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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面对原材料矿石、煤炭供应紧张、价格上涨,主营产品销售价格下行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在公司董事会带领下,公司经营层克服诸多困难,稳定开展生产,积极开拓下游市场需求,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任务。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编制了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在充分考虑了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投资者,编制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展现了公司稳健的投资回报能力,符合现阶段公司发展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符合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独立意见

1、公司在审议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之前,已经将相关资料发给我们审阅并且事先征得了我们的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已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2、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公司产品购销、矿石原材料采购、土地及房屋租赁、综合服务等,相关交易公开透明,交易定价已经过相关各方公平协商,价格公允、合理,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关联方的相关交易事项已合规履约多年,相关方能够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提供商品、服务、支付相关款项,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违约风险,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4、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需及时披露此议案的表决结果。

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

四、关于《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度)的独立意见

1、我们经过核查关联方重晶石矿石采购的成本,并与管理层交流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镇宁县红蝶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后确定的2023年度矿石采购价格公平、合理,已经综合考虑关联方为开采重晶石所投入的施工成本、管理费用以及运输费用,关联方也已经诚信履约多年,未发生违约行为,交易双方根据重晶石品位设置了阶梯式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公允,有利于公司合理组织生产,降低生产成本。

2、《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度)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按照披露程序及时披露真实的表决结果。我们同意《矿石价格确认书》(2023年度)。

五、关于《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的独立意见

1、红蝶实业长期为公司提供环境清洁、绿化及医务保障,安全保卫、消防,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综合服务,服务质量良好,得到了广大职工的好评。对此,公司与红蝶实业经过了广泛、详实和客观地调查及沟通,在原协议期满后,续签的《综合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公平、公正,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红蝶实业在综合服务方面建立了公平、稳定、顺畅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抓好生产、安全、环保和管理提升工作,有利于公司员工全身心投入生产经营工作。

3、《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应按照披露程序及时披露真实的表决结果。

我们同意《综合服务协议》(2023年签订)。

六、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2022年度报酬确认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核查了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实际支付情况,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获得的报酬是根据其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和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综合确定的,有利于激励其更加勤奋履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未发现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2022年度报酬确认事项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向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由公司董事会确认后再将董事报酬确认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金额在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中进行了披露。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2022年度报酬确认。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红星发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红星发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覆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现状,我们将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体系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王保发 张咏梅 马敬环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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