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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控股: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19,954.6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01,197,163.20元,应付普通股股利1,492.54元,2022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2,017,117.85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28,597,892.3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200,128,308.48元,应付普通股股利0元,2022年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1,530,416.13元。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2年8月2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72,672,579.6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1,270万股(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2022年5月10日、2022年8月3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视同现金分红72,672,579.60元。

鉴于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及公司2022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研发、销售、生产等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寻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及公司2022年度实际业绩情况,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对股东长远利益的考虑,更好地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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