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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达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605158 证券简称:华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明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下降,市场环境复杂严峻。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支持与领导下,积极应对不利因素,“稳外贸、拓内销、强创新”,实现公司稳步发展。2023年,公司管理层将带领全体员工,继续发扬“务实创新、踏实奋进”的优良作风,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积极认真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有效行使董事会各项职权,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秉持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继续发挥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2022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主要财务指标、现金流量状况进行了分析。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0元(含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聘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公司执行解释16号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同时,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邵明祥先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一切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津贴)确认及2023年度薪酬(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类行业、

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现有水平,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并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分红回报规划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且注重实现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切实有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审慎、客观、独立地原则,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内部指导和外部沟通,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4.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预期理财利息收入)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并且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及 10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总金额不超过该额度。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根据目前业务的实际规模、资金收付安排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量,预计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滚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3)。

(十八)听取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报告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宣读。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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