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珀莱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3-017债券代码:113634 债券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预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517,1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71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204,326.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508,673.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3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运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实施主体
1湖州扩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43,752.5433,850.00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龙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1,774.4519,450.00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3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11,239.509,050.00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2,821.30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94,766.4975,171.30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选择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收益稳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在审议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即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并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的产品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或“债权投资”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的理财收益冲减“在建工程”科目或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收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珀莱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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