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关心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关注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为邵红女士、丁恒先生、黄蓉女士,各位独立董事均拥有履职所需的专业资质及能力,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行业、法律和会计领域的专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履职经历。具体履历如下:
邵红女士:自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09年7月获得国际工商管理(IMBA)硕士学位,现为现代汽车科技创益加速中心主任、氢能生态智库秘书长。
丁恒先生:自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05年获得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现为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黄蓉女士:自2022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亦是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06年获得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会计学方向)博士学位,现为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其中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5次,现场会议3次。审议议案共60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2022年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上届独立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曹建新 | 3 | 3 | |
李 庆 | 3 | 3 | |
原红旗 | 3 | 3 | |
本届独立董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邵 红 | 5 | 5 | 0 |
丁 恒 | 5 | 5 | 0 |
黄 蓉 | 5 | 5 | 0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重点关注了公司以下事项,在表决过程中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具了相应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2022年度,我们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和内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或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性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按照价格管理部门定价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较以往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我们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对涉及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审查,对担保对象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担保目的、风险可控情况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因素进行判断,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2022年度我们通过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进行重点关注,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年度,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审计任务。
(五)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我们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审议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董事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情况
2022年,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他们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2022年,我们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通过认真分析,我们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且被增资的全资子公司均为募投项目的建设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通过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等因素所致,是基于当时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2年,我们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审慎表决各项议案,在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客观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邵红、丁恒、黄蓉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