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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3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033.34 万元,坐扣承销费及相应增值税 7,268.24万元、保荐费及相应增值税 1,924.43 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 8,672.3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1,840.6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0月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承销费及保荐费相应增值税520.34万元由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63.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9,997.5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80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与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分别与交通银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09,997.5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24,410.28
利息收入净额B2174.94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8,034.08
利息收入净额C22,069.68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2,444.36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2,244.62
已置换未转出的募股费用E318.20
从其他普通账户支付的募股费用F27.51
期初理财产品结余G40,000.00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H160,600.00
本期赎回理财产品I165,600.00
期末理财产品结余J=G+H-I35,0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K=A-D1+D2+E+F-J35,143.5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L35,143.53
差异M=K-L0.00

行宁波镇海支行、宁波银行澥浦支行、招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宁波汉杰特液体分离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与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荆门争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荆门石化支行、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交通银行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交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30406836001300004550824,081,761.98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33010401600185039644,544,442.85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33200627501300045881732,202,129.97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澥浦支行5206012200009587413,567,948.00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57490845331080238,146,290.34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荆门石化支行42050166620809866666214,349,049.79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海创园支行33010401600194745121,736,138.53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30406836001300005320522,807,516.08活期存款
合 计351,435,277.5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2021年12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50,615.56 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公司已在湖北省荆门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已投入超额募集资金3,816.51万元。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09,997.5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34.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2,444.3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13,600.0013,600.004,039.024,448.0232.712023年5月不适用不适用
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5,229.005,229.001,962.812,154.9241.212022年12月780.53否[注]
厂区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4,634.004,634.001,528.201,645.8935.522023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宁波争光树脂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29.004,229.00512.93527.9312.482023年11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6,174.618,161.0981.61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37,692.0037,692.0014,217.5716,937.8544.94780.53
超募资金投向
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50,615.5650,615.563,816.513,816.517.542025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1,690.0021,690.000.0021,69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 计72,305.5672,305.563,816.5125,506.5135.28
合 计109,997.56109,997.5618,034.0842,444.3638.59780.5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6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3日及2021年12月14日划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款项;同时,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615.56万元投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在湖北省荆门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投资经营主体。截至2022年12月31日,功能性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已投入超额募集资金3,816.51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2,291.70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1,973.50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318.20 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318.20万元尚未划转至普通账户,仍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项目开展、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 2021 年以来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累计金额为 200,600.00万元,累计赎回165,600.00万元,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35,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未赎回。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 2022 年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35,000.00万元理财产品未赎回,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年产2,300吨大孔吸附树脂技术改造项目2022年度实现效益780.53万元,未达到原预计投产后效益(年均净利润) 1,773.76 万元,系该项目于2022年12月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尚未完全达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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