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2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黄蓉女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董事杨梅女士、王正红女士,独立董事邵红女士和独立董事丁恒先生担任委员。其中,黄蓉女士、杨梅女士、王正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人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审议议案22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分别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2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会议还听取了《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为《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为《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项议案,为《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分别为:《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建设贵州燃气全省天然气调控中心的议案》。
三、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及评估。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与规范性,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汇报,对汇报中的关键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及时指导、督促
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经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后,审阅了公司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政策、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所含内容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打造了一套规范化的内部控制体系。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始终严格遵守了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执行了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审查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及披露等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审阅,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且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委员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与公司的经营目标符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持续完善内部审计及内控管理体系,加强对外部审计的监督评价,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