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市顺义区瑞麟湾温泉度假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亚南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出
席的股东代表共 6 人,所代表的股份数为 442,408,8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43%,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
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业务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以记
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业务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鉴于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文件《云南证监局
关于核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云证监〔2012〕
65 号),核准我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资产管理业务。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作相应的修改,增加“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范围。
2、鉴于公司申请开展基金代销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工作近期正在积极
推进过程中,同意公司在上述业务资格申请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后,变更公司业务
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作相应的修改,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
销”和“融资融券”业务范围。
3、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1)办理本次增加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2)在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申请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后,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作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增加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范围、工商
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3)在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申请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后,对《公司章程》第十三
条经营范围作相应的修改,并办理增加融资融券业务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手续。
参加表决的股份数为 442,408,877 股, 其中同意 442,408,877 股, 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
律意见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参会董事签字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〇 一 二 年四 月二 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