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红星发展: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2年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咏梅、马敬环和非独立董事高月飞组成,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委员会召集人由张咏梅担任,张咏梅为国家注册会计师,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对会议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和签字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4月20日1、《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6、关于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发表意见;
7、《计提减值准备》。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10日《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中兴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任何关系和其他事项,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本公司定期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就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确保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查阅了审计部门提交的上年度工作总结以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审计部门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公司

实际经营管理要求,对业务领域积极履行了检查监督和风险管控职责,逐步夯实日常基础管控和过程管理,同时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为公司稳健运营保驾护航。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实时关注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针对中兴华年审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如收入的确认、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存在、计价和分摊、存货的完整性、计价和分摊、货币资金完整性等相关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针对 2022 年内部控制开展情况,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合理的保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报告期内主要对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合同管理、资金活动、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进行内控测试,通过日常管控及专项监督检查方式来提升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无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有效促进了公司经营目标达成。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电话咨询、访谈、查阅公开资料等多种方式关注公司业务发展,充分听取和了解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6、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中兴华在2021年期间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它法律法规

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会计数据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与公司实际披露的审计费用数据相符。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总体评价

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在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勤勉尽责,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签字:

张咏梅 马敬环 高月飞

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