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召开“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00 时
会议地址: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 809 会议室
二、股权登记日:2012 年 5 月 18 日
三、会议议题:
1、审议二○一一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二○一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一一年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二○一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二○一一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提名的提案
6.1 审议提名施沛润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6.2 审议提名钟海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6.3 审议提名梁景理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6.4 审议提名甘贵平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6.5 审议提名梁铁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6.6 审议提名朱传宾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6.7 审议提名张志伟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提名的提案
7.1 审议提名彭幼航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1 。
7.2 审议提名罗海燕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3 审议提名张忠国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4 审议提名赵刚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5 审议提名钟柳才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6 审议提名梁永和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7 审议提名温培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7.8 审议提名程守义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提案。
8、审议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提名的提案
8.1 审议提名梅铭德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8.2 审议提名梁培发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8.3 审议提名李军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8.4 审议提名李瑞仁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8.5 审议提名甘耀炼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提案。
9、审议调整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津贴标准的提案
10、审议关于聘请财务会计审计会计师的提案
11、审议关于续签《原材料购销协议》的提案
12、审议关于以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13、审议向 21 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311.2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提案
四、参加人员:
1、截止 2012 年 5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
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参加会议办法:
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未来得及登记的在册股东不影响其出席股东大会。
。2 。
登记时间:2012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
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联系地址:
登记地址:柳州市北雀路 117 号
书面回复地址:柳州市北雀路 117 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5002
电话:0772-2595971
传真:0772-2595998
联系人:罗胜军、黄胜松
七、其他: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携带本通知,以便会前查验。谢谢合作!
柳 州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0 1 2 年 4 月 2 5 日
。3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柳州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 签 名 : 受 托 人 签 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 证号:
委托人股权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为行使表决范围: 委 托 日 期 :
法人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
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由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该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