社会责任等情况,切实提高公司透明度,向资本市场持续不断传递公司信息,与投资者保持实时高效沟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利益,与投资者形成了良好互动。
同时在公司官网、金博股份微信公众号、金博股份投资者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更新公司最新日常工作动态,在信息披露合法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媒体渠道最大限度扩展公司信息披露传播范围,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传递公司核心价值。
股东回报方面,公司一方面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上市以来进行了三次现金分红,通过现金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强化长期投资理念,增强投资获得感。
另一方面,为提振市场信心,公司积极采取股份回购,分别于2022年4月与9月进行股份回购。通过股份回购,充分彰显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促使公司市值向其内在价值回归,有利于增强股东回报感。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职工权益保护,以高度责任感回报社会、保护职工权益。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近年来,公司多次组织员工为困难群体捐款;定期组织慰问敬老院、慰问贫困户和儿童福利院;参加精准扶贫、爱心公益慈善活动和捐资助学,多次组织员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捐助红十字会以及向特困乡镇捐款;捐赠2500万元设立教育发展基金。公司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贡献社会价值,实现企业、职工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63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9.86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1,347.7785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4.33 |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持续为客户提升价值”为经营理念,具备从单一产品销售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方案设计、产品制造与提供、技术服务与销售服务等)的全方位业务能力,实现客户与公司可持续性共赢发展。公司高度重视客户的权益保护工作,配备了专业的客户服务经理,在产品交货期、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密、售后服务等方面采取多举措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公司秉承与供应商诚信合作、携手共进、互利共赢的发展合作理念,共同承担经济、环境、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严格依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审,供应商评估流程做到公平、公正、有序、规范;定期对供应商产品交付、成本、质量、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评价,督促供应商优化改进,持续完善供应体系,确保供应商资质、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满足公司要求。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整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实验室等管理体系,有效搭建管控模块,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生产用原材料、辅料进厂检验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检测体系等,对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各环节进行严格的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注重产品安全。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控制。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公共媒体、投资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积极与国内高等院校开展交流与合作,对前沿科技展开研究,推动我国新材料行业发展。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党支部,现有党员46人。党员作为公司优秀骨干,从高管、研发到一线,分布比较均衡。高管中党员比例达50%,使党的战略方针政策,能第一时间与企业的发展经营理念融合,确保企业发展方向的准确性、经营策略的前瞻性、战略规划的可行性。公司部门负责人、核心骨干均以党员为主,使党的声音与企业发展战略能够畅通传达,深入一线。
支部先后荣获“湖南省争先创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益阳市标杆引领两新党组织”、“湖南省标杆引领党组织”等荣誉。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同志2021年获评“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当选省第十二届党代会党代表;车间主任黄可胜先后获评2019年“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2020年“湖南省劳动模范”,当选全国二十大党代会党代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2 | 详见上海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4 | 详见公司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详见公司网站http://www.kbcarbon.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以维护中小股东权利和提升透明度为目标,高质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以广大中小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日常工作中收集投资者重点关注内容及相关诉求,做到了应披尽披,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围绕股东及债权人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关系等方面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通过不断探索增进与投资者互动的交流方式,强化投资者沟通,提升投资者关系水平。通过组织业绩发布会、投资者沟通交流会及多种投资者关系数字化平台,回应投资者关切问题。公司始终秉持着诚而有责的态度为社会创造价值与财富,并为行业塑造标杆,获得了资本市场及广大投资者的高度认可。公司先后荣获2022最具创新力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最具价值科创板上市公司、第16届中国上市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价值30强、2022年度资本运作“星”公司、2022年中国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峰会“金梧桐”最具成长潜力上市公司、2022年度最佳机构覆盖IR团队等荣誉。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积极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互动桥梁,通过电话互动、接待来访、现场调研、公开路演、参与资本市场投资策略会、投研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广泛交流,全方位地展示公司治理、经营发展、创新成果、社会责任等情况,切实提高公司透明度,向资本市场持续不断传递公司信息,与投资者保持实时高效沟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利益,与投资者形成了良好互动。
同时公司在官网、金博股份微信公众号、金博股份投资者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更新最新日常工作动态,在信息披露合法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媒体渠道最大限度扩展公司信息披露传播范围,方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传递公司核心价值。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知识产权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持续开展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奖励等工作,在保障自有知识产权不被侵犯的同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公司建立了知识产权风险识别机制、预警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等相应的管理机制。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海外专利,加强海外重大项目专利风险预警分析,持续降低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作为技术密集型公司,公司高度重视信息安全的保护,公司通过与全体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加强信息化的管理工作与对各工艺段切割管理等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保密。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完善技术手段,加强应急响应保障,保证信息安全,赋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产业转型升级。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海瓴仁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瓴仁卓越长青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二组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创业板2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投
票。本次会议机构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有8,389,259股 ,占出席股东大会表决票的比例为
33.06%。
2、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一一组合、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投票。本次会议机构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投票的有7,448,4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表决票的比例为33.91%。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廖寄乔, 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 | (1)自金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金博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在本承诺人担任董事长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5)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金博股份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6)金博股份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金博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金博股份股份。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益阳荣晟,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1)自金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金博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金博股份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4)金博股份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金博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金博股份股份。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王冰泉,公司董事(同时为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军,公司董事(同时为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担任董事、总工程师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潘锦,公司董事(已离任)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担任董事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李科明,公司监事(已离任)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担任监事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龚玉良,公司监事(已离任),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担任监事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
股份限售 | 王跃军,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金博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金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金博股份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金博股份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金博股份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承诺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周子嫄,财务总监;童宇,董事会秘书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金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金博股份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金博股份在 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金博股份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承诺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金博股份的股份。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刘学文,核心技术人员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周泽斌、周用军,实际控制人廖寄乔近亲属 | (1)自金博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金博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金博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金博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人近亲属廖寄乔在金博股份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金博股份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金博股份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3)本承诺人近亲属廖寄乔担任董事长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本承诺人近亲属廖寄乔离职后半年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5)金博股份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金博股份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金博股份股份。 | 承诺时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承诺人近亲属廖寄乔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陈英,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冰泉之妻陈英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承诺人近亲属王冰泉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金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3)本承诺人近亲属王冰泉担任董事、总经理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总数的25%,本承诺人近亲属王冰泉离职后半年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持有的金博股份股份。(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 承诺时间: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承诺人近亲属王冰泉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廖寄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1)保证金博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金博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金博股份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博股份 | 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者损失;(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其他 | 廖寄乔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博股份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全体股东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2)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博股份 |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按如下优先顺序选择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若根据当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后,公司股价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后,公司股价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1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2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 |||||||
其他 | 金博股份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原则和措施,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1)积极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积极开发半导体等领域先进碳基复合材料新产品。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展规划,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6)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金博股份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将严格执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廖寄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并将促使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投赞成票;(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金博股份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 期限:长期有效 | ||||||
解决同业竞争 | 廖寄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对金博股份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业务及活动,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本人在作为金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金博股份相同或相似的、对金博股份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金博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3)本人在作为金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凡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任何可能会与金博股份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按照金博股份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博股份,由金博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金博股份存在同业竞争。(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金博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金博股份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益阳荣晟,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对金博股份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业务及活动。(2)本企业在作为金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金博股份相同或相似的、对金博股份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拥有与金博股份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金博股份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3)本企业在作为金博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凡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任何可能会与金博股份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按照金博股份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金博股份,由金博股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金博股份存在同业竞争。(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金博股份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金博股份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 | 廖寄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1、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 | 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必须按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避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4、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本人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
解决关联交易 | 益阳荣晟,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1、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3、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必须按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避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4、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本企业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6、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7、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承诺时间:2020年2月28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 | 承诺时间:2020年11月19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廖寄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承诺2020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11月19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2020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0年11月19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11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相挂钩。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11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承诺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承诺时间:2021年10月11日,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金博股份 | 本公司不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承诺时间:2020年8月27日、2021年6月10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75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晓阳、曾文文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李晓阳(1年)、曾文文(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0,000.00 |
保荐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议案》,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673,700,000.00 | 420,600,000.00 | 0 |
银行理财 | 闲置募集资金 | 1,180,000,000.00 | 275,000,000.00 | 0 |
券商产品 | 自有资金 | 500,000,000.00 | 320,000,000.00 | 0 |
券商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1,027,000,000.00 | 963,000,000.00 | 0 |
信托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华安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50,000,000.00 | 2022.6.20 | 随时赎回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00% | 72,686.8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华安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80,000,000.00 | 2022.7.25 | 2023.4.25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00% | 562,693.34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 | 非保本浮动型 | 20,000,000.00 | 2022.8.12 | 2023.2.12 | 自有资金 | 信托 | 合同约定 | 6.80% | 525,369.86 | 未收回 | 是 | 是 |
公司 | ||||||||||||||
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非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2.8.10 | 2023.8.10 | 自有资金 | 信托 | 合同约定 | 7.00% | 822,739.7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非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2.8.11 | 2023.8.11 | 自有资金 | 信托 | 合同约定 | 7.00% | 816,986.3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恒天财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非保本浮动型 | 20,000,000.00 | 2022.8.9 | 2023.2.9 | 自有资金 | 信托 | 合同约定 | 6.60% | 520,767.1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康富南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2.8.9 | 2023.2.9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4.5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申万宏源证券益阳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0 | 2022.8.8 | 2023.2.8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31%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航证券湖南分公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2.8.15 | 2023.2.15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6.1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航证券湖南分公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70,000,000.00 | 2022.8.17 | 2023.2.17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41%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50,000,000.00 | 2022.09.23 | 2023.3.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5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益阳市分 | 非保本浮动型 | 50,000,000.00 | 2022.9.20 | 2022.12.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6.46% | 未收回 | 是 | 是 |
行 | ||||||||||||||
中航证券湖南分公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70,000,000.00 | 2022.09.27 | 随时赎回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4.32%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康富南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2.09.27 | 2023.6.27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4.5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华安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20,000,000.00 | 2022.09.28 | 2022.12.28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0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证券湖南分公司业务中心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0 | 2022.10.12 | 2023.4.12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25% | 未收回 | 是 | 是 | |||
华安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50,000,000.00 | 2022.10.26 | 2023.1.26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0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华安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20,000,000.00 | 2022.11.17 | 2023.05.17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3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康富南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 | 2022.11.25 | 2022.12.25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2.00% | 29,000.0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康富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 | 2022.11.25 | 2022.12.25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2.00% | 15,450.68 | 未收回 | 是 | 是 |
南路证券营业部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110,000,000.00 | 2022.12.22 | 2023.1.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5% | 77,301.37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康富南路证券营业部 | 非保本浮动型 | 70,000,000.00 | 2022.12.27 | 2023.1.2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5.32% | 48,557.4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70,000,000.00 | 2022.12.29 | 2023.1.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5% | 11,572.61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12.30 | 2023.1.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0% | 4,602.74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2.20 | 2023.1.2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0%-2.50%-2.90% | 37,671.2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1.14 | 2023.1.1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3% | 181,883.5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 | 结构性 | 100,000,000 | 2022.11 | 2023.2.1 | 募集资 | 银行 | 合同约 | 2.85% | 366,986 | 未收回 | 是 | 是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存款 | .00 | .14 | 4 | 金 | 定 | .30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2.21 | 2023.1.2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0% | 38,356.1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2.12.21 | 2023.3.21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85% | 48238.3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00,000,000.00 | 2022.8.23 | 2023.6.7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5% | 1,157,534.25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20,000,000.00 | 2022.8.8 | 2023.8.7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30% | 1,573,150.68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北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28,000,000.00 | 2022.8.5 | 2023.2.6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2.5%-3.7% | 351,956.1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200,000,000.00 | 2022.8.5 | 2023.2.15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0% | 2,595,068.49 | 未收回 | 是 | 是 | ||
申万宏源 | 固定收 | 35,000,000. | 2022.8. | 2023.2.7 | 募集资 | 券商 | 合同约 | 3.30% | 436,684 | 未收回 | 是 | 是 |
证券益阳营业部 | 益类 | 00 | 15 | 金 | 定 | .93 | ||||||||
申万宏源证券益阳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50,000,000.00 | 2022.8.15 | 2023.5.9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30% | 623,835.62 | 未收回 | 是 | 是 | ||
申万宏源证券益阳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45,000,000.00 | 2022.12.12 | 2023.12.12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0% | 297178.11 | 未收回 | 是 | 是 | ||
申万宏源证券益阳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40,000,000.00 | 2022.12.12 | 2023.12.12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0% | 66,630.14 | 未收回 | 是 | 是 | ||
国联证券长沙万家丽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50,000,000.00 | 2022.8.24 | 2023.2.23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2.1%-6.6% | 768,698.6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长沙梅溪湖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14,000,000.00 | 2022.12.15 | 2022.1.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5% | 19,331.51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0,000,000.00 | 2022.12.30 | 随进随出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0% | 356.1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河西先导区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 | 2022.7.26 | 2023.1.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5%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国民生银行河西先导区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 | 2022.7.26 | 2023.1.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3.5% | 21,274.6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浦发银行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2022.12.23 | 2023.1.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75% | 11,506.85 | 未收回 | 是 | 是 |
兴业银行长沙东塘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65,000,000.00 | 2022.7.22 | 2023.4.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4.54% | 17,232.75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49,000,000.00 | 2022.8.24 | 2023.2.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5.6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长沙梅溪湖支行 | 非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 | 2022.12.29 | 2023.2.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3.15% | 1,726.0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华安证券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00,000,000.00 | 2022.8.11 | 2023.08.14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2.5%-4% | 1,264,383.5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00,000,000.00 | 2022.8.15 | 2023.05.15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5% | 1,228,767.12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长沙梅溪湖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2.11.29 | 2023.2.28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2.70% | 118,356.16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长益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50,000,000.00 | 2022.8.17 | 2023.03.07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0% | 1,788,493.15 | 未收回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 | 2022.12.1 | 2023.01.04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3%-2.5%-2.9% | 30,821.92 | 未收回 | 是 | 是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 | 2022.11.25 | 2023.2.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9%/4.00% | 1,175.67 | 未收回 | 是 | 是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 | 结构性存款 | 800,000.00 | 2022.11.25 | 2023.2.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49%/4.00% | 3,156.16 | 未收回 | 是 | 是 |
支行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 | 2022.12.2 | 2023.3.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54%/3.75% | 3,058.9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诚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0.00 | 2022.12.2 | 2023.3.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合同约定 | 1.54%/3.75% | 7,448.63 | 未收回 | 是 | 是 | ||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益阳桃花仑西路证券营业部 | 固定收益类 | 100,000,000.00 | 2022.8.22 | 2023.8.22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20% | 未收回 | 是 | 是 |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固定收益类 | 50,000,000.00 | 2022.8.24 | 2023.5.24 | 募集资金 | 券商 | 合同约定 | 3.50% | 未收回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944,000,000.00 | 865,272,075.47 | 865,272,075.47 | 865,272,075.47 | 777,518,708.34 | 89.86 | 46,620,401.91 | 5.3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599,901,000.00 | 594,238,314.76 | 599,901,000.00 | 599,901,000.00 | 511,557,922.59 | 85.27 | 172,057,939.19 | 28.68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3,102,916,254.85 | 3,069,944,907.29 | 3,069,944,907.29 | 3,069,944,907.29 | 1,459,805,968. 65 | 47.55 | 1,459,805,968. 65 | 47.55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29,310,000.00 | 229,310,000.00 | 223,275,767.45 | 97.37 | 2021年第一季度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详见公司2022年8月5日《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62,200,000.00 | 62,200,000.00 | 53,358,692.90 | 85.79 | 2022 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详见公司2022年8月5日《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7,377,800.76 | 91.26 | 2022 年5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详见公司2022年8月5日《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 |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380,776,800.00 | 380,776,800.00 | 323,506,447.23 | 84.96 | 2021年第二季度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详见公司2022年8月5日《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剩余超募资金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12,985,275.47 | 12,985,275.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可转债资金投向 | |||||||||||||
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579,901,000.00 | 579,901,000.00 | 491,557,922.59 | 84.77 | 2022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详见公司2022年8月5日《金博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定向增发资金投入 | |||||||||||||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1,802,564,607.29 | 1,802,564,607.29 | 888,280,869.84 | 49.28 | 2023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800,351,647.56 | 800,351,700 | 104,496,498.81 | 13.06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500,000,000.00 | 467,028,600.00 | 467,028,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4,046,080.63元,并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768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包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和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使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0,000,000.00元。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488,000,00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部分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金博股份为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实施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并对应增加益阳市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金博研究院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943,407 | 19.88 | 11,629,685 | -847,457 | 10,782,228 | 26,725,635 | 28.41 | ||
1、国家持股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47,457 | 1.06 | 936,996 | -847,457 | 89,539 | 936,996 | 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5,095,950 | 18.82 | 10,692,689 | 10,692,689 | 25,788,639 | 27.4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467,000 | 5.57 | 9,118,536 | 9,118,536 | 13,585,536 | 14.4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628,950 | 13.25 | 1,574,153 | 1,574,153 | 12,203,103 | 12.97 | |||
4、外资持股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4,256,593 | 80.12 | 2,244,382 | 847,457 | 3,091,839 | 67,348,432 | 71.5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4,256,593 | 80.12 | 2,244,382 | 847,457 | 3,091,839 | 67,348,432 | 71.5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4、其他 | - | ||||||||
三、股份总数 | 80,200,000 | 100.00 | 13,874,067 | 13,874,067 | 94,074,067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金博股份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自2022年2月7日开始转股,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46,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160股,公司股本总数80,200,000股增加至80,200,160股。2022年5月18日,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847,457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2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5)。
2022年5月28日,公司将回购股份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之一,并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发的股票,详见公司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金博转债”增加转股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2年7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金博股份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金博转债”共有人民币19,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公司股本总数80,200,160股增加至80,200,188股。截止2022年6月30日,“金博转债”转股累计转股数量226股,其中累计增加公司股本18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38股用于“金博转债”转股,该部分股份不涉及新增股份。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3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有433,124股用于“金博转债”转股,该部分股份不涉及新增股份。
2022年7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金博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7月29日,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49,5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80,200,188股增加至80,549,688股。
2022年8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到92,179,373股。
2022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金博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9月13日,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20,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92,179,373股增加至92,299,373股。
2022年9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金博股份关于“金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4,074,067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定向增发股票1162.9685万股,股权激励行权新增46.95万股、可转债转股
177.4882万股, 总股本由8,020万股增加至9407.4067万股。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847,457 | 847,457 | 0 | 0 | 首发 | 2022年5月18日 |
特定对象 | 0 | 0 | 11,629,685 | 11,629,685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1月30日 |
合计 | 847,457 | 847,457 | 11,629,685 | 11,629,685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7月22日 | 79.25元/股 | 349,500股 | 2022年7月29日 | 349,500股 | 不适用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9月5日 | 39元/股 | 120,000股 | 2022年9月13日 | 120,000股 | 不适用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2年7月28日 | 266.81元/股 | 11,629,685股 | 2023年1月30日 | 11,629,685股 | 不适用 |
人民币普通股 | 1,774,882股 | 1,774,882股 | 不适用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 / | /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349,500股,发行价格为79.25元/股,于2022年7月22日完成归属登记,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20,000股,发行价格为39元/股,于2022年9月5日完成归属登记,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3、2022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2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266.81元/股,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4、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金博股份关于“金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122),因“金博转债”已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决定将赎回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博转债”全部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收市后,累计转股数为2,208,044股,其中433,162股来源于回购账户,“金博转债”转股发行新股1,774,882股。2022年9月26日,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7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以79.25元/股的价格授予81名激励对象共34.95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8,020.00万股变更为8,054.95万股;2022年7月15日,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增加股本人民币1162.9685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217.9185万股; 2022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归属登记手续,以39元/股的价格授予44名激励对象共12万股股份,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9229.9185万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177.4882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9407.4067万股。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294,085.80万元,负债总额为104,977.2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70%;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83,661.67万元,负债总额为84,869.16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41%。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88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3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廖寄乔 | 0 | 10,628,950 | 11.30 | 10,628,950 | 10,628,95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4,553,811 | 4.84 | 2,061,393 | 2,061,393 | 无 | 0 | 其他 | |||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0 | 4,467,000 | 4.75 | 4,467,000 | 4,467,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罗京友 | 未知 | 2,957,824 | 3.14 | 824,556 | 824,55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未知 | 1,724,426 | 1.8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715,230 | 1.8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473,069 | 1.57 | 665,653 | 665,653 | 无 | 0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349,552 | 1.4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1,250,557 | 1.33 | 850,557 | 850,557 | 无 | 0 | 其他 |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1,233,139 | 1.3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492,4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92,418 | ||||||||
罗京友 | 2,133,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3,26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724,426 | 人民币普通股 | 1,724,42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15,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15,23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49,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9,552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33,1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3,139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9,16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9,163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合 | 1,007,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7,193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93,103 | 人民币普通股 | 993,103 |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5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72,534 | 人民币普通股 | 972,534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廖寄乔与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金博股份16.05%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廖寄乔 | 10,628,950 | 2023-05-18 | 0 | 36个月 |
2 | 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467,000 | 2023-05-18 | 0 | 36个月 |
3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61,393 | 2023-01-30 | 0 | 6个月 |
4 | 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36,996 | 2023-01-30 | 0 | 6个月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50,557 | 2023-01-30 | 0 | 6个月 |
6 | 罗京友 | 824,556 | 2023-01-30 | 0 | 6个月 |
7 | 孙素辉 | 749,597 | 2023-01-30 | 0 | 6个月 |
8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9,597 | 2023-01-30 | 0 | 6个月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65,653 | 2023-01-30 | 0 | 6个月 |
10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丰收3号私募基金 | 562,197 | 2023-01-30 | 0 | 6个月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景林景泰丰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62,197 | 2023-01-30 | 0 | 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廖寄乔与益阳荣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金博股份16.05%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相关子公司 | 847,457 | 2022-5-18 | -847,457 | 0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廖寄乔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廖寄乔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首席科学家、核心技术人员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4月26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3.3333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156;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6.6667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325。 |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
已回购数量(股) | 433,162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9月16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17;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9。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回购用途 |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395,512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6.39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12月7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21年6月9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4号)。
2021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本次共发行59,990.1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999,010张(599,901手),按面值发行,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金博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01”,已于2021年8月18日上市交易。
2022 年9月27日,公司发布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编号:2022-122),因“金博转债”已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决定将赎回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博转债”全部赎回。
2022年9月26日,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599,901,000 | 593,807,000 | 6,094,000 | / | 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593,807,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2,208,044 |
累计转股数(股) | 2,208,044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2.75 |
尚未转股额(元) | 6,094,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1.02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2年2月7日 | 270.54元/股 | 2022年1月2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股权激励,公司股本由8,000.00万股变更为8,020.00万股;2021年 度中期利润分配。 |
2022年4月7日 | 270.29元/股 | 2022年3月30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派发2021年度现金红利 |
2022年8月8日 | 269.13元/股 | 2022年8月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7月22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8,020.0188万股变更为8,054.9688万股;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11,629,685股股份已于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8,054.9688万股变更为9,217.9373万股。 |
2022年9月8日 | 268.83元/股 | 2022年9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2年9月5日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9,217.9373万股变更为9,229.9373万股。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不适用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4月21日对公司及“金博转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为:金博股份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博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
根据公司于 2022年9月27日发布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博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编号:2022-122),因“金博转债”已触发提前赎回条件,公司决定将赎回登记日 2022年9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金博转债”全部赎回。2022年9月26日,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中证鹏元评级业务相关制度,经中证鹏元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议,决定终止对金博股份及“金博转债”的跟踪评级,原评级有效期截至 2022年9月30日止,上述评级将不再更新。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如再次触发“金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2022年5月28日,公司将回购股份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来源之一,并优先使用回购库存股转股,不足部分使用新增发的股票,详见公司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金博转债”增加转股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3]10818号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博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博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营业收入确认
营业收入确认
金博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5,013.43万元,较上期增长
8.39%,金博股份境内销售在产品交付
并取得客户出具的验收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在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出口单据时确认收入。因公司营业收入金额重大,收入是否基于真实交易以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
金博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45,013.43万元,较上期增长8.39%,金博股份境内销售在产品交付并取得客户出具的验收结算单时确认收入;境外销售在产品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出口单据时确认收入。因公司营业收入金额重大,收入是否基于真实交易以及是否计入恰当的会 | 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关键条款,分析评价金博股份收入确认政策的适当性,及收入确认政策执行的一贯性;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如收入增长变动分析、毛利率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等,以评价收入增长总体合理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计期间存在固有错报风险,故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
(二十七)收入”及“六、(三十
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计期间存在固有错报风险,故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收入”及“六、(三十七)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4、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验收结算单、销售合同、报关单、海运提单等;核对收入金额与销售合同金额是否匹配、验收结算单日期或报关单、海运提单日期与收入确认期间是否一致; 5、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抽样检查验收结算单、报关单、海运提单等支持性文档,以检查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6、结合应收账款审计,对主要客户交易金额进行询证,以检查主要客户收入确认真实准确性。 |
四、其他信息
金博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金博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金博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进行清算金博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金博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金博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金博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金博股份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国·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 李晓阳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曾文文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一) | 293,774,207.91 | 291,881,403.4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二) | 2,784,057,569.24 | 590,772,489.0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四) | 337,018,571.23 | |
应收账款 | 七、(五) | 430,360,399.80 | 419,426,038.7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六) | 5,978,868.57 | 270,127,832.64 |
预付款项 | 七、(七) | 33,731,428.63 | 14,452,948.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八) | 44,746.02 | 323,491.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九) | 190,701,159.32 | 269,954,896.3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十三) | 218,081,967.97 | 867,992.36 |
流动资产合计 | 4,293,748,918.69 | 1,857,807,092.2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十七) | 67,465,771.58 | 9,973,673.4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十八) | 43,936,440.1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二十一) | 1,226,215,471.55 | 754,352,202.59 |
在建工程 | 七、(二十二) | 727,141,481.81 | 108,968,086.9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七、(二十六) | 239,804,267.45 | 115,806,491.9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三十) | 23,472,172.56 | 34,140,157.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三十一) | 214,832,182.01 | 59,810,265.0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42,867,787.14 | 1,083,050,877.60 | |
资产总计 | 6,836,616,705.83 | 2,940,857,969.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三十二) | 50,000,000.00 | 78,924,588.1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三十五) | 77,078,021.50 | |
应付账款 | 七、(三十六) | 221,246,514.99 | 163,436,060.7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三十八) | 6,816,933.88 | 6,461,727.5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三十九) | 15,917,340.76 | 8,680,707.39 |
应交税费 | 七、(四十) | 1,299,874.23 | 30,502,930.20 |
其他应付款 | 七、(四十一) | 1,235,922.31 | 462,554.78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四十三) | 14,000,000.00 | 2,054,861.1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四十四) | 187,187,653.94 | 102,808,834.21 |
流动负债合计 | 574,782,261.61 | 393,332,264.1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四十 | 214,000,000.00 | 48,000,000.00 |
五) | |||
应付债券 | 567,406,716.9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五十) | 10,960,538.24 | 14,676,989.01 |
递延收益 | 七、(五十一) | 11,157,820.75 | 10,244,419.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三十) | 37,791,011.28 | 16,111,726.5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3,909,370.27 | 656,439,852.22 | |
负债合计 | 848,691,631.88 | 1,049,772,116.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五十三) | 94,074,067.00 | 80,2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37,999,980.4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五十五) | 4,713,217,020.54 | 1,038,299,353.84 |
减:库存股 | 七、(五十六) | 100,038,317.43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五十七) | 10,452,346.2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五十九) | 140,970,855.40 | 85,428,741.54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六十) | 1,124,731,818.70 | 649,157,777.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83,407,790.50 | 1,891,085,853.46 | |
少数股东权益 | 4,517,283.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87,925,073.95 | 1,891,085,853.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36,616,705.83 | 2,940,857,969.85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8,623,860.26 | 258,315,338.0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157,217,048.89 | 402,472,561.6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37,018,571.23 | ||
应收账款 | 430,360,399.80 | 419,426,038.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78,868.57 | 270,127,832.64 | |
预付款项 | 七、(七) | 33,133,014.89 | 14,304,148.42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二) | 44,746.02 | 323,491.2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0,701,159.32 | 269,954,896.3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284,324.17 | 830,188.6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587,361,993.15 | 1,635,754,495.8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三) | 896,911,393.08 | 2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17,776,808.37 | 752,845,123.29 | |
在建工程 | 712,528,310.11 | 108,858,886.2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78,946,162.99 | 100,084,738.9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472,172.56 | 34,140,157.6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2,818,852.01 | 59,810,265.0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32,453,699.12 | 1,305,739,171.17 | |
资产总计 | 6,819,815,692.27 | 2,941,493,666.9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78,924,588.1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5,470,000.00 | ||
应付账款 | 220,556,163.59 | 163,404,100.71 | |
预收款项 |
合同负债 | 6,816,933.88 | 6,461,727.5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950,903.65 | 8,603,092.80 | |
应交税费 | 1,211,575.93 | 30,497,305.64 | |
其他应付款 | 1,235,922.31 | 462,554.7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00,000.00 | 2,054,861.1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7,187,653.94 | 102,808,834.21 | |
流动负债合计 | 571,429,153.30 | 393,217,065.0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14,000,000.00 | 4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567,406,716.97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0,960,538.24 | 14,676,989.01 | |
递延收益 | 11,157,820.75 | 10,244,419.7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4,306,895.83 | 16,111,726.5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0,425,254.82 | 656,439,852.22 | |
负债合计 | 841,854,408.12 | 1,049,656,917.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4,074,067.00 | 80,2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7,999,980.45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713,217,020.54 | 1,038,299,353.84 | |
减:库存股 | 100,038,317.43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0,970,855.40 | 85,428,741.54 | |
未分配利润 | 1,129,737,658.64 | 649,908,673.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977,961,284.15 | 1,891,836,749.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19,815,692.27 | 2,941,493,666.98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450,134,287.03 | 1,337,896,699.1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六十一) | 1,450,134,287.03 | 1,337,896,699.16 |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12,743,236.19 | 784,526,562.7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六十一) | 756,949,653.48 | 571,616,681.3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六十二) | 16,803,265.75 | 7,359,972.14 |
销售费用 | 七、(六十三) | 93,274,894.07 | 61,359,889.27 |
管理费用 | 七、(六十四) | 79,641,174.28 | 71,327,979.60 |
研发费用 | 七、(六十五) | 153,777,469.50 | 64,972,360.77 |
财务费用 | 七、(六十六) | 12,296,779.11 | 7,889,679.64 |
其中:利息费用 | 23,846,395.37 | 8,677,855.53 | |
利息收入 | 8,300,307.72 | 3,080,909.98 | |
加:其他收益 | 七、(六十七) | 260,654,440.47 | 25,310,284.3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六十八) | 11,172,858.47 | 7,748,704.4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57,901.86 | 32,817.0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七十) | 12,453,001.02 | 3,272,489.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七十一) | -2,831,307.02 | -17,254,566.5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七十二) | -11,000,933.19 | -1,150,330.9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07,839,110.59 | 571,296,716.9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七十四) | 13,271,207.01 | 6,164,723.5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七十五) | 1,513,071.75 | 2,866,923.6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9,597,245.85 | 574,594,516.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七十六) | 68,813,767.47 | 73,498,542.7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0,783,478.38 | 501,095,974.0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0,783,478.38 | 501,095,974.0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1,166,194.93 | 501,095,974.0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2,716.5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452,346.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452,346.2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452,346.2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452,346.2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61,235,824.67 | 501,095,974.0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1,618,541.22 | 501,095,974.0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82,716.5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6.45 | 6.2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6.40 | 6.2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四) | 1,449,191,207.43 | 1,337,896,699.1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四) | 756,936,388.94 | 571,616,681.30 |
税金及附加 | 16,155,736.41 | 7,322,840.64 | |
销售费用 | 93,274,894.07 | 61,359,889.27 | |
管理费用 | 75,401,019.24 | 70,057,888.20 | |
研发费用 | 144,307,609.82 | 64,920,506.57 | |
财务费用 | 12,957,851.52 | 7,890,345.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846,395.37 | 8,677,855.53 | |
利息收入 | 7,633,453.85 | 3,077,753.21 | |
加:其他收益 | 260,652,526.47 | 25,310,284.3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五) | 8,245,501.85 | 7,605,210.7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3,027.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26,302.31 | 2,472,561.6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31,307.02 | -17,254,566.5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000,933.19 | -1,150,330.9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12,449,797.85 | 571,711,706.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269,207.01 | 6,164,723.5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13,071.75 | 2,866,923.6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24,205,933.11 | 575,009,506.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68,784,794.52 | 73,498,542.7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5,421,138.59 | 501,510,963.9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5,421,138.59 | 501,510,963.9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55,421,138.59 | 501,510,963.9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3,013,544.92 | 906,515,850.6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833,650.73 | 764,559.7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七十八) | 283,139,356.24 | 32,165,070.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2,986,551.89 | 939,445,481.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8,280,047.90 | 639,965,541.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
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119,404.39 | 99,435,415.0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5,055,811.74 | 79,092,509.8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七十八) | 131,856,253.01 | 54,146,525.3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8,311,517.04 | 872,639,991.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675,034.85 | 66,805,489.4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七十八) | 3,388,598,734.67 | 1,082,529,760.5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00.00 | 284,2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88,608,034.67 | 1,082,814,055.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4,431,522.36 | 640,526,788.3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七十八) | 5,794,851,030.44 | 1,08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99,282,552.80 | 1,720,526,788.3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0,674,518.13 | -637,712,732.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07,303,217.55 | 7,9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0,000,000.00 | 675,661,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七十八) | 42,224,955.55 | 74,201,467.3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9,528,173.10 | 757,812,467.3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8,101,312.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829,146.38 | 40,354,355.7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七十八) | 201,695,233.57 | 1,68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625,692.75 | 42,034,355.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12,902,480.35 | 715,778,111.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89,807.43 | -313,217.4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2,804.50 | 144,557,650.8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881,403.41 | 147,323,752.5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774,207.91 | 291,881,403.41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2,067,643.05 | 906,515,850.6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833,650.73 | 764,559.7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2,468,588.37 | 32,161,914.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71,369,882.15 | 939,442,324.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45,026,573.01 | 639,824,026.7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9,201,585.57 | 98,739,377.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3,637,321.23 | 79,055,378.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0,388,208.42 | 53,807,192.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8,253,688.23 | 871,425,975.6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3,116,193.92 | 68,016,348.7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78,660,398.14 | 1,081,919,083.8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300.00 | 284,2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78,669,698.14 | 1,082,203,378.8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2,468,605.63 | 624,491,696.5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12,001,052.00 | 1,13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34,469,657.63 | 1,754,491,696.5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5,799,959.49 | -672,288,317.6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02,403,217.55 | 7,9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0,000,000.00 | 675,661,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24,955.55 | 74,201,467.3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54,628,173.10 | 757,812,467.3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8,101,312.8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829,146.38 | 40,354,355.7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695,233.57 | 1,68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6,625,692.75 | 42,034,355.7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08,002,480.35 | 715,778,111.6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989,807.43 | -313,217.4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691,477.79 | 111,192,925.2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8,315,338.05 | 147,122,412.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8,623,860.26 | 258,315,338.05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200,000.00 | 37,999,980.45 | 1,038,299,353.84 | 85,428,741.54 | 649,157,777.63 | 1,891,085,853.46 | 1,891,085,853.4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200,000.00 | 37,999,980.45 | 1,038,299,353.84 | 85,428,741.54 | 649,157,777.63 | 1,891,085,853.46 | 1,891,085,853.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874,067.00 | -37,999,980.45 | 3,674,917,666.70 | 100,038,317.43 | 10,452,346.29 | 55,542,113.86 | 475,574,041.07 | 4,092,321,937.04 | 4,517,283.45 | 4,096,839,220.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452,346.29 | 551,166,194.93 | 561,618,541.22 | -382,716 | 561,235,824.67 |
.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874,067.00 | -37,999,980.45 | 3,674,917,666.70 | 100,038,317.43 | 3,550,753,435.82 | 4,900,000.00 | 3,555,653,435.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099,185.00 | 3,090,223,597.29 | 3,102,322,782.29 | 4,900,000.00 | 3,107,222,782.2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74,882.00 | -37,999,980.45 | 513,755,607.95 | -99,978,200.00 | 577,508,709.50 | 577,508,709.5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4,908,171.56 | 74,908,171.56 | 74,908,171.56 | ||||||||||||
4.其他 | -3,969,710.10 | 200,016,517.43 | -203,986,227.53 | -203,986,227.53 | |||||||||||
(三)利润分配 | 55,542,113.86 | -75,592,153.86 | -20,050,040.00 | -20,050,04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542,113.86 | -55,542,113.8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50,040.00 | -20,050,040.00 | -20,050,04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4,074,067.00 | 4,713,217,020.54 | 100,038,317.43 | 10,452,346.29 | 140,970,855.40 | 1,124,731,818.70 | 5,983,407,790.50 | 4,517,283.45 | 5,987,925,073.95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 其他综合 | 专 | 盈余公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 | 小计 |
本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股 | 收益 | 项储备 | 积 | 风险准备 | 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000,000.00 | 939,080,451.56 | 35,277,645.15 | 238,312,899.97 | 1,292,670,996.68 | 1,292,670,996.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939,080,451.56 | 35,277,645.15 | 238,312,899.97 | 1,292,670,996.68 | 1,292,670,996.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 | 37,999,980.45 | 99,218,902.28 | 50,151,096.39 | 410,844,877.66 | 598,414,856.78 | 598,414,856.7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1,095,974.05 | 501,095,974.05 | 501,095,974.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 | 37,999,980.45 | 99,218,902.28 | 137,418,882.73 | 137,418,882.7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 | 7,750,000.00 | 7,950,000.00 | 7,9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7,999,980.45 | 37,999,980.45 | 37,999,980.45 | ||||||||||||
3.股份支 | 68,335,20 | 68,335,20 | 68,335,206 |
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60 | 6.60 | .60 | ||||||||||||
4.其他 | 23,133,695.68 | 23,133,695.68 | 23,133,695.68 | ||||||||||||
(三)利润分配 | 50,151,096.39 | -90,251,096.39 | -40,100,000.00 | -40,1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151,096.39 | -50,151,096.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100,000.00 | -40,100,000.00 | -40,1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
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200,000.00 | 37,999,980.45 | 1,038,299,353.84 | 85,428,741.54 | 649,157,777.63 | 1,891,085,853.46 | 1,891,085,853.46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200,000.00 | 37,999,980.45 | 1,038,299,353.84 | 85,428,741.54 | 649,908,673.91 | 1,891,836,749.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200,000.00 | 37,999,980.45 | 1,038,299,353.84 | 85,428,741.54 | 649,908,673.91 | 1,891,836,749.7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874,067.00 | -37,999,980.45 | 3,674,917,666.70 | 100,038,317.43 | 55,542,113.86 | 479,828,984.73 | 4,086,124,534.4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5,421,138.59 | 555,421,138.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874,067.00 | -37,999,980.45 | 3,674,917,666.70 | 100,038,317.43 | 3,550,753,435.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099,185.00 | 3,090,223,597.29 | 3,102,322,782.2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774,882.00 | -37,999,980.45 | 513,755,607.95 | -99,978,200.00 | 577,508,709.5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4,908,171.56 | 74,908,171.56 | |||||||||
4.其他 | -3,969,710.10 | 200,016,517.43 | -203,986,227.53 | ||||||||
(三)利润分配 | 55,542,113.86 | -75,592,153.86 | -20,050,04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542,113.86 | -55,542,113.8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50,040.00 | -20,050,04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4,074,067.00 | 4,713,217,020.54 | 100,038,317.43 | 140,970,855.40 | 1,129,737,658.64 | 5,977,961,284.15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0,000,000.00 | 939,080,451.56 | 35,277,645.15 | 238,648,806.37 | 1,293,006,903.0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939,080,451.56 | 35,277,645.15 | 238,648,806.37 | 1,293,006,903.0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0,000.00 | 37,999,980.45 | 99,218,902.28 | 50,151,096.39 | 411,259,867.54 | 598,829,846.6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1,510 | 501,510 |
,963.93 | ,963.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00,000.00 | 37,999,980.45 | 99,218,902.28 | 137,418,882.7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00,000.00 | 7,750,000.00 | 7,9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7,999,980.45 | 37,999,980.4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8,335,206.60 | 68,335,206.60 | |||||||||
4.其他 | 23,133,695.68 | 23,133,695.68 | |||||||||
(三)利润分配 | 50,151,096.39 | -90,251,096.39 | -40,1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151,096.39 | -50,151,096.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100,000.00 | -40,1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200,000.00 | 37,999,980.45 | 1,038,299,353.84 | 85,428,741.54 | 649,908,673.91 | 1,891,836,749.74 |
公司负责人:王冰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子嫄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子嫄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成立、股改及上市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湖南金博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博科技”)整体变更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金博科技的前身为湖南博云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高科”),由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廖寄乔、熊翔和蒋辉珍于2005年6月6日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0万元,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65.00%,廖寄乔持股12.00%,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剩余股权。2015年11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15年9月30日作为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将金博科技整体变更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116,512,619.43元,折合股份5,000万股,净资产超出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9月,公司增资770.00万元,其中廖寄乔认缴570.00万元、益阳博程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20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770.00万元。
2018年4月,公司增资230.00万元,由股东廖寄乔认缴,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00.00万元。
2019年9月,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及批文、2020年4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9号文的核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
2021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登记手续,以39.75元/股的价格授予49名激励对象共20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更为80,200,000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自2022年2月7日开始转股,截止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共有人民币46,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160股,公司总股本由80,200,000股变更为80,200,160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金博转债”共有人民币19,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66股,其中38股来源于回购账户,公司总股本由80,200,160股变更为80,200,188股。
2022年7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以79.25元/股的价格授予81名激励对象共34.95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80,200,188股变更为80,549,688股。
2022年8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629,685股,发行价格为266.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10,291.63万元,公司总股本由80,549,688股变更为92,179,373股。
2022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登记手续,以39元/股的价格授予44名激励对象共12万股股份,股份来源为定向增发,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登记使公司总股本由92,179,373股变更为92,299,373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博转债”的转股期为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2日,自2022年7月1日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金博转债”共有人民币593,742,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为2,207,818股,其中1,774,694股为新增股份,公司总股本由92,299,373股变更为94,074,067股。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074,067.00元,股本为 94,074,067股。
(二)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总部地址和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地址和住所:益阳市迎宾西路2号;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774485857L;注册资本:94,074,067.00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冰泉。
公司经营范围:碳纤维材料及先进复合材料和粉末冶金材料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服务;公司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及本企业生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除外);光伏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先进碳基复合材料及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现阶段聚焦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的销售。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公司将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价自本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基于下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与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内部往来后编制而成。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在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年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
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
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附注“九、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如果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2、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按照“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处理。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中的原材料、周转材料取得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存货中产成品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计提方法如下:
在产品:在产品为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原材料:库龄1-6个月的原材料,公司持有的目的为生产产成品,按照与在产品一致的计算方法计算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库龄7-12个月及1年以上的原材料,公司考虑投入生产及变现的可能性,分别按期末余额的50%及0确定可变现净值,并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公司产品大多为定制产品,从接受订单到生产到发货实现销售的时间间隔为3-5个月,存货周转天数亦在半年左右,因此库龄7-12个月的产成品存在跌价的可能性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账面成本的50%估计可变现净值,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库龄为1年以上的产成品基本无利用价值,公司将1年以上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确定为0,并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七条,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的发出商品,为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约定,发至客户指定的收货地点的产成品,相关合同或订单已约定了产品的销售价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的可变现净值通常高于存货成本,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领用时一次全转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
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及其他等。
2、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提取折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折旧按预计的使用年限,以分类或单项折旧率按月计算,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以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后的金额作为应计折旧额。对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旧并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修理与维护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重大改建、扩建、改良及装修等发生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予以资本化;重大改建、扩建及改良等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直线法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期间内计提折旧;装修支出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间内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年末如果出现了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年末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较高者确定。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5 | 2.38-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分为自营建造工程和出包建造工程两类。
1、在建工程的计价
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建造的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原按暂估价值计提的折旧额不再追溯调整。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会计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与软件,无形资产取得时按成本计价,年末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计入损益,摊销方法以反映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确定。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本公司尚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按下列标准进行估计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为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本公司通过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参考历史经验、或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等方法,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于每个会计期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摊销。
4、划分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的具体标准
(1)首先,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
(2)其次,本公司根据上述划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的标准,归集相应阶段的支出。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服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 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综合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使用寿命和折现率等因素。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
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预计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以及重组义务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等。
如发生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本公司根据最近三年实际发生的售后服务费合计与对应三年收入合计的比例乘以当期收入金额预提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费。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碳/碳复合材料及产品的销售。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1)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
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2)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境内销售:在产品交付并取得客户出具的验收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境外销售:在产品报关出口并取得出口单据之后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1)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2)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4)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
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本公司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 | 按财会〔2021)35号规定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 按财会〔2022〕31号规定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1)解释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2)解释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本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本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3)解释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本解释规定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2022年1月1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且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2)解释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对于2022年1月1日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本解释规定的上述交易,未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2年2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规格型号为34000L及以上的气相沉积炉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目前的5年调整为10年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2022年1月1日起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导致减少2022年度的固定资产折旧额36,616,117.92元,假设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2022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36,616,117.92元,增加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净利润31,123,700.23元。 |
其他说明无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增值额 | 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 | 1.2 |
土地使用税 | 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土地面积 | 6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25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为GR202143000397,有效期三年,故公司2022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税〔2021〕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公司2022年度享受按研发费用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税〔2021〕6号《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和财税〔2018〕54号《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且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公司按该优惠政策对2022年度1-9月购入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10-11月所有购入的设备、器具一次性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314.66 | 21,412.92 |
银行存款 | 293,568,011.29 | 291,859,990.49 |
其他货币资金 | 161,881.96 | |
合计 | 293,774,207.91 | 291,881,403.4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84,057,569.24 | 590,772,489.03 |
其中: | ||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 | 2,784,057,569.24 | 590,772,489.03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2,784,057,569.24 | 590,772,489.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92,097,051.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44,921,520.23 | |
合计 | 337,018,571.2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2,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2,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87,121,714.79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87,121,714.7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0 | 0 | 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9,382,861.77 | 100.00 | 2,364,290.54 | 0.70 | 337,018,571.23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92,097,051.00 | 86.07 | 292,097,051.00 | |||||||
商业承兑汇票 | 47,285,810.77 | 13.93 | 2,364,290.54 | 5.00 | 44,921,520.23 | |||||
合计 | 339,382,861.77 | 100 | 2,364,290.54 | 337,018,571.23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2,364,290.54 | 2,364,290.54 | |||
合计 | 2,364,290.54 | 2,364,290.5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52,533,387.58 | |
1年以内小计 | 452,533,387.58 |
1至2年 | 523,449.79 |
2至3年 | 67,397.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114.27 |
4至5年 | 194,533.23 |
合计 | 453,324,882.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4,120.69 | 0.06 | 264,120.69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3,324,882.71 | 100 | 22,964,482.91 | 5.07 | 430,360,399.80 | 442,024,420.59 | 99.94 | 22,598,381.80 | 5.11 | 419,426,038.79 |
其中: | ||||||||||
合计 | 453,324,882.71 | / | 22,964,482.91 | / | 430,360,399.80 | 442,288,541.28 | / | 22,862,502.49 | / | 419,426,038.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52,533,387.58 | 22,626,669.38 | 5 |
1-2年(含2年) | 523,449.79 | 104,689.96 | 20 |
2-3年(含3年) | 67,397.84 | 33,698.92 | 50 |
3-4年(含4年) | 6,114.27 | 4,891.42 | 80 |
4年以上 | 194,533.23 | 194,533.23 | 100 |
合计 | 453,324,882.71 | 22,964,482.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264,120.69 | 264,120.69 | ||||
组合计提 | 22,598,381.80 | 465,897.81 | 99,796.70 | 22,964,482.91 | ||
合计 | 22,862,502.49 | 465,897.81 | 363,917.39 | 22,964,482.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63,917.3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2,170,801.00 | 18.07 | 4,108,540.05 |
客户二 | 37,789,210.00 | 8.31 | 1,889,460.50 |
客户三 | 31,299,380.00 | 6.88 | 1,564,969.00 |
客户四 | 29,666,440.00 | 6.53 | 1,483,322.00 |
客户五 | 28,865,232.57 | 6.35 | 1,443,261.63 |
合计 | 209,791,063.57 | 46.14 | 10,489,553.1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5,978,868.57 | 270,127,832.64 |
合计 | 5,978,868.57 | 270,127,832.6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3,690,395.62 | 99.88 | 14,406,863.29 | 99.68 |
1至2年 | 3,563.01 | 0.01 | 46,085.13 | 0.32 |
2至3年 | 37,470.00 | 0.11 | 0 | 0 |
3年以上 | ||||
合计 | 33,731,428.63 | 100.00 | 14,452,948.4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7,627,380.96 | 22.61 |
供应商二 | 6,652,800.00 | 19.72 |
供应商三 | 5,914,989.14 | 17.54 |
供应商四 | 2,862,386.40 | 8.49 |
供应商五 | 1,541,620.90 | 4.57 |
合计 | 24,599,177.40 | 72.93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4,746.02 | 323,491.24 |
合计 | 44,746.02 | 323,491.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4,469.50 | |
1年以内小计 | 14,469.50 |
1至2年 | 20,000.00 |
2至3年 | 3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4,469.50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及其他 | 64,469.50 | 91,539.50 |
代扣代缴员工保险 | 250,556.55 | |
合计 | 64,469.50 | 342,096.0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8,604.81 | 18,604.81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18.67 | 1,118.6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9,723.48 | 19,723.4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18,604.81 | 1,118.67 | 19,723.48 | |||
合计 | 18,604.81 | 1,118.67 | 19,723.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备用金及其他 | 30,000.00 | 2-3年 | 46.53 | 15,000.00 |
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备用金及其他 | 20,000.00 | 1-2年 | 31.02 | 4,000.00 |
宛英花 | 备用金及其他 | 14,469.50 | 1年以内 | 22.45 | 723.48 |
合计 | / | 64,469.50 | / | 100.00 | 19,723.48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3,956,270.62 | 63,956,270.62 | 129,090,465.78 | 129,090,465.78 | ||
在产品 | 53,998,547.15 | 53,998,547.15 | 51,660,889.01 | 51,660,889.01 | ||
库存商品 | 71,737,336.47 | 11,353,301.56 | 60,384,034.91 | 63,769,555.46 | 1,150,330.90 | 62,619,224.56 |
周转材料 | 5,461,400.86 | 5,461,400.86 | 6,050,757.92 | 6,050,757.92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发出商品 | 6,900,905.78 | 6,900,905.78 | 20,533,559.09 | 20,533,559.09 | ||
合计 | 202,054,460.88 | 11,353,301.56 | 190,701,159.32 | 271,105,227.26 | 1,150,330.90 | 269,954,896.3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150,330.90 | 11,000,933.19 | 797,962.53 | 11,353,301.56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150,330.90 | 11,000,933.19 | 797,962.53 | 11,353,301.56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短期保本保息理财产品 | 151,775,821.92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35,238,894.29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31,067,251.76 | 37,803.69 |
定向增发直接相关费用 | 830,188.67 | |
合计 | 218,081,967.97 | 867,992.36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 | 9,973,673.44 | -130,210.71 | 9,843,462.73 | ||||||||
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000,000.00 | -34,348.76 | 51,965,651.24 | ||||||||
湖南金博晶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50,000.00 | 5,617.19 | 3,555,617.19 | ||||||||
益阳高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 | 763.89 | 2,000,763.89 | ||||||||
湖南博泰金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 | 276.53 | 100,276.53 | ||||||||
小计 | 9,973,673.44 | 57,650,000.00 | -157,901.86 | 67,465,771.58 |
合计 | 9,973,673.44 | 57,650,000.00 | -157,901.86 | 67,465,771.58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43,936,440.18 | |
合计 | 43,936,440.18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13,936,461.74 | |||||
13,936,461.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由于公司对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是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注2:子公司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将所持有的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出借股份数量为585.96万股,累计获取投资收益652,706.88元。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26,215,471.55 | 754,352,202.5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226,215,471.55 | 754,352,202.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1,874,663.06 | 495,463,965.18 | 5,469,566.99 | 2,586,678.95 | 875,394,874.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0,612,258.15 | 328,073,175.20 | 477,194.70 | 309,173.01 | 539,471,801.06 |
(1)购置 | 477,194.70 | 213,801.31 | 690,996.01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0,612,258.15 | 328,073,175.20 | 95,371.70 | 538,780,805.0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7,398.04 | 597,398.04 | |||
(1)处置或报废 | 597,398.04 | 597,398.04 | |||
4.期末余额 | 582,486,921.21 | 822,939,742.34 | 5,946,761.69 | 2,895,851.96 | 1,414,269,277.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 | 20,694,491.99 | 96,256,785.62 | 2,650,338.91 | 1,441,055.07 | 121,042,671.59 |
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09,256.01 | 52,532,389.23 | 986,230.93 | 308,334.50 | 67,436,210.67 |
(1)计提 | 13,609,256.01 | 52,532,389.23 | 986,230.93 | 308,334.50 | 67,436,210.6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5,076.61 | 425,076.61 | |||
(1)处置或报废 | 425,076.61 | 425,076.61 | |||
4.期末余额 | 34,303,748.00 | 148,364,098.24 | 3,636,569.84 | 1,749,389.57 | 188,053,805.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48,183,173.21 | 674,575,644.10 | 2,310,191.85 | 1,146,462.39 | 1,226,215,471.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1,180,171.07 | 399,207,179.56 | 2,819,228.08 | 1,145,623.88 | 754,352,202.59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热处理车间 | 60,199,236.71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27,141,481.81 | 108,968,086.9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27,141,481.81 | 108,968,086.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383,043,096.38 | 383,043,096.38 | ||||
在安装设备 | 328,078,096.49 | 328,078,096.49 | 3,769,028.09 | 3,769,028.09 |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10,201,141.48 | 10,201,141.48 | ||||
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 | 2,871,170.32 | 2,871,170.32 |
其他基建工程 | 2,947,977.14 | 2,947,977.14 | 84,905.66 | 84,905.66 | ||
热场复合材料产能建设项目 | 105,114,153.18 | 105,114,153.18 | ||||
合计 | 727,141,481.81 | 727,141,481.81 | 108,968,086.93 | 108,968,086.9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1,453,991,700.00 | 443,789,685.90 | 60,746,589.52 | 383,043,096.38 | 30.52 | 30.52 | 募集资金 | |||||
在安装设备 | 3,769,028.09 | 652,477,615.30 | 328,168,546.90 | 328,078,096.49 |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 30,000,000.00 | 10,201,141.48 | 10,201,141.48 | 34.00 | 34.00 | 募集资金 | ||||||
锂电池负极材料碳粉项目 | 2,871,170.32 | 2,871,170.32 | ||||||||||
其他基建工程 | 84,905.66 | 2,863,071.48 | 2,947,977.14 | |||||||||
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181,614,899.79 | 1,408,129.73 | 1,408,129.73 | 100 | 100 | 募集资金 | ||||||
热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 281,787,227.44 | 105,114,153.18 | 43,343,385.72 | 148,457,538.90 | 100 | 100 | 3,012,690.00 | 募集资金 | ||||
合计 | 1,947,393,827.23 | 108,968,086.93 | 1,156,954,199.93 | 538,780,805.05 | 727,141,481.81 | / | / | 3,012,690.00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7,798,861.37 | 717,746.73 | 118,516,608.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803,969.93 | 960,813.15 | 127,764,783.08 | ||
(1)购置 | 126,803,969.93 | 960,813.15 | 127,764,783.08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44,602,831.30 | 1,678,559.88 | 246,281,391.1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58,895.15 | 151,220.99 | 2,710,116.1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38,170.52 | 228,837.07 | 3,767,007.59 | ||
(1)计提 | 3,538,170.52 | 228,837.07 | 3,767,007.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097,065.67 | 380,058.06 | 6,477,123.7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8,505,765.63 | 1,298,501.82 | 239,804,267.4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5,239,966.22 | 566,525.74 | 115,806,491.9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资产减值准备 | 36,701,798.49 | 5,505,269.77 | 24,031,438.20 | 3,604,715.7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预计负债 | 10,960,538.24 | 1,644,080.74 | 14,676,989.01 | 2,201,548.35 |
递延收益 | 11,157,820.75 | 1,673,673.11 | 10,244,419.71 | 1,536,662.96 |
股份支付 | 97,660,992.92 | 14,649,148.94 | 170,492,511.11 | 25,573,876.66 |
可转债确认利息 | 8,155,692.66 | 1,223,353.90 | ||
合计 | 156,481,150.40 | 23,472,172.56 | 227,601,050.69 | 34,140,157.6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936,461.74 | 3,484,115.45 | ||
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 | 228,712,638.87 | 34,306,895.83 | 107,411,510.20 | 16,111,726.53 |
合计 | 242,649,100.61 | 37,791,011.28 | 107,411,510.20 | 16,111,726.5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6,648,559.85 | 790,511.14 |
合计 | 6,648,559.85 | 790,511.1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度 | 335,906.40 | 335,906.40 | |
2026年度 | 1,214,418.76 | 454,604.74 | |
2027年度 | 5,098,234.69 | ||
合计 | 6,648,559.85 | 790,511.1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184,132,869.64 | 184,132,869.64 | 16,012,067.53 | 16,012,067.53 | ||
预付购房款 | 30,699,312.37 | 30,699,312.37 | 43,798,197.55 | 43,798,197.55 | ||
合计 | 214,832,182.01 | 214,832,182.01 | 59,810,265.08 | 59,810,265.08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30,034,833.33 |
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48,889,754.86 | |
合计 | 50,000,000.00 | 78,924,588.1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08,021.50 | |
信用证 | 56,470,000.00 | |
合计 | 77,078,021.5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注:2022年3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长沙分行”)与本公司签订了《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安排招行长沙分行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本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基于该《票据池业务授信协议》提供的授信额度。为担保本公司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行长沙分行的所有债务能得到及时足额偿还,2022年9月,招行长沙分行与本公司签订《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以其合法持有并经招行长沙分行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证金、存单作为质物。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质押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200万元,在该行的应付票据金额为20,608,021.5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3,362,977.76 | 22,211,465.09 |
工程设备款 | 198,522,193.66 | 130,236,179.80 |
燃料动力费 | 598,800.00 | 5,212,438.25 |
其他 | 8,762,543.57 | 5,775,977.57 |
合计 | 221,246,514.99 | 163,436,060.7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收取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 6,816,933.88 | 6,461,727.58 |
合计 | 6,816,933.88 | 6,461,727.5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680,707.39 | 97,335,382.56 | 90,098,749.19 | 15,917,340.7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80,923.74 | 3,880,923.74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8,680,707.39 | 101,216,306.30 | 93,979,672.93 | 15,917,340.7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611,386.87 | 87,124,850.30 | 79,839,549.48 | 15,896,687.69 |
二、职工福利费 | 69,320.52 | 6,038,980.97 | 6,092,401.49 | 15,900.00 |
三、社会保险费 | 2,172,958.41 | 2,172,958.4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48,760.57 | 1,948,760.57 | ||
工伤保险费 | 224,197.84 | 224,197.84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915,270.00 | 1,915,270.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3,322.88 | 78,569.81 | 4,753.07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8,680,707.39 | 97,335,382.56 | 90,098,749.19 | 15,917,340.7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10,595.87 | 3,710,595.87 | ||
2、失业保险费 | 170,327.87 | 170,327.87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880,923.74 | 3,880,923.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967,715.93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5,738.35 | 27,122,085.96 |
个人所得税 | 1,273,396.85 | 413,128.3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
印花税 | 138.21 | |
其他 | 600.82 | |
合计 | 1,299,874.23 | 30,502,930.20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35,922.31 | 462,554.78 |
合计 | 1,235,922.31 | 462,554.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扣代缴五险一金 | 16,198.49 | 224.00 |
其他 | 1,219,723.82 | 462,330.78 |
合计 | 1,235,922.31 | 462,554.7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4,000,000.00 | 2,054,861.1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14,000,000.00 | 2,054,861.1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187,121,714.79 | 101,968,809.62 |
待转销项税额 | 65,939.15 | 840,024.59 |
合计 | 187,187,653.94 | 102,808,834.2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信用借款 | 214,000,000.00 | 48,000,000.00 |
合计 | 214,000,000.00 | 48,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567,406,716.97 | |
合计 | 567,406,716.97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00 | 2021年7月23日 | 2021年7 月23日至2027年7月22日 | 599,901,000.00 | 567,406,716.97 | 1,732,730.40 | 30,768,865.43 | 6,101,312.80 | ||
合计 | / | / | / | 599,901,000.00 | 567,406,716.97 | 1,732,730.40 | 30,768,865.43 | 6,101,312.80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六年期品种,基本发行规模为599,901,000.00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5,999,010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0.5%-
2.8%,第一年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40%、第六年
2.80%。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入负债部分公允价值为556,238,334.31元,计入权益部分公允价值为37,999,980.45元,合计594,238,314.76元。本期按面值计提利息1,732,730.40元,按实际利率计提利息17,844,061.66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2月7日至2027年7月22日。
自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金博转债”提前赎回条件。截至赎回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收市后,“金博转债”余额为人民币 6,094,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1.02%;赎回兑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6,101,312.80元,赎回款发放日为2022年9月26日。累计共有593,807,000.00 元“金博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为2,208,044股。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预提售后服务费 | 14,676,989.01 | 10,960,538.24 | 产品售后服务 |
合计 | 14,676,989.01 | 10,960,538.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244,419.71 | 3,600,000.00 | 2,686,598.96 | 11,157,820.75 | |
合计 | 10,244,419.71 | 3,600,000.00 | 2,686,598.96 | 11,157,820.7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0,200,000 | 13,874,067 | 13,874,067 | 94,074,067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拆分的权益部分 | 5,999,010.00 | 37,999,980.45 | 5,999,010.00 | 37,999,980.45 | ||||
合计 | 5,999,010.00 | 37,999,980.45 | 5,999,010.00 | 37,999,980.45 |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50,543,997.38 | 3,659,215,542.32 | 4,609,759,539.70 | |
其他资本公积 | 87,755,356.46 | 70,938,461.46 | 55,236,337.08 | 103,457,480.84 |
合计 | 1,038,299,353.84 | 3,730,154,003.78 | 55,236,337.08 | 4,713,217,020.5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期股本溢价增加是由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行权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行权增加股本溢价31,908,375.00元,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55,236,337.08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增加股本溢价3,058,315,222.29元,部分可转债转股增加股本溢价513,755,607.95元;注2: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主要是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等待期内计入资本公积的摊销费用、本期行权部分税前可抵扣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净增加额以及本期预计未来期间税前可抵扣金额超过等待期内确认的成本费用净减少额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金额合计70,938,461.46元;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是因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金额55,236,337.0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票回购 | 200,016,517.43 | 99,978,200.00 | 100,038,317.43 | |
合计 | 200,016,517.43 | 99,978,200.00 | 100,038,317.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库存股本期增加是因为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28,674股,占公司总股本94,074,067股的比例为0.8809%,,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16,517.43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433,162股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395,512股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注2:本期减少是因为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博转债”使用库存股转股433,162股,故结转相应的库存股成本99,978,200.00元。
57、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5,428,741.54 | 55,542,113.86 | 140,970,855.4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85,428,741.54 | 55,542,113.86 | 140,970,855.4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649,157,777.63 | 238,312,899.9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0 | 0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649,157,777.63 | 238,312,899.9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51,166,194.93 | 501,095,974.0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5,542,113.86 | 50,151,096.3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050,040.00 | 40,1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24,731,818.70 | 649,157,777.6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49,212,917.16 | 756,949,653.48 | 1,337,704,844.29 | 571,564,026.43 |
其他业务 | 921,369.87 | 191,854.87 | 52,654.87 | |
合计 | 1,450,134,287.03 | 756,949,653.48 | 1,337,896,699.16 | 571,616,681.3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产品 | 1,431,852,472.28 |
真空热处理领域产品 | 14,804,843.45 |
多晶铸锭炉热场系统产品 | 654,989.35 |
其他产品 | 1,900,612.0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512,612,349.58 |
西北地区 | 263,517,427.49 |
华中地区 | 212,767,103.85 |
华东地区 | 177,419,995.59 |
西南地区 | 125,035,055.01 |
华南地区 | 95,308,558.20 |
境外地区 | 56,205,771.74 |
东北地区 | 6,346,655.70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热场系统系列产品 | 1,447,312,305.08 |
其他 | 1,900,612.08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449,212,917.16 |
合计 | 1,449,212,917.1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93,575.28 | 2,114,320.26 |
教育费附加 | 3,352,553.78 | 1,463,284.50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3,269,311.03 | 1,313,495.70 |
土地使用税 | 3,155,763.02 | 1,214,408.49 |
车船使用税 |
印花税 | 931,707.45 | 539,894.20 |
水利建设基金 | 1,382,535.76 | 700,653.96 |
环境保护税 | 17,819.43 | 13,915.03 |
合计 | 16,803,265.75 | 7,359,972.14 |
其他说明:
无
62、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服务费 | 36,409,779.58 | 18,192,785.88 |
保险费 | 25,512,242.46 | 13,059,254.72 |
包装费 | 9,497,070.15 | 7,383,234.93 |
职工薪酬 | 9,027,920.91 | 10,361,249.07 |
股份支付 | 8,901,233.38 | 7,824,758.04 |
业务招待费 | 1,711,921.92 | 1,518,495.42 |
差旅费 | 247,232.50 | 255,459.89 |
其他 | 1,967,493.17 | 2,764,651.32 |
合计 | 93,274,894.07 | 61,359,889.27 |
其他说明:
无
63、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支付 | 29,051,193.07 | 30,149,425.17 |
职工薪酬 | 20,750,117.96 | 23,644,335.67 |
折旧及摊销 | 10,919,068.24 | 4,255,891.01 |
办公差旅费 | 5,838,876.11 | 5,514,212.60 |
维护维修费 | 4,548,411.44 | 976,952.66 |
业务招待费 | 3,681,934.08 | 2,579,257.91 |
中介服务费 | 2,319,689.53 | 3,542,125.40 |
其他 | 2,531,883.85 | 665,779.18 |
合计 | 79,641,174.28 | 71,327,979.60 |
其他说明:
无
64、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62,235,673.50 | 14,424,966.63 |
燃料动力费 | 37,411,283.53 | 9,806,077.71 |
职工薪酬 | 21,674,858.39 | 14,803,372.94 |
股份支付 | 18,256,301.10 | 18,887,932.29 |
折旧费 | 9,902,965.77 | 4,516,056.92 |
其他 | 4,296,387.21 | 2,533,954.28 |
合计 | 153,777,469.50 | 64,972,360.77 |
其他说明:
无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3,846,395.37 | 8,677,855.53 |
减:利息收入 | 8,300,307.72 | 3,080,909.98 |
手续费 | 204,997.84 | 53,516.62 |
汇兑损失 | -4,989,807.43 | 313,217.47 |
其他 | 1,535,501.05 | 1,926,000.00 |
合计 | 12,296,779.11 | 7,889,679.64 |
其他说明:
无
66、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高新区管委会扶持资金 | 140,657,600.00 | |
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2022年第一批产业扶持资金 | 59,950,100.00 | |
高新区财政局2022年中央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8,010,000.00 | |
高新区经合局2022年度区级财源建设资金 | 12,737,100.00 | |
益阳市财政局2021年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4,223,500.00 | |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 | 3,693,600.00 | |
高新区财政局税收增量奖补资金 | 3,218,700.00 | 180,000.00 |
工业用地建设项目投入补贴 | 2,536,599.96 | 2,536,599.96 |
高新区财政局天然气差价补贴 | 2,475,975.67 | |
高新区财政局、经合局2021年度第二批区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
高新区财政局2022年湖南省第三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款 | 1,000,000.00 | |
高新区财政局2021年企业高效及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 | 511,400.00 | |
高新区财政局2021年产业专项资金 | 200,000.00 | |
稳岗补贴 | 135,365.84 | 23,037.43 |
2019年技术设备投资补助资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益阳市财政局、科技局2021年科技奖励性后补助资金 | 100,000.00 |
2021年技术设备投资补助 | 49,999.00 | 4,247.00 |
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 | 53,500.00 | |
新型工业化考核奖励资金 | 42,000.00 | |
研发奖补资金 | 6,680,400.00 | |
益阳市高新区产科局扶持资金 | 4,690,000.00 | |
专利资助费 | 4,000.00 | |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集中支付资金 | 11,030,000.00 | |
技能培训补贴 | 1,000.00 | 20,000.00 |
合计 | 260,654,440.47 | 25,310,284.39 |
其他说明:
无
67、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57,901.86 | 32,817.0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352,876.90 | 16,029,760.5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 | -2,893,451.95 | -8,313,873.12 |
其他 | 871,335.38 | |
合计 | 11,172,858.47 | 7,748,704.48 |
其他说明:
无
68、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453,001.02 | 3,272,489.03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453,001.02 | 3,272,489.0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2,453,001.02 | 3,272,489.03 |
其他说明:
无70、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64,290.54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65,897.81 | -17,237,863.1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18.67 | -16,703.33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2,831,307.02 | -17,254,566.51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000,933.19 | -1,150,330.9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000,933.19 | -1,150,330.90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3、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5,106,400.00 | ||
财产保险赔款 | 13,269,206.33 | 13,269,206.33 | |
其他 | 2,000.68 | 1,058,323.50 | 2,000.68 |
合计 | 13,271,207.01 | 6,164,723.50 | 13,271,207.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63,021.43 | 266,923.65 | 163,021.43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350,000.00 | 2,600,000.00 | 1,350,000.00 |
其他 | 50.32 | 50.32 | |
合计 | 1,513,071.75 | 2,866,923.65 | 1,513,071.75 |
其他说明:
无
7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3,534,452.92 | 86,477,420.1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279,314.55 | -12,978,877.40 |
合计 | 68,813,767.47 | 73,498,542.7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19,597,245.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2,939,586.8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0,434.36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617,543.3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76,709.2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67,650.6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71,609.74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29,328,898.07 |
所得税费用 | 68,813,767.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936,461.74 | 3,484,115.45 | 10,452,346.29 | 10,452,346.29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936,461.74 | 3,484,115.45 | 10,452,346.29 | 10,452,346.2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 |
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936,461.74 | 3,484,115.45 | 10,452,346.29 | 10,452,346.29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300,307.72 | 3,080,909.98 |
政府补助 | 261,567,841.51 | 28,025,837.43 |
其他 | 13,271,207.01 | 1,058,323.50 |
合计 | 283,139,356.24 | 32,165,070.9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往来款 | 280.00 | |
付现费用 | 131,856,253.01 | 54,146,245.30 |
合计 | 131,856,253.01 | 54,146,525.3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收到的现金 | 41,880,633.83 | 74,201,467.37 |
可转债直接相关费用 | 344,321.72 | |
合计 | 42,224,955.55 | 74,201,467.37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份回购 | 200,016,517.43 | |
定增直接相关费用 | 1,178,716.14 | 880,000.00 |
可转债直接相关费用 | 500,000.00 | 800,000.00 |
合计 | 201,695,233.57 | 1,68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50,783,478.38 | 501,095,974.0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000,933.19 | 1,150,330.90 |
信用减值损失 | 2,831,307.02 | 17,254,566.5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7,436,210.67 | 54,758,513.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67,007.59 | 1,229,624.3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3,021.43 | 266,923.6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453,001.02 | -3,272,489.0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856,587.94 | 8,991,073.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066,310.42 | -16,062,577.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15,854.75 | -13,131,508.4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195,169.30 | 152,631.00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252,803.85 | -223,796,434.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1,020,228.31 | -457,003,757.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8,935,738.42 | 126,837,412.87 |
其他 | 74,908,171.56 | 68,335,206.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4,675,034.85 | 66,805,489.4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3,774,207.91 | 291,881,403.4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1,881,403.41 | 147,323,752.5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892,804.50 | 144,557,650.8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3,774,207.91 | 291,881,403.41 |
其中:库存现金 | 44,314.66 | 21,412.9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3,568,011.29 | 291,859,990.4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61,881.96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774,207.91 | 291,881,403.4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22,000,000.00 | 质押开具应付票据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22,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662,253.65 |
其中:美元 | 95,088.54 | 6.9646 | 662,253.65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938,658.98 |
其中:美元 | 134,775.72 | 6.9646 | 938,658.98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高新区管委会扶持资金 | 140,657,600.00 | 其他收益 | 140,657,600.00 |
高新区产局2022年第一批产业扶持资金 | 59,950,100.00 | 其他收益 | 59,950,100.00 |
高新区财政局2022年中央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28,010,000.00 | 其他收益 | 28,010,000.00 |
高新区经合局2022年度区级财源建设资金 | 12,737,100.00 | 其他收益 | 12,737,100.00 |
益阳市财政局2021年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 | 4,223,500.00 | 其他收益 | 4,223,500.00 |
高新区产业发展局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 | 3,693,600.00 | 其他收益 | 3,693,600.00 |
高新区财政局税收增量奖补资金 | 3,218,700.00 | 其他收益 | 3,218,700.00 |
高新区财政局2022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款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0 |
高新区财政局天然气差价补贴 | 2,475,975.67 | 其他收益 | 2,475,975.67 |
高新区财政局、经合局2021年度第二批区级项目建设扶持资金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高新区财政局2022年湖南省第三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款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22年创新性省份建设专项资金 | 600,000.00 | 递延收益 | 0 |
高新区财政局2021企业高效及科研院所研发奖补资金 | 511,400.00 | 其他收益 | 511,400.00 |
高新区财政局2021产业专项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稳岗补贴 | 135,365.84 | 其他收益 | 135,365.84 |
益阳市财政局、科技局2021科技奖励性后补助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度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 | 53,500.00 | 其他收益 | 53,500.00 |
技能培训补贴 | 1,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碳基材料的研究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益阳市 | 湖南省益阳市 | 氢能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益阳市 | 湖南省益阳市 | 碳/陶复合材料相关业务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 | 湖南省长沙市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51 | 新设成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7,465,771.58 | 9,973,673.4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57,901.86 | -159,782.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7,901.86 | -159,782.00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货币资金。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本公司具有多种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如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等。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下:
(1)期末余额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293,774,207.91 | 293,774,207.9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84,057,569.24 | 2,784,057,569.24 | ||
应收票据 | 337,018,571.23 | 337,018,571.23 | ||
应收账款 | 430,360,399.80 | 430,360,399.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78,868.57 | 5,978,868.57 | ||
其他应收款 | 44,746.02 | 44,746.02 | ||
其他流动资产-短期保本保息理财产品 | 151,775,821.92 | 151,775,821.9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936,440.18 | 43,936,440.18 | ||
合 计 | 1,212,973,746.88 | 2,784,057,569.24 | 49,915,308.75 | 4,046,946,624.87 |
(2)期初余额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291,881,403.41 | 291,881,403.4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0,772,489.03 | 590,772,489.03 | ||
应收账款 | 419,426,038.79 | 419,426,038.79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0,127,832.64 | 270,127,832.64 | ||
其他应收款 | 323,491.24 | 323,491.24 | ||
合 计 | 711,630,933.44 | 590,772,489.03 | 270,127,832.64 | 1,572,531,255.11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如下:
(1)期末余额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77,078,021.50 | 77,078,021.50 | |
应付账款 | 221,246,514.99 | 221,246,514.99 | |
其他应付款 | 1,235,922.31 | 1,235,922.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187,121,714.79 | 187,121,714.79 | |
长期借款 | 214,000,000.00 | 214,000,000.00 | |
合 计 | 764,682,173.59 | 764,682,173.59 |
(2)期初余额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78,924,588.19 | 78,924,588.19 | |
应付账款 | 163,436,060.71 | 163,436,060.71 | |
其他应付款 | 462,554.78 | 462,554.7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54,861.11 | 2,054,861.11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101,968,809.62 | 101,968,809.62 | |
长期借款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567,406,716.97 | 567,406,716.97 | |
合 计 | 962,253,591.38 | 962,253,591.38 |
3、金融资产转移
(1)已转移但未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已背书或已贴现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情况划分为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和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包括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全国性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
公司将信用等级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由信用等级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待到期后终止确认。期末已转移但未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如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187,121,714.79 | 151,168,569.62 |
合 计 | 187,121,714.79 | 151,168,569.62 |
(2)已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期末已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如下: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终止确认金额 | 99,955,648.77 | 333,613,426.10 |
合 计 | 99,955,648.77 | 333,613,426.10 |
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承兑,其持有人有权向本公司追索。本公司认为,公司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信用级别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可视作已将其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故上述已背书或贴现的承兑汇票被终止确认。
(二)金融工具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的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存放在国内商业银行;应收款项融资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客户货款,相应主要客户系信用良好的第三方。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跟踪收款制度,以确保应收账款不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同时,公司制订了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合理计提了减值准备。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2、流动风险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50,035,416.67 | 50,035,416.67 | |||
应付票据 | 77,078,021.50 | 77,078,021.50 | |||
应付账款 | 221,141,737.57 | 81,942.48 | 16,665.00 | 6,169.94 | 221,246,514.99 |
其他应付款 | 907,401.08 | 28,297.23 | 300,224.00 | 1,235,922.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153,891.67 | 14,153,891.67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187,121,714.79 | 187,121,714.79 | |||
长期借款 | 214,000,000.00 | 214,000,000.00 |
接上表:
项 目 | 2021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78,924,588.19 | 78,924,588.19 | |||
应付账款 | 163,406,710.37 | 21,405.67 | 203.88 | 7,740.79 | 163,436,060.71 |
其他应付款 | 162,330.78 | 300,224.00 | 462,554.7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54,861.11 | 2,054,861.11 | |||
其他流动负债-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101,968,809.62 | 101,968,809.62 | |||
长期借款 | 48,200,133.33 | 48,200,133.33 | |||
应付债券 | 567,406,716.97 | 567,406,716.97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借款的借款合同对借款利率均进行了明确约定,故本公司金融负债不存在市场利率变动的重大风险。
(2)外汇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784,057,569.24 | 2,784,057,569.24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784,057,569.24 | 2,784,057,569.24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应收款项融资 | 5,978,868.57 | 5,978,868.57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936,440.18 | 43,936,440.1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827,994,009.42 | 5,978,868.57 | 2,833,972,877.9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结构性存款以金融机构提供的预期收益率作为估值依据。理财产品以金融机构提供的预期收益率或者单位净值作为估值依据。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公允价值系参照2022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管理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背书转让或贴现,故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长沙市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100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长沙市 | 碳基材料研究 | 100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益阳市 | 氢能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 | 100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益阳市 | 碳/陶复合材料相关业务 | 100 | 100 | 新设成立 | |
湖南博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长沙市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51 | 51 | 新设成立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的名称 |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 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金硅科技 有限公司 | 湖南省益阳市 | 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咨询服务等 | 4.00 | 权益法 | |
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省长沙市 |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28.25 | 0.58 | 权益法 |
湖南博泰金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省长沙市 |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 0.10 | 权益法 | |
益阳高发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省益阳市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40.00 | 权益法 |
联营企业的名称 |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联营企业投资的 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金博晶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省长沙市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 | 18.90 | 权益法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管理费 | 921,369.8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94.82 | 722.86 |
注1:上述薪酬金额不包括授予关键管理人员的股份支付金额。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施了两项股权激励计划,分别为:(1)公司以2020年8月27日为授予日,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关键管理人员的股数为20.00万股;(2)公司以2021年6月10日为授予日,向88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关键管理人员的股数为31.00万股。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三、股份支付”。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69,5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1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注1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注1: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0元/股调整为79.25元/股、作废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1万股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的事项。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49,500股。
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9.75元/股调整为39元/股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20,000股。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1,234,928.74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4,908,171.56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约未履行的固定资产支出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12月31日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74,924.35 |
合 计 | 74,924.35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分部信息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公司的收入和资产主要与碳基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所有业务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故无须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
(二)租赁
1、出租人
本公司无作为租赁出租人应披露的相关信息。
2、承租人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项 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无 |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 538,155.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无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无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无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31,661.4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无 |
(三)借款费用
公司本期无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四)外币折算
公司本期计入财务费用的汇兑损失为-4,989,807.43元。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452,533,387.58 | |
1年以内小计 | 452,533,387.58 |
1至2年 | 523,449.79 |
2至3年 | 67,397.8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114.27 |
4至5年 | 194,533.23 |
合计 | 453,324,882.7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4,120.69 | 0.06 | 264,120.69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3,324,882.71 | 100 | 22,964,482.91 | 5.07 | 430,360,399.80 | 442,024,420.59 | 99.94 | 22,598,381.80 | 5.11 | 419,426,038.79 |
其中: | ||||||||||
合计 | 453,324,882.71 | / | 22,964,482.91 | / | 430,360,399.80 | 442,288,541.28 | 100 | 22,862,502.49 | 419,426,038.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452,533,387.58 | 22,626,669.38 | 5 |
1-2年(含2年) | 523,449.79 | 104,689.96 | 20 |
2-3年(含3年) | 67,397.84 | 33,698.92 | 50 |
3-4年(含4年) | 6,114.27 | 4,891.42 | 80 |
4年以上 | 194,533.23 | 194,533.23 | 100 |
合计 | 453,324,882.71 | 22,964,482.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264,120.69 | 264,120.69 | ||||
组合计提 | 22,598,381.80 | 465,897.81 | 99,796.70 | 22,964,482.91 | ||
合计 | 22,862,502.49 | 465,897.81 | 363,917.39 | 22,964,482.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63,917.39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82,170,801.00 | 18.07 | 4,108,540.05 |
客户二 | 37,789,210.00 | 8.31 | 1,889,460.50 |
客户三 | 31,299,380.00 | 6.88 | 1,564,969.00 |
客户四 | 29,666,440.00 | 6.53 | 1,483,322.00 |
客户五 | 28,865,232.57 | 6.35 | 1,443,261.63 |
合计 | 209,791,063.57 | 46.14 | 10,489,553.18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4,746.02 | 323,491.24 |
合计 | 44,746.02 | 323,491.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4,469.50 | |
1年以内小计 | 14,469.50 |
1至2年 | 20,000.00 |
2至3年 | 30,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64,469.5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代缴员工保险 | 250,556.55 | |
备用金及其他 | 64,469.50 | 91,539.50 |
合计 | 64,469.50 | 342,096.0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18,604.81 | 18,604.81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18.67 | 1,118.67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19,723.48 | 19,723.4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损失 | 18,604.81 | 1,118.67 | 19,723.48 | |||
合计 | 18,604.81 | 1,118.67 | 19,723.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备用金及其他 | 30,000.00 | 2-3年 | 46.53 | 15,000.00 |
益阳高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备用金及其他 | 20,000.00 | 1-2年 | 31.02 | 4,000.00 |
宛英花 | 备用金及其他 | 14,469.50 | 1年以内 | 22.45 | 723.48 |
合计 | / | 64,469.5 | / | 100.00 | 19,723.48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46,944,420.78 | 846,944,420.78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49,966,972.30 | 49,966,972.30 | ||||
合计 | 896,911,393.08 | 896,911,393.08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40,000,000.00 | 70,000,000.00 | |||
湖南金博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41,658,464.28 | 61,658,464.28 | |||
湖南金博碳基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500,285,956.50 | 700,285,956.50 | |||
湖南金博碳陶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合计 | 250,000,000.00 | 596,944,420.78 | 846,944,420.7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南金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00,000.00 | -33,027.70 | 49,966,972.30 | ||||||||
小计 | 50,000,000.00 | -33,027.70 | 49,966,972.30 |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49,191,207.43 | 756,936,388.94 | 1,337,704,844.29 | 571,564,026.43 |
其他业务 | 191,854.87 | 52,654.87 | ||
合计 | 1,449,191,207.43 | 756,936,388.94 | 1,337,896,699.16 | 571,616,681.3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单晶拉制炉热场系统产品 | 1,431,852,472.28 | |
真空热处理领域产品 | 14,804,843.45 | |
多晶铸锭炉热场系统产品 | 654,989.35 | |
其他产品 | 1,878,902.3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地区 | 512,612,349.58 | |
西北地区 | 263,517,427.49 | |
华中地区 | 212,745,394.12 |
华东地区 | 177,419,995.59 | |
西南地区 | 125,035,055.01 | |
华南地区 | 95,308,558.20 | |
境外地区 | 56,205,771.74 | |
东北地区 | 6,346,655.70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热场系统系列产品 | 1,449,191,207.43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449,191,207.43 | |
合计 | 1,449,191,207.4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3,027.7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0,953,353.00 | 15,919,083.8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已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 | -2,893,451.95 | -8,313,873.12 |
其他 | 218,628.50 | |
合计 | 8,245,501.85 | 7,605,210.73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60,654,440.4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3,352,876.90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2,671,629.5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64,120.6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758,135.2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2,706.88 | 中复神鹰股权转融通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3,925,754.2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4,510.93 | |
合计 | 255,363,644.5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5.49 | 6.45 | 6.4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31 | 3.46 | 3.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廖寄乔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4月2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