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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报告期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1参加股东大会次数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0月25日,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31日,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2年本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薪酬执行情况,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及公司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canhuang@zju.edu.cn

独立董事:黄 灿2023年4月21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报告期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1参加股东大会次数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0月25日,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31日,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22年本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jinzanfang@zju.edu.cn

独立董事:金赞芳

2023年4月21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报告期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1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0月25日,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31日,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022年本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季度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进行了审议,同时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zhujm@getui.com

独立董事:朱剑敏2023年4月21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22年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在2022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报告期股东大会 召开次数1参加股东大会次数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以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10月25日,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年10月31日,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成员。2022年本人担任委员期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工作表现和薪酬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了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2022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 jijy@guantao.com

独立董事:季建阳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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