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7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3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9,381.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6,775.6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702.97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302.94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5.1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8,078.6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728.0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030.44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030.44 |
差异 | G=E-F | 0.00 |
注:此处募集资金净额39,381.00万元与验资报告中所载募集资金净额39,393.40万元差异为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的税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吴江支行 | 512903863910805 | 419.80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 8112001013020181123 | 5,304,009.45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5,304,429.25 |
2.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 8112001023900617805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 8112001112300691257 | 1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合 计 | 25,000,000.00 |
注: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2022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理财收益205,504.11元、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45,545.25元,该部分资金本期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编制单位: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381.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02.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078.6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清远华源年产3,960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目 | 否 | 29,639.64 | 29,639.64 | 30,776.84 | 103.84[注] | 2020年12月 | 137.41 | 否 | 否 | |
2.咸宁华源年产1,730万只印铁制罐项目 | 否 | 9,741.36 | 9,741.36 | 1,302.94 | 7,301.79 | 74.9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39,381.00 | 39,381.00 | 1,302.94 | 38,078.63 | 96.69 | |||||
合 计 | - | 39,381.00 | 39,381.00 | 1,302.94 | 38,078.6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清远华源年产3,960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市场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2、咸宁华源“年产1,730万只印铁制罐项目”的主要机器设备,如KBA高宝六色印刷机、富士高速涂布机、富士双色机、18L制罐七线等已投入使用,但因客观原因基建项目尚未竣工,因此将咸宁华源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两年至2024年12月31日。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1,172.13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1,172.1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本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1. 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大额存单1,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 2.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1,100万元,2022年3月16日到期,实际收益86,523.29元; 3.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1,400万元,6月30日到期,实际收益118,980.82元; 4. 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1,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到期。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及购买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将用于后续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主要为2018-2021年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和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