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对建立和维护充分 的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负责。 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防范 重大错报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因此仅能对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保证。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 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 我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过程中未发现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或重 大内部控制缺陷。 我公司聘请的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如下: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董事长: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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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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