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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确保董事会决策公平、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履历情况如下:

徐何生先生:

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曾任浙江大学秘书,现任浙大城市学院教师、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曼行女士:

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曾任湖南商学院教师、浙江财经学院教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北青竹画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多维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晨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杭州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工商

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广播电视大学)科技处(产学合作处)处长、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投健康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次股东大会会议,

次董事会会议,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徐何生662002
黄曼行662002
陈晨662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应参会次数参会次数
徐何生11//44
黄曼行11//44
陈晨//22//

注: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黄曼行女士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徐何生先生为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晨女士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我们全面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历次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不存在无故缺席和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我们对会议上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并以谨慎、客观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各项议案均

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事项意见
12022-4-20三届三次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同意
22022-4-27三届四次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增加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的事项。同意
32022-7-12三届五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事项。同意
42022-8-29三届六次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购置办公楼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同意
52022-11-23三届八次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同意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我们依照相关程序对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详细了解了关联方的情况,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以及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认为:关联交易系属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除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监管,并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确认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专项报告,认为:公司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所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尽职尽责,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的履行

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认真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发布临时公告41次,定期公告4次。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在设计与执行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和监督作用,并且能够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八)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上述三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或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审查,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一定作用。2022年,公司共召开7次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以现金分红方式回报广大投资者。2021年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889,380.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4,869,326.86元,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619,579,895.53元,公司历年累计滚存可供分配利润共计人民币752,599,948.97元。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4.58%。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2年6月完成。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度,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各项权利,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据实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独立性,加强与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协作,依法合规、审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努力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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