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书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中担任公司董事人员薪酬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报告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认为,本年度,公司继续推进内控建设,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和业务流程,并强化制度执行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的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报告无异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由于项目施工尚未开展,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1)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进行的变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2)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变更,根据不同内容以通知规定之日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通过了《公司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国债逆回购的议案》;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可以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该议案需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
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