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3726 证券简称:卓兆点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集,会议的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6,211,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3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3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3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对2022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3年的工作重点及设想。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04)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结合2022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主要经营情况,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2022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已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213号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2022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现已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213号的审计报告。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进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时勤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尽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与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7,396,35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陈晓峰、陆永华、苏州特瑞特云帆壹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星熠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特瑞特星熠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5)。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无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述职汇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将2022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并向董事会进行了述职汇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66,211,84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由于公司业务量持续增长,公司上年度银行授信到期后,拟向浙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重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3000 万元、5000 万元、1亿元、7000万元。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林惠、洪赵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无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